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天後,鵬城天氣轉暖。
秦森和蘇靜嫻要打一場官司。
官司涉及爭奪蘇君澤領養權的事情。
領養權和撫養權不一樣,打起官司來更麻煩。
秦森先要向m國法院那邊,起訴蘇靜嫻虐待蘇君澤。
待她罪名成立,才能解除蘇靜嫻與蘇君澤的法律領養與被領養關係。
這個時候,秦森才能向法院申請蘇君澤的領養監護權,法院還要考察他的婚姻狀況,是否家庭幸福,是否能夠滿足領養條件。
m國那邊的法院,不是錢能解釋的事情。
所以,秦森和宋薇,都必須親自去一趟m國。
喬蕎得知宋薇要跟着秦森去m國,親自送她去坐飛機。
這趟航線,是商陸親自讓人申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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