就在二舅母當媒人在給三寶和元春說親時,那邊郭長明的婚事也定了下來。
他的未婚妻,還是上一世的那個,叫李小燕,是鋼鐵廠第一車間主任的女兒,也是郭長明師傅的頂頭上司。
由於郭長明轉正的事着急,婚期也定的急,就在下周末舉辦。
這年代的人結婚,都不辦酒席,領了結婚證,買點水果糖,分給來隨禮的人幾顆就行,然後再當眾宣讀一下小紅本子,就算是結婚了。
當然,三轉一響,三十六條腿,還有彩禮錢也不能少。
郭長明父母雖然是雙職工,但兒子多,家裏的積蓄總不能被這一個兒子掏空了吧,所以郭家只給李小燕買了一塊手錶,和六十塊的彩禮錢,還有一套新家具。
李家人當然不樂意,可不樂意又有什麼辦法,李小燕對郭長明一見鍾情,上杆子要嫁給人家。
別說還給了彩禮錢和一塊手錶,就是倒貼,李小燕也非嫁郭長明不可,所以李家人只能吞下這口氣。
又到了一個周末。
元春點頭答應了這門親事。
陳母那個高興喲,立即託付二舅母,又讓元春請了兩天假,一行人浩浩蕩蕩去了東埔村提親。
元春和三寶的事,元春提前寫信告訴了魏父魏母,並把三寶的情況也寫的清清楚楚,還告訴父母,她是真心喜歡三寶,並非受到什麼脅迫。
魏父魏母接到信後,很不明白自己優秀的女兒,為什麼會看上一個智力低下的男人,但在看到三寶後,魏父魏母就覺得,這孩子,長得可真漂亮。
跟那下凡的神仙似的,不食人間煙火氣。
而且,三寶聽話,乖巧懂事,很容易讓人喜歡他。
魏父魏母和他待了一天,就捨不得他走,還滿口叮嚀女兒,「你別欺負三寶,他乖巧懂事,不會惹你生氣,你要好好照顧他。」
元春哭笑不得,「爸,媽,我還是不是你們的親生女兒,你們這麼快就向着女婿了?」
魏母拍了一下她,「你這死丫頭,你能跟三寶比麼,你都多大了,你還吃他的醋,你要不要臉。」
「好吧,我會照顧好你們女婿。」
婚事談妥了,婚期定在一個月後,元春會回來舉辦一次婚禮,然後回省城在辦一次。
辦婚禮的費用,全部陳家人出。
陳家人還會給元春準備三轉一響三十六天條腿,四身衣服,六百八十八塊錢的彩禮錢。
這都是陳母主動提的。
這麼多的彩禮錢,魏父魏母都震驚了。
不過,想到女兒要嫁給智力低下的三寶,而且三寶還不能賺錢養家,以後這個家都要靠女兒一個人來支撐,魏父魏母到嘴邊要減少彩禮錢的話又閉嘴了。
魏父魏母都決定,陳家給的聘禮和彩禮錢,都讓女兒帶去婆家,留着日後女兒遇到要用錢的時候,還能救救急。
當然,魏父魏母還一致的不打算告訴兒子和兒媳婦,元春的聘禮和彩禮錢數目,那對不孝的夫妻萬一知道了元春的彩禮錢這麼高,起了什么小心思,那家裏就少不了一次大地震。
魏父魏母不想看到兒子兒媳婦那小人嘴臉,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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