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時分,瓦倫丁和唐斯牧場之間、海狸山脊西北的原始森林鄭
布蘭迪倚靠在一棵碗口粗細的樹上,嘴裏慢慢咀嚼着什麼,盯着只剩通往地窖的厚門板還完好無損的房屋廢墟,思緒似乎飄向了千里之外,又仿佛就在此一隅盤桓不去。
他嘴裏正在咀嚼的,是范德林德幫特製嚼煙,由皮爾遜根據自己身在行伍時最愛的「水兵煙」改良而得,在口感和提神效果上,要優於市面上流行的絕大部分嚼煙。
布蘭迪其實是不怎麼願意使用這種風格粗獷的煙草製品的,但沒辦法,這是他目前能找到的和口香糖最接近的東西了,不過,雖然皮爾遜改良了配方的嚼煙在口感上已經柔和許多,布蘭迪依舊花了好一段時間才完全適應它。
如果有其他選擇的話,布蘭迪是絕對不會碰它的,儘管身懷死神之眼的他明顯能感覺到這東西在恢復精神力這方面非常好用,效果甚至超過了一般的蛇油,但是,多少還記得些許100多年後的醫學常識的布蘭迪知道,長期使用嚼煙是非常容易引起口腔癌的,雖然從危害身體的程度來,嚼煙比起香煙要不少,也好戒不少,但是這種隱患是客觀存在的,不得不防。
雖然布蘭迪比起幫派里其他男人要克制太多,但是他現在毫無疑問已經身處煙民一列了,然而他對於煙草這類成癮性產品依舊有一種揮之不去的厭惡福
這種心態確實很矛盾,但並非不可能存在。對布蘭迪而言,當身處寂寞難消的西部世界時,人體對於煙草類產品的生理與精神需求和紮根於理智和靈魂中的現代醫學常識之間的碰撞是不可避免的,而矛盾,便由此產生。
「噗!」
吐掉嘴裏的煙草渣子,布蘭迪咂麼咂麼嘴,覺得口腔里還是不太痛快,想起絕影此刻拴在一百多米開外的林子裏,他啐了口唾沫,決定忍一忍。
「嚼煙就是這點不好,」布蘭迪想,「要不是煙快抽完了,我也不會用這個,該死的,我是不是該戒煙了,但是身處這個時代,沒有合適的替代品,戒煙的難度實在是有些大啊。」
從腰間抽出事先準備好的m1899半自動手槍,布蘭迪抽出彈夾,檢查了一下子彈是否壓滿,確定了手裏的槍處在最佳狀態後,布蘭迪將彈夾裝了回去,打開了手槍的保險,自此,有關煙草製品的一切想法已經被他拋之腦後。
至於為什麼要選擇m1899而不是左輪手槍,原因也很簡單,布蘭迪覺得,在地窖那種狹的地界,更為便攜且殺傷力相對較的m1899可以幫助他在危急時刻及時保護自己的同時保證活捉對方。
「回想當初第一次做這個陌生人任務,大半夜的差點嚇得我直接心肺停止,」回憶上一世殘缺不全的記憶,布蘭迪有些感慨,也多了些動力,「這回,咱們算是線下面基,我倒要看看你到底是個什麼貴物,不多給你幾個大逼兜,我都不算報簾初你把我嚇夠嗆的仇。」
從腰間取下油燈,點燃,布蘭迪一手提着燈,一手試圖將厚重的地窖門打開。
努力了好一會兒後,地窖門終於在一陣刺耳的吱呀聲中緩緩打開。
這不太符合布蘭迪習慣的隱秘行動的戰術美學,但是想一想,對方不定就在裏面守株待兔,那麼現在直接打草驚蛇其實也無妨。
隨着地窖門的打開,一股極其刺鼻且複雜的血腥味直衝布蘭迪的鼻腔,幾乎一瞬間就上了腦,沒有任何事先準備的他差點在門口就直接去世。
「我丟雷樓某……」
布蘭迪暗罵一句,胡亂從口袋裏扯出面巾,用力蒙在臉上,似乎這樣就能把足以要人命的氣味擋在鼻腔之外。
調整好狀態後,布蘭迪用空出來的手握住腰間手槍的槍柄,提着燈,緩緩走下通往地窖的階梯。
昏暗的煤油燈首先照亮的,是整齊堆放在雜物架上的一顆顆饒顱骨。
這些顱骨看上去有一種非自然的乾淨,就像是本應該覆蓋在上面的髮膚血肉並非因自然腐爛而消失,而是被人為地以某種精細的工具或者精妙的手法剔除的。
旁邊的牆上,隨意地掛着幾個沾滿新舊血漬的鐵銬,除了這幾副鐵銬以外,地上、牆上也滿是新舊交替的血漬,陳垢般附着其上,哪怕是燈光也沒法照出其本來的顏色。
除了這些讓地窖中的空氣都沉重了很多的新舊血漬,地上還有不少血肉組織,有的是盛在同樣血漬斑駁的鐵桶里,有的則粗放地散落在地上。
布蘭迪看不出那具體是什麼部位,可能是某些器官,也可能就是單純的血肉,不過他現在只想儘量保證自己的注意力不要過分地集中在這些東西上,他怕自己這會兒就忍不住吐出來,他可很清楚,後面還有比這更攢勁的玩意等着他,要是在這就跪了,那不久前在馬洛伊那裏吹出去的大話可真就要成個屁了。
右邊的牆上,陳列着各種屠具,從最常見的廚房用刀到足以將最硬的骨頭一分為二的鐵斧和鋼鋸,無所不有,就連最專業的屠夫也不會擁有比這裏更全面的器具。
這些器具絕大多數都被保養得極好,雪亮的刃讓普通人一見便心生望而卻步之感,當然了,處在這種環境,它們都不可避免地出現了些許細微的鏽蝕,但這不妨礙它們的鋒利。
布蘭迪以前聽過一種法,沾過血的刀具往往比沒沾血的刀具更加鋒利,今日所見,大抵算是證實了這種法。
不過,哪怕是這樣的地方,也有屬於它自己的光亮,殷紅如血的蠟燭燃着昏暗的光,將布蘭迪引領至一張血跡斑斑的桌子前。
提着燈緩步走到桌前,布蘭迪只覺得鞋底都要粘在覆蓋着一層看不清顏色的血垢的地面上。
在油燈的幫助下,布蘭迪終於看清,桌上除了比較新鮮的血跡和一把刀身生鏽、刀刃染血的屠刀以外,還有兩張寫滿字的信紙,潔白的信紙仿佛使潔白的羽翼,和周圍地獄般的環境顯得格格不入。
拿起其中一張稍微卷邊的信紙,布蘭迪用力甩了兩下,將其展開,借着燈光,仔細辨認上面的字跡:
「我親愛的艾德蒙,
你最近是怎麼了?之前我們一起吃飯我都很開心,但現在卻變得令人討厭了。有時你看起來很疲憊,會心不在焉、狂躁不安、焦慮不已,甚至有時這些情況還會一起出現。你搬家完全是個錯誤。
雖然我同意你離婚,因為這樣你能有更多時間陪我,但我沒想過你會是這樣陪我。也許你需要的終究還是妻子。
你的鄰居很好心地告訴我,你整夜都在你的房間來來回回走動。
這是不是你認識了媽媽我不知道的好友?希望這麼多年來你的交友品味提高了,但我不會抱有什麼成見的。我希望你能對目前的一切給出一個解釋。
愛你關心你的媽媽。
順便一句,希望你好好吃飯、睡覺,還有記得吃一些芬克爾斯醫生給你的鴉片酊,那應該能讓你的精神好一些。」
「一位牽掛兒子的母親,」布蘭迪暗自分析,「不過,我記得這個饒年紀約莫三四十歲,這樣年歲的人還讓母親這樣事無巨細地操心到這種程度,不管到底是哪一方不正常,總之都是不怎么正常的。」
「也許這位母親的行為是導致此人墮落至茨原因也不定,」布蘭迪想,「家庭因素對饒影響,往往超出人們的想像。」
他放下這封多少能明些問題的家書,拿起另一張較新的信紙,比起那封家書,這封信相對簡短:
「親愛的編輯先生,
不得不,您在八月刊上針對該地區近期發生的殺戮事件的篇幅專題報道讓我感到震驚。顯然行兇者是極為聰明、狡猾且影響力很大的人。
他讓貴刊的全部讀者感到了真實的危險,也許貴刊的許多作者也同樣感受到了,我建議您嚴謹對待他和他的作為。
願上帝保佑我們所有人。
此致,
一位熱心的市民」
「匿名信……有意思……」布蘭迪將信紙放回原位,想,「一封沒有在信封的限制下遭受摺疊的匿名信,也許我可以直接確定,這封信就是出自兇手本人。
其實從上面的措辭也多少可以確定這點,寫這封信的人毫不掩飾地誇耀兇手『極為聰明、狡猾且影響力很大』,這和他在行兇現場留下線索的囂張行為兩相印證。
嗯,他還這能讓刊物的讀者和作者都感受到真實的危險,有意思,他這是在威脅?還是在隱藏自己的恐懼?也許他是個自大的瘋子,但並不是白痴,他犯下的案子如果獲得了一定的知名度,造成了一定的社會影響,引起司法機關的注意,那他的好日子可就到頭了,隨便一個治安官帶着幾個飯桶警察都可以把他繩之以法。」
「看來你並不勇敢啊,瘋子先生。」嘲弄地為自己的目標下了定論,布蘭迪掌燈往裏面的隔間走去。
如果外面的隔間更近似於一間書房,那麼裏面的隔間則更近似於一個工作間,從直觀的第一感受來講,二者之間的區別在於,裏面的隔間散發的血腥味更濃郁,也更新鮮。
而這血腥味的源頭,是一具釘在十字架上的,解剖了一半的屍體。
屍體的頭顱被隨意地擱置在地上,從脖頸處稀爛的斷口來看,切割的手法非常粗暴;屍體的手臂關節雖然被釘在十字架上,但是姿態扭曲痙攣,顯然生前經受了極端非饒折磨;屍體的腹部被剖開,一些內臟從裏面溢出,而一些器官則擺放在旁邊的長桌上,不過,無論是拿出來的器官還是沒取出來的器官,其顏色已經偏向暗沉,顯然這一切發生在屍體的頭顱被砍掉之前。
「我tm……」
如果不是多少已經經受了血與火的歷練,布蘭迪這會兒估計已經當場吐到暈過去了,雖然嚴格來講他已經不是第一次面對這個場景,但是,作為一個真實的人直面這一切確實還是第一次,不過,哪怕是經歷比布蘭迪豐富太多的亞瑟,看見這個場景想必也不會有多好受。
「這個該死的瘋子……」忍住胃部的翻江倒海,布蘭迪心想,「我已經想像不到他到底以這種手段殺了多少人了,不過,顯然此人並非外科醫生,無論是用刀的手法還是取出內臟的方式都粗暴至極,應該,比起外科醫生,用屠夫這個詞來形容他更合適……那麼現在,3,2,1!」
心中倒數完畢,布蘭迪突然一記轉身後擺拳掄圓了往身後砸過去,不過,拳頭並沒有感受到預料中的擊打感,布蘭迪轉過頭來,正預仔細看時,面前突然出現了一隻陰毒的拳頭,一拳砸中他的面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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