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時間以來,祥華娛樂過得真的很難,呂卓峰暫時不方便對成丞動手,所有怒火都傾倒在了祥華娛樂身上。
如今,祥華娛樂旗下一個個藝人被曝出醜聞,業務也一點點被逼回縮,公司上下人心惶惶。
他們已經不想節外生枝了,成丞和祥華娛樂的案子一旦開庭,不管輸贏,祥華娛樂肯定會再次被推上風口浪尖,被群嘲為小丑,這是他們不可接受的。
於是,湯斐被推出來作為和談對象。
祥華娛樂跟十三家品牌方的訴求有所不同:
十三家品牌方希望成丞敗訴,藉此保留住他們隨時可以跟藝人解約的權力,而祥華娛樂只想讓成丞撤訴。
湯斐本來都買好了禮物,打算上門給成丞道歉的,沒想到去了才發現成丞已經把房子賣了,無奈之下,只能打電話。
電話一接通,她就生怕被成丞刁難,不給成丞開口的機會,飛快的說道:
「成丞,我已經把名字改了,我現在不叫塌房了,我叫湯斐!意思是希望旗下的藝人一飛沖天。」
這是她表誠意的一個方式,潛台詞是:成丞你看,你說我的名字寓意不好,我馬上就把名字換了,我多重視你的意見啊!我太有誠意了!所以希望你耐心把我的話聽完好不好?
成丞不動聲色,問道:「湯斐的首字母是什麼?」
湯斐微微一愣,略一琢磨後回答道:「TF?」
成丞又問:「脫粉的首字母是什麼?」
湯斐慢慢張大了嘴巴,遲疑道:「也是TF?」
成丞掛斷了電話:「所以,再去改個名字吧。」
望着黑掉的屏幕,湯斐人都傻了?
湯斐?脫粉?
我#%W$#
她正思考着,再換一個什麼名字,既避開諧音梗,又避開首字母,還能有美好的寓意,忽然意識道:
不對啊,我是代表公司來跟他講和的啊!
她再次撥打過去:「喂,成丞,我這次打電話給你是講和——」
成丞打斷她:「古代講和要交納歲供,奉為上國的,你們公司給出了什麼條件?」
湯斐半晌:「我們公司答應——」
成丞再次打斷:「這樣吧,伱們公司全體高管上門向我請罪,分我一半股份,我可以考慮一下。」
湯斐楞道:「這不可能啊!」
成丞冷淡道:「那沒辦法了,希望你可以記住今天,尤其是你們公司日薄西山,江河日下,破產倒閉,資不抵債之時,回想起來,我已經給過你們機會了。」
說完,成丞再次掛斷了電話,順帶手,把她拖進了黑名單。
接下來半個月,成丞與十三家品牌方及祥華娛樂之間的案子成了整個娛樂圈的焦點,各種消息、猜測、輿論在各社交平台爆開,各方粉絲和路人也紛紛下場站隊。
十三家品牌方雖然自知證據對自己不利,但依然沒給成丞好過,聘請了業內頂尖的律師團隊,還奢望將成丞擊敗,但終歸是虛妄。
11月4號,幾十起案子終於全部終結,以成丞大獲全勝而告終。
不出意外,祥華娛樂再次成為眾人眼中的小丑,祥華娛樂的處境越發艱難。
也不知道湯斐和祥華娛樂的高管有沒有後悔。
十三家品牌方也遭到了輿論反噬,成丞還把跟他們的通話錄音發了出去,雙方徹底撕破臉皮,其囂張傲慢的態度引來眾怒。
其中,十三家品牌中的國際品牌被罵的最狠:你們敢對歐美明星這樣?到天夏的土地上作威作福,滾出天夏!
國貨品牌也被罵:就是因為你是國貨才支持你,結果你越賣越貴,薅我們羊毛不說,也學的跟洋貨一樣囂張跋扈了!簡直就是資本家的本質暴露無遺!
十三家品牌方被迫站出來發表了幾篇避重就輕、推卸責任的道歉聲明後,見事情越鬧越大,只能無奈斷尾求生,辭退了好一批人。
但是短期內的股價下跌還是無法被止住,成丞雖然還沒有做到他所說的「有我沒你,有你沒我」,但也切切實實的讓他們感受到了痛。
當初他們吃成丞塌房流量吃的有多猛,如今就被越發壯大的小黑子沖的有多猛。
而起訴大V、博主、網友的案子,也都徹底結束了,這些案子都是代理人出席,成丞面都沒露,他們中不乏有向成丞討饒的,但成丞理都沒有理。
順帶一提,十三個品牌方,被法院判處了10W——50W不等的高額賠償金,並公開向成丞道歉,可謂偷雞不成蝕把米了;祥華娛樂也被判處向成丞公開道歉;眾大V和博主、UP主也視影響不同,被判處幾千到幾萬的賠償金,並公開道歉。
當初成丞和張嬌的案子,法院也判張嬌向成丞賠償20W,但她已經休學,並跑路到國外了,這個錢應該是追不回來了,她在國外的媒體上,還大罵天夏司法不公,迫害弱勢群體等等。
成丞暫時顧不上她,只是將她記在了小本本上,以待來日。
而張嬌起訴成丞曝光她個人信息的案子,開庭當天她沒敢回來,被法庭以撤訴處理。
所有案子結束後,有媒體帶節奏,說成丞的做法過於狠辣,不留一絲餘地,這是在絕自己路;支持張嬌的殘餘分子也借勢大罵成丞,說成丞把一個國家的棟樑之材逼得有家沒法回。
面對如此種種,成丞在魯迅先生的文章《論「費厄潑賴」應該緩行》、《死》裏挑選了兩段出來,並加以修改,發在了微博:
[俗語說:「忠厚是無用的別名」,也許太刻薄一點罷,但仔細想來,卻也覺得並非唆人作惡之談,乃是歸納了許多苦楚的經歷之後的警句。
我們常用不打落水狗之說,也聽說剛勇的拳手,決不再打那已經倒地的敵手,這實足使我們奉為楷模。
但我以為尚須附加一事,即敵手也須是剛勇的鬥士,一敗之後,或自愧自悔而不再來,或尚須堂皇地來相報復,那當然都無不可。
而於狗,卻不能引此為例,與對等的敵手齊觀,因為無論它怎樣狂嗥,其實並不解什麼「道義」;況且狗是能浮水的,一定仍要爬到岸上,倘不注意,它先就聳身一搖,將水點灑得人們一身一臉,於是夾着尾巴逃走了。但後來性情還是如此。老實人將它的落水認作受洗,以為必已懺悔,不再出而咬人,實在是大錯而特錯的事。
總之,倘是咬人之狗,我覺得都在可打之列,無論它在岸上或在水中。
也曾想到歐洲人臨死時,往往有一種儀式,是請別人寬恕,自己也寬恕了別人。
我的怨敵可謂多矣,倘有人問起我來,怎麼回答呢?
我想了一想,決定的是:讓他們怨恨去,我也一個都不寬恕!]
本卷完。一筆閣 www.pinbig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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