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開始前,先感謝下一路陪伴過來的朋友們。
有的時候碼不動了,看到你們的催更,或是書友腦洞大開的留言,瞬間感覺渾身充滿了鬥志。
有幾個書友真的很好!!!(所有書友都很好!)
感謝你們的鼓勵與支持!
愛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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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畢業後一頭栽進了這個行業,當時滿腦子都是:我寫了這麼久的小說,多少能在這個行業吃上一口飯。
那會有人勸我別吊死在這條路上,路要走寬,才能走遠。
我想了一個晚上,悟了:幹嘛非要走寬?
人的一生,精力有限,故而執於一事才能有所成就。
既然這樣,為什麼不能選自己最愛的那件事呢?
(是不是有點傻逼?但我真的是這麼想的,寧願餓死,也不想活得不痛快。)
有會兒四天睡了三個小時,就為了留住腦子裏邊的靈感。
呃,然後,那四天的四個開頭,如同四坨答辯……
後來歇了一天,重新寫了現在這個開頭,終於內投過簽。
感謝星大!那會真的快絕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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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在開寫之前,其實叫《苟在王府當佞臣》,這就是為什麼詭異元素不夠密集的原因。
因為一開始就不是以詭異為主的大綱……
後來聽取星大的建議,換了個更出彩的書名,改為《詭謫仙》。
其實叫做詭謫仙也不跑題,這書有『詭』,但我想寫的一直都是『仙』,而非『詭』。
詭是道,人求的是仙,仙不是掠奪與爭鬥,是脫塵不忘俗;
世道艱難,我想寫一個無憂無慮的院落,牆外是亂世,但大家都能快快樂樂的住在院子裏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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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回第一卷。
很多人在寧呈沖入火場救人的時候,認為這是聖母。
emm,那個時候我想寫的是,他受到熒惑影響,忽略了其中的危險,所以善念佔了上風。
但那個點,又不能寫出來,因為熒惑是第一卷的最後高潮。
縱火案我想寫的其實是,凡人也能勝過修士半子。
導致很多人在那幾章罵寧呈爛好人——可在他的視角,他只在火場救了次人,還是被一個高他那麼多境界的人給搞了。
tt。
至於前邊的在寧木匠家中對兩個土匪的不忍,是不想殘忍的折磨別人,這就是聖母?後來他不是找素威報案了麼……
我寫了那麼多無憂城法律嚴苛,結果還是被質疑為什麼不把那兩個人在家中弄死……
後邊幫木頭和劉三向趙坤討債,也被罵聖母。
「為什麼有人會和趙坤共情啊!!!」
那裏不就是個懲罰惡霸的裝逼打臉情節麼。
應該是我筆力沒有完全表達出我的所想來,雖然不吐不快,但還是對影響到心情的這部分讀者道個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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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寫完了縱火案,但在結案的時候,一是因為這案子是第一卷大案的開頭,二是那會身體出了問題,導致收尾的倉猝了些。
最大的遺憾就是沒寫好七惑出場的那兩章,那兩天剛好身體狀況極差。
(最近看病來着,脊椎問題,壓迫血管,影響腦供血。)
所以迫不得已一更了一段時間。
現在身體穩定了。
元氣滿滿的開始寫第二卷!
第二卷:
我會削減埋伏筆的頻率,我這收回伏筆的時間跨度有點大,這是我的問題,導致追讀的讀者體驗並不好,在這裏鞠躬道歉。
最後再次感謝一路陪我走來的書友們!!!
休對故人思故國,且將新火試新茶。詩酒趁年華。
今晚還有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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