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想到江寄風會是那樣想我的,馬凝安那天跟我說之所以江寄風沒刪除我好友,純粹是單純的覺得好玩,就想看看的我到底臉皮會厚到什麼程度,沒想到....
還說每次看我發那些自以為很關心又偽文藝的信息,他都要在那邊笑好久,還會跟別人分享我跟他發的那些聊天記錄,順便對我的長相和身材品頭論足一番。
更過分的是,馬凝安還說江寄風對於我舔狗行為(之前送過兩次手錶,還送過一個包,還畫了許多他樣子的油畫,還因為他辦的案子為他搜集了許多最新的資料查閱過各種案卷從而提出自己的辯護觀點)感到可笑,說我是他見過的最沒有自知之明的追求者。
呵呵.....
馬凝安說這些的時候,滔滔不絕,那張眉骨突出的國字臉眉飛色舞。我靜靜的看着,沒反駁,能想像江寄風當時說這話時候薄唇緊抿一臉鄙棄的模樣。
起初馬凝安的這番說辭我是堅決不相信的,直到看到他跟江寄風的聊天記錄。
那麼多,還有各種截圖,基本上每天他們兩人都會聊一下。
也怪不得我每次給江寄風發信息的時候,馬凝安會在旁邊嘰嘰歪歪。
原來如此!
也就是那天開始,我才知道.....
江寄風和馬凝安之前是一個律師事務所,也就是上江市最大的那個江福安律師事務所,而且馬凝安還帶過江寄風一年。
只是不知道什麼原因,江寄風短短几年時間就成為上江市的金牌律師,而馬凝安則出來單幹,在這座城市的偏遠區開着一間完全不賺錢的也看不到任何前途的混日子的律師事務所。
「你這人就是卑鄙無恥。」
那天,我一臉受辱的從馬凝安的律師事務所出來。
一連幾天,班也不上,整天窩在出租屋裏,餓了就吃外賣,依舊是蛋炒飯和土豆牛腩,不餓的時候就會坐在窗戶邊看不遠處的開始火紅的楓葉林。
一雙手無意識的互相摳弄着,直到掌心被淺短的指甲摳弄到滲出血絲,直到摸到手腕上的那根紅繩,這才停下來。
馬凝安因為我說他卑鄙無恥,好多天沒理我,哪怕我去上班,不是出去調查,就是在自己的辦公室里熱聊。
不知道跟誰在聊天,嘻嘻哈哈,粗糙的聲音笑的那叫一個刺耳。
我無所謂,這些天因為江寄風刪好友的那些理由,喜歡他的那顆心稍稍的冷靜了下。
想着自己和他的差異,也好好的在鏡子面前審視了一下自己。
蒼白的皮膚,無神的已經快成眯縫眼的丹鳳眼,臉頰肉乎乎,凸出來把本就小小的鼻子擠在中間,嘴唇也是蒼白,整個人也是膀大腰圓,全身上下除了一頭如海藻般的綢緞般的烏髮之外,沒有任何優點。
就這樣的,光和江寄風站在一起,就一起天差地別。
更何況,江寄風還那麼優秀。
之前在網上看過一些他在法庭上的舌戰群「雄」,巧言善辯和隨機應變的機智,專業性極強。
而我,到現在還是個實習律師,月薪三千的實習律師。
江寄風因為之前的那起殺人事件我提供的所有材料,他成功的成了董氏地產獨生子的辯護律師。
而且,他為那犯罪嫌疑人做的是無罪辯護!
這「無罪辯護」剛出來,網上譁然,一時間,這起殺人事件連續一個星期上了熱搜,並霸榜前三。
也因為這個熱度,江寄風火到一塌糊塗,不止於的他,連帶的還有江福安律師事務所。
因為這,馬凝安恨我恨得牙痒痒。每次看見我,都會陰陽怪氣的損我,說的最多的還是那「忘恩負義」。
我沒做聲,心裏卻開始默默的關注起那殺人事件。
明明是白衣男殺的粉衣女,為什麼江寄風要做無罪辯護,這是我萬萬沒想到的。
江寄風.....
自認識他,第一次對他產生不好的印象。
但好像這種不好的印象總會一閃而過,只要想起他那張熟悉的臉,一切的不好又變得朦朧起來。
到這種時候,總會自己不停的對此自我消化。
不管能不能消化,我越關注這件事的進展,「消化」就會每天的跟隨我。
在此消化的過程中,我每天還是會給江寄風發信息,說一些自己對此案情的一些看法,還說如果他再繼續做無罪辯護的話,我會去派出所做目擊證人。
雖然我很不喜歡這一套,但正義,該維護的時候,跟自己的行屍走肉無關。
只是,這些信息每天發出去,都會出現紅色感嘆號。期間我用陌生號碼給他打電話讓他重新加我好友,但他只要聽到我聲音,想都不想直接會掛掉我的電話。
誒.....
如此往復,一個月過去。
天氣漸冷,楓葉轉紅,紅如火燒的晚霞。
派出所那邊出了調查結果,說是「防衛過當」,隨後這起案子移交給法院審理。董氏地產富家公子一夜之間從犯罪嫌疑人變成無辜受害者,這種變化衝擊整個網絡,讓本差不多已經對這事消停的事又瘋狂的火熱起來。
在這起事件中,江寄風一直打感情牌,網上各種角度董公子跪在網紅小粉蝶面前的自扇耳光的視頻,說到了整頓直播界怪現象的時候了。
還說本身小粉蝶欺騙在先,後來又拿刀出來做過激行為,從而才引發了這起慘案。
這調查結果一出,網絡又開始不消停,只是這次輿論風向已經改變。
說的最多的是小粉蝶活該,死有餘辜!
這.....
一時間,我看到那些,五味雜陳。
在網上,我也嘗試過就這件事來了個最詳細的還原,但才發出去的東西,不到幾分鐘就被屏蔽,再發,還是如此。
由此,有點無力的我就這件事特意諮詢了做了律師多年的老爸。
老爸聽完,起初一直不做聲,到後來,他說出了簡單的一段話後.....
「老爸知道你肯定有自己的想法,也會做好。」
這.....
我愣住!
手機這邊沉靜了許多,掛斷後.....
我決定去找江寄風!
不管他聽不聽,我會還小粉蝶一個公道!
該付的法律責任當然要付!
這是這個社會最基本的法則,大原則不能動,難道不是嗎?!
只是沒想到.....
我還是涉世太淺,對江寄風的了解不夠,對這個社會的認知太淺。
更沒想到.....
這件事成了我人生的一個最重要的轉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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