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我,崇禎皇帝,誓不上煤山 第232章 必須馬上離開

    范程即范文程,皇太極帳下第一謀士。

    不過范令先並不知道他這個堂哥是皇太極最倚重的第一謀士,只知道他是皇太極的謀士,如果知道了,或許心裏會有別的一些想法吧?

    范令先說是送給容默公公一樁大功勞,其實是有條件的,經過一番討價還價,雙方終於談妥了條件。

    其實,范令先的條件也算不上什麼條件,就是有點繞,或者說,他當了婊子,又要立牌坊,讓容默公公有點鄙視,這丫的敢做卻不敢當,小人一個。

    范令先的條件是保證范家上下和財產的安全,不能讓人知道是他出賣堂哥,還讓錦衣衛配合演戲,把他抓起來關押個十天半月的,忽悠不知內情的人。

    按理,這麼大的事情,必須請示皇上裁決,但江西距離北京有上千里路遠,等皇上聖旨送達時,黃花菜早涼了。

    加上皇上說過,但凡有利大明的事,可以特殊處理,加上范令先也算舉報有功,因此,他才敢擅自做主,同意了范令先的條件。

    只要捉到范文程,皇上應該不會怪罪他吧?

    容默公公也是反覆權衡了好一陣才敢下定這個決心。

    當然了,他也有條件,就是讓范令先全力配合,協助他抓捕范文程和九名清人侍衛。

    兩人商議了一番,然後分頭行動,范令先先回去穩住范文程,他先去客棧解決問題,然後再回范宅安排人手,佈置抓捕行動。

    客棧的問題其實很簡單,就是對客棧的老闆和店夥計威脅一通,讓他們守口如瓶,並幫忙看守被斷腿負傷,且被捆在椅子上無法動彈的察巴罕。

    如果還能讓察巴罕逃跑,他真的不介意把客棧老闆和店夥計弄進錦衣衛的詔獄快活一段時間。

    容默公公帶着四名護衛回到范宅,馬上把其他護衛叫來,關上房門商議抓范文程一事。


    范文程身邊的十名護衛都是一等一的高手,特別是統領多不隆有萬夫不當之勇,若是強行抓捕,可能抓不到人不說,還有可能出現不必要的傷亡,因此可以開槍射殺,當然了,如果能夠抓活的,那再好不過了。

    十名護衛除了統領多不隆外,另外九個都是無關緊要的小蝦米,范文程才是大魚,不管死活,都必須把他留下來。

    為確保萬無一失,容默公公把兩名狙擊手分別安排在前門和後門,找一處制高點藏身,另各派一名錦衣衛當副手,決不能讓范文程逃脫。

    言下之意,發現重要目標逃跑時,可以開槍射殺,如果能擊傷腿部抓活的更完美了。

    在容默公公回范宅的時候,在書房裏看書的范文程收到一個消息,讓他眉頭大皺,面現不悅表情。

    護衛察巴罕單獨外出近三個時辰了,至今未歸。

    他再三強調統領多不隆,不能讓護衛單獨外出,要出去至少得兩人一組,而且不能超過一個時辰,以免發生什麼意外。

    但多不隆顯然沒聽進他的告誡,或者說,沒把他的話當一回事,而且還在范家胡作非為,糟蹋了堂弟范令先寵愛的小妾雲香,逼得雲香吞金自盡。

    如果不是堂弟范令先膽小懦弱,他又賠了堂弟五千兩銀子,許了一些好處,才把堂弟安撫住。

    五千兩銀子吶,能讓他肉痛一整年。

    不過,他心裏即便惱怒多不隆,恨不得剁下他的狗頭,但也只是想想而已,正黃旗出身的多不隆不僅身份高貴,而且還是皇太極最信任的護衛副統領,他招惹不起。

    范文程心裏清楚得很,他雖然是皇太極最為倚重的第一謀士,但漢人在清帝國的地位低下,他自己就曾是漢奴,吃的住的,連狗都不如。

    如果沒有這一身的本事,估計墳頭草都有三尺高了。

    「不行,必須馬上離開范家,另尋一處安全之地。」

    范文程背着手,在書房內走了幾圈,心中的不安感覺也越來越強烈,或許是他心性多疑,但出於安全上的考慮,他還是決定馬上離開范家,先出城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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