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細的嗓音,帶着一絲驚訝,耳熟到一瞬間就能激起她的生理厭惡。
喬若星抬頭,淡淡地看了她一眼,「姚小姐,好久不見。」
隨後趕來的老闆驚訝道,「二位認識?」
姚可欣攏了攏外套,勾唇一笑,緩步走過來坐到喬若星對面,「何止認識,熟得很。」
老闆一時沒有聽出這其中的玄機,笑道,「原來是熟人,那兩位要不要私下商談?」
姚可欣掃了老闆一眼,「只是熟,不是熟得很有交情。」
一句話,立馬點清了兩人的關係,老闆頓時尷尬起來。
喬若星倒是沒什麼表情,將箱子推了過去,「老闆,按店裏的規矩來,先驗貨吧。」
見姚可欣也沒有異議,老闆就把包接了過去,當面開始檢驗。
包廂里的小茶几非常窄,喬若星和姚可欣間距也不過一米,但是兩人之間劍拔弩張的氛圍,幾米外的老闆都覺得有點壓抑。
「喬若星,你臉皮還挺厚,拿着顧家的東西出來賣,你也不嫌丟人!」
「我只是處理一些不要的東西,為什麼要覺得丟人?照你這麼個說法,那對別人不要的東西,還趨之若鶩的,豈不是要羞愧到自殺?」喬若星笑了一下,「我看姚小姐不是也活的好好的嗎?」
姚可欣臉黑了黑,礙於老闆在場,怕自己說了什麼被外人聽到,只能生生咽下這口氣。
約莫二十分鐘左右,老闆檢測完畢,確認真品無誤,隨後詢問喬若星的意向價格。
「五百萬。」
此話一出,老闆還沒評估價格的高低,姚可欣就先跳了起來,「五百萬?喬若星,你想錢想瘋了吧?二百來萬的包,你一倒手,賣我五百萬,你是不是當我傻?」
喬若星表情淡然,「二百來萬你能買來,為什麼要買二手呢?姚小姐,這個包只限會員能購買你知道的吧?年消費兩千萬以上的頂級會員才有資格購入,十成新的包,我總要算你點會員費吧?」
「會員費?喬若星,這個包是花你自己的錢買的嗎?你拿着阿琰的錢胡亂揮霍,現在不想要了還要強加一筆會員費來變現,難怪阿琰說你錙銖必較,貪得無厭!」
喬若星倏地攥緊手,眼神也冷了下來,「姚小姐,你嘴裏那個阿琰是我的法定丈夫,我花他的錢,合情合理合法,用不着你在這裏指手畫腳,這包你要是要,一口價五百萬不還價,要是買不起,就不要再浪費彼此的時間,我很忙的。」
「你說誰買不起?」姚可欣氣得牙痒痒,「我只是在質疑你這個價錢的合理性,這包估價也才三百萬,你要五百萬,根本就是……擾亂市場秩序!」
喬若星笑了笑,「姚小姐似乎沒有搞明白,我們這屬於個人私有物品的交易,跟市場規則沒什麼關係呢,假如成交,我只需要交個增值稅,既不違法也不違規。另外,估價是給買家參考的,而東西是我的,至於怎麼定價,是我的自由,你覺得不合理可以拒絕交易。」
「你——」姚可欣臉都氣綠了,見她那副淡然自若的樣子,更是怒上心頭,但是轉念一想,突然冷笑起來,「喬若星,你是看到買家是我,才故意加價不肯賣我吧?」
喬若星沒說話,眼神淡漠的看着她。
姚可欣就更篤定自己的猜測,她勾起唇角,「不是自己的東西,你死抓着有什麼用?」
她以為這句話足以激怒喬若星,她們僅有的接觸里,喬若星並不是一個能沉得住氣的人,但凡她跟顧景琰有一些親近的舉動,喬若星的眼神就藏不住妒意,她以為這次也會如之前那樣。
卻不想喬若星只是無所謂的掃了她一眼,「姚小姐如果非要那麼想,那就算是吧,怎麼樣?買嗎?」
這下姚可欣笑不出來了,買,她覺得虧,不買,喬若星的樣子實在太可恨,就好像是在嘲弄她。
喬若星仿佛已經洞悉了她的想法,將包重新放進了盒子裏,就在蓋子要蓋上的瞬間,姚可欣出聲叫住她,「我買!」
喬若星動作一頓,抬眸,「一次性付清。」
姚可欣咬牙,「你放心,不會少你一分錢!」
五百萬不是小數目,姚可欣出去打了個電話,喬若星在包廂等了半個多小時,她才進來。
不過進來的時候,臉色不是太好看。
在老闆的見證下,兩人達成成交協議,姚可欣現場將五百萬轉入了喬若星的賬戶。
姚可欣簽字的時候,手腕從衣服里抽了出來,喬若星的視線被她手腕上一條熟悉的鑽石手鍊吸引。
款式和做工都非常像之前她還給顧景琰那條。
姚可欣簽完字,才發現她在盯着自己手腕看,她抬起手腕,揚唇一笑,「這條手鍊是我出道那年,阿琰送我的禮物,喬若星,他送你的首飾是不是都是鑽石?你知道為什麼嗎?」
喬若星身形一頓,手指緩緩蜷縮起來。
她的神色已經說明,姚可欣的猜測完全正確,可她並不想聽那背後的原因,甚至有種想要逃避的衝動。
姚可欣卻沒有給她這個機會,語氣嘲弄道,「因為他對首飾的認知,全都來自我,而我最喜歡的就是鑽石。」
指甲鑽進掌心,姚可欣的每一句話,都是在對她收到禮物欣喜若狂的恥笑。
她所以為的浪漫,不過是別的女人在他身上投射的影子。
「喬若星,阿琰根本就不愛你,如果當年不是他奶奶反對我們在一起,你以為你會有機會嫁給他嗎?不過現在不一樣了,顧老太年紀大了,她管不動了,顧家遲早都是阿琰的,你說到時候,你的下場會是什麼?」
姚可欣挑起唇角,「如果我是你,就自己主動離開,至少走得體面一點,被人趕走,那可太丟人了。」
「你出道的時候,我跟顧景琰已經結婚了吧?」
「什麼?」喬若星莫名其妙竄出來這麼一句,姚可欣一時沒反應過來。
「那他在你身上花的每一分錢,豈不都是都是我們夫妻共同財產?這樣的話法律上我是有權利要求追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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