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愛的豆腐
奉城,盛世美景,林余家。
清晨,林余和李明早早起床,吃過早飯。
林余正在往他的背包里裝各種東西,一會兒要出行。
目的地,某知名山,離奉城一個小時左右車程,奉城下屬縣級市的名山。
今天兩人一副旅遊的裝扮,戶外風格。
戴着鴨舌帽。
來到門口,待李明穿好了白色的運動鞋之後,林余把門反鎖了上去。
兩人就即刻出發了。
車裏。
「飛飛啊,你家就你一個兒子?」,李明開始做功課。
「呃…這個也能會是兩個,也可能會是一個.」
「正經點!」,李明有些埋怨地說道。
這已經夠正經的了是吧。
最近也沒打電話,不知道林家的第四口人來沒來報道,呵呵.
林余目視前方,雙手緊握方向盤。
「寒假的時候,我鼓勵我爸和我媽要個老二,不知道他們進展怎麼樣了?」
李明輕拍了林餘一下,「你怎麼能這樣,他們多大年齡了,這不胡鬧嗎?」
林余嗤之以鼻,「切!」
她是沒見過姜總的中氣十足的樣子。
「我媽三十九,我爸四十,雖然說年齡有些大,身體好的很,根本不用擔心。」
「哦?…」
「……」
在兩人一言我一語的閒聊中,車子來到了山腳下。
路邊的很多居民都提供停車服務,十元限車不限時。
林余找了一家院子比較大的住戶,給錢,把車停了進去。
從後備箱拿出背包,兩人準備開始登山。
林余從停車的住戶家買了兩根棍子,當然是林余硬要給錢,村民非常憨厚的一位中年人。
林余硬塞給對方二十元錢。
在柴火堆里找了兩根單手可握的柞木棍子,暫當登山杖吧。
兩人一人一根,向山上爬去。
山路比較平坦,可能是當地村鎮考慮過經濟效益,鋪設了水泥路。
但山腳下有關卡,不是工作車輛一律進不去。
所以人們都需要步行爬山。
想想也挺好的,看戲,許願,上香,還原,嘗美食,買點飾品等小玩意,還可以登高望遠。
路上滿眼望去,人頭攢動,密密的一片。
山腳下還算平坦,越往上越陡峭,過了陡峭之處,又變得舒緩。
有種山重水複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覺。
陡峭處,林余讓李明走在前面,擔心她不穩,李明挑挑眉毛說,小看人。
林余笑着不語,這不是小看人,這是不放心。
不過轉念,李明就明白了,看着林餘溫情地笑着,嘴角透露着甜蜜。
等過了陡峭的地方,林余瞬間就來到了李明的旁邊。
伸手抓住了對方的手,五指交叉地握在了一起。
至於林余為何那麼快速,不得而知,只是對方的喉結連續地動了幾下。
從背影望去,兩人身材高挑,一人拿着一個木棍,兩隻手牽在一起。
極為般配。
引得後面無數人紛紛側目。
不過,片刻之後,林余把自己的外套脫了下來。
今日天氣非常地好,無風,溫暖。
下一步操作讓李明瞬間羞紅了臉。
林余把自己的外套的袖子穿過李明的腰間,輕輕地勒緊,系在了一起。
李明月羞意十足的錘了一下林余的肩膀,沒捨得下手,像撓痒痒似的。
不過心裏卻非常甜蜜,有種喝醉的感覺,她知道自己的事。
但是看到林余臉上氣乎乎的表情,頓時又開心的不得了。
沒辦法呀,天生麗質難自棄,李明自己也沒辦法的。
「飛飛…吃醋啦?」,她好整以暇地看着他。
「嗯哼!」
林余沒接話,兩人繼續五指交叉向山上走去。
終於來到了廟宇之前,大殿的前方,大殿前朱紅的圓柱,朱紅的門窗。
正殿高大雄偉,給人以莊嚴肅穆的感覺。
大殿前方放置香爐。
李明拿着兩爐香走到了林余身邊,分給他一爐。
「林余,上個香吧,什麼都別說,心要虔誠一點,我奶奶告訴我的。」
聞言,林余當即點點頭。
有些事情,沒辦法解釋,比如他自己。
心裏不由地對李明又讚賞了一番,心裏執方的人,穩定。
兩人不說話,走到香爐前,有專門的沙彌告訴香客如何拿,如何焚,如何拜,如何敬香。
李明在前,林余在後,兩人按照指示照做。
接下來,李明拽着林余各處逛。
逛着逛着走到了小吃一條街,全國各地的小吃不勝枚舉,狗不理包子,老京城爆肚,某地臭豆腐,長樂包,驢打滾,江米條果子,西葫蘆糖
各種小吃的來一點,用不了多長時間,就吃飽了。
但是李明依然興致勃勃,哪個少女不貪嘴呢。
李明月拿着兩串臭豆腐,林余捂着鼻子跑開兩米的距離。
她的這個行為,讓林余覺得不可思議,這麼接地氣嗎?
李明想買的時候,林余就不讓,但是依然勸阻不了,貪嘴的少女。
可林余接受不了那個東西,實在太味了,加上前世,對這個有過負面的報道,林余想想就倒胃口。
李明現在就讓林余很無奈,說也不是,不說也不是。
於是,林余兩眼一閉,轉頭看向別處吧,心塞。
要是這個時候對她說,這個有沒有可能是…她估計會整死林余的。
林余狠心道,反正不是自己吃!
造孽啊,但是那個粉嘟嘟的小嘴,將來是…一定要啃的啊!
啊…我草!
林余無聲的吶喊依然沒有什麼卵用,大當家的吃的噴噴香,小嘴叨咕的飛飛快。
忍不住,轉身看了一眼。
「老闆,再給我刷點芝麻醬!…行了,夠了,謝謝!」
李明月也轉頭看向林余,拿着串向他一伸,在林余的眼裏此時的李明有些過於邪惡,逼人吃臭!
「大哥,請不要內卷的如此厲害,放過二弟!」,林余誠懇地說道。
「林余,真的很好吃的,這麼好吃的,不跟你分享,我的心裏不安的,來嘛!」
「大哥,你別動!」
「二弟,你別跑!」
「……」
兩人一個追,一個逃…
最後的最後,某人還是被擒了,路邊的一顆大樹下,此地已經離小吃街很遠了。
大概一千米以外,可見李明亡林余的意志有多麼堅定。
不過,李明月耍了小聰明。
假裝崴腳,演的惟妙惟肖。
一手拿串,蹲下來一手捂着腳踝,目露疼痛之色,有些悽慘地看着某人。
林余站定,這…
遂疾步走了過去,蹲了下來,脫下對方的鞋和襪子。
一隻晶瑩雪白的玉足展現在林余的面前,按古禮,這姑娘這輩子就得嫁給林余了。
但此時是現代,可也顯得有些魯莽,經不住她演的像,林余又過於緊張。
林余仔細地看了看,又捏了捏她的腳踝處,同時看着對方的表情。
這麼疼嗎?臉都紅成這樣了。
不過這腳是真的好看。
「,這麼疼嗎?咱們去醫院,這就把鞋給你穿上,背你下山哈,忍忍」
林余拿過她的棉襪給穿了上去,也沒時間觀賞了,又把鞋小心地穿了上去。
此時的李明月既羞澀又感動,她自己都不知道怎麼形容內心的感受了。
只能總結成,更喜歡這個人了。
林余背對着李明,蹲了下來,把背包掛在胸前,伸開兩隻手等待着。
李明立刻用一隻手勾住了林余的脖子,爬到了他的後背上。
林余雙手托着對方的屁股就給背了起來。
值得稱讚的是,林余的體力不錯,李明看似豐潤,其實不那麼重。
林餘一步一步穩穩地向前走去,大約走出了五分鐘。
「哥哥…你吃一口臭豆腐,我的腳就好了,求求你了!」
說完就把臭豆腐朝林余的嘴邊伸了過來。
「王德發克!」,林余驚恐地說道,他真的接受不了這個食物。
「聽話,這麼好吃的東西,不分享到你肚子裏,我真的心裏不安,不騙你。」
林余扭着頭看着對方的眼睛,對方笑眯眯地眼神出賣了她。
林余怒道,「李明,你騙我!」
「哥哥…想分享臭豆腐是真,腳傷是假,誰讓你跑那麼快。再說,這叫演技,不算欺騙,呵呵」
「.」
十分鐘後,林余在路邊拿着水不停地漱口,地上的不遠處,有他剛吐出的臭豆腐。
試試可以試試,但他真的接受不了這個味道。
李明坐在不遠處,幽怨地看着林余。
她真的只想讓他吃臭而已。
今日第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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