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是什麼人?想要幹什麼?信不信我以擾亂公務罪,將你們這些人全部抓起來!」
「讓開,給我們讓開!」
「……」
一個怒氣沖沖的聲音從病房外邊傳來,蘇燦扭頭就看到門口,就看到顧志勇帶隊的保鏢正面無表情的攔着一群警員。
任由一群警員氣勢洶洶,卻難以推開門口鐵青着一張臉的保鏢群。
而此刻,正在怒聲訓斥的正是領頭的一個官派十足的警察,而聽着這個聲音,原本面如死灰的鐘華成,臉上卻是露出恐懼之色。
很顯然,這個警員肯定之前跟鍾華成碰過面。
「出來,讓你們的負責人出來!什麼個東西,知不知道你們現在的行為屬於犯法!」
怒氣沖沖的聲音再次氣急敗壞的傳來,讓蘇山也是俏臉發寒,正準備轉身出去,一邊的蘇燦卻已經先行一步。
「吵什麼吵,不知道病人現在需要休息?」
看着蘇燦走來,原本如同一堵門牆一樣擋在病房外的保鏢群卻是自主的散開,讓出了通道……
呂程氣壞了,他沒有想到他們警方辦案,居然還有不開眼的傢伙來找事兒。
而且他一個分局的副局長,在表明了身份之後,居然被這群保鏢給攔在了外邊,真不知道馬王爺長了幾隻眼了,以為帶着一群保鏢就了不起了?這天下還是不是黨的天下了?
此時看着如同一面鐵板一般的保鏢終於散開一條通道,而後他就看到一男一女向着自己走來。
呂程顯示一愣,先是驚艷於女人的美麗容顏,接着一張臉就黑了下來,知道眼前這就是今天的主事人了。
呂程目光看向了女人一側的男子,聲音也冰冷了下來:「對於今天這事情,我需要一個解釋。」
呂程心裏很憤怒,但是他也不傻,這些人敢這麼明目張胆的將他們警方都給趕了出去,肯定是有所依仗,他雖然是副局長,但是知己知彼,才能百戰百勝嘛,還是先摸清對方的底,再下手不遲。
「解釋?需要什麼解釋?」蘇燦摸摸鼻子,笑眯眯的開口道。
「你!」呂程臉色又是一黑,接着瓮聲瓮氣的道,「你們是什麼人?知道你們現在在幹什麼嗎?我警告你,不要給你們的長輩惹來禍端。」
蘇燦臉上的笑容就愈發的濃郁了,一雙眼睛似笑非笑的看着眼前這個肩掛三級警監的男子:「讓我猜猜,你這句話的重點應該是你們是什麼人!」
呂程一聽,一張臉更黑了。
「你是想要先探我們的底,然後看看能不能拿下……」
呂程嘴角已經不受控制的哆嗦,心裏有種嗶了狗的感覺,雖然心中有這個想法,但是你也別說出來呀。
而接下來,眼前這個小混球的話,更是讓他有種吐血的衝動:「我是什麼人,憑什麼告訴你?」
「……」
呂程臉上有些掛不住了,黑着一張臉沉聲的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為什麼要在意你們的身份?哼,你們信不信,只要我一句話,可以將你們這些人統統的抓起來。」
「不信。」
「……」
呂程有種吐血的衝動,你妹的,沒完了是吧?讓老子過過嘴癮,能死昂!
呂程深深的吸一口氣,努力得平復心頭的怒火:「你們知不知道,你們這麼做,是在妨礙我們警方辦案!」
「警方辦案?辦什麼案?」蘇燦沒有說話,一旁的蘇山先忍不住開口道。
「辦什麼案?」呂程面對一個女人,而且還是一個好看的比明星還有過之的女人,他不好發怒,只是面無表情的道:「知道病房裏那些傷者是怎麼躺到裏面去的嗎?」
「知道,是被強拆人員打的。」蘇燦嘴角一勾,老老實實的答道。
「對呀。」呂程一拍手掌,「我們警方辦案,就是要將那些人緝拿歸案。」
「我們警方秉承着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人民利益大於天,人民的財產和身體受到了如此大的傷害,我們一定要將那些人緝拿歸案。」呂程義正言辭的道。
他自己夠快被自己的話給感動了,腰杆不由自己的挺的筆直。
「哦……」蘇燦咧嘴一笑,拖着長音道,接着話鋒一轉,「那現在調查的怎麼樣?罪犯抓回來幾個?」
呂程臉色就有些難堪:「你什麼意思?你們是在質疑我們警方的能力?經過我們的調查,那群人員都是外來人口,明珠三千多萬人,想要找出那幾十人何其的難?可以說是大海撈針!」
「抓不到小嘍,直接抓主謀不就可以了?」
蘇燦臉上依舊是那副笑容,看的呂程都有種舉拳頭砸對方臉上的衝動:「我不知道你說的主謀是什麼意思。」
「城中村的拆遷是誰負責,這難道不清楚嗎?外來人不可能平白無故的去把人家的房子拆了,把人家給打了吧?」
「你這只是你自己的猜測!」呂程臉上表情就是一變,「你們有什麼證據證明這件事情跟拆遷的公司有關?」
「沒有!」蘇燦搖搖頭,接着眼睛微微一眯,「但是我敢確定,你們警方肯定跟負責拆遷的那些人有勾結。」
「你什麼意思?你們這是誹謗,信不信……」呂程幾乎是跳起來的,只是叫囂又有些鬱結,因為他知道自己嚇唬普通人的一套,用在這傢伙身上根本沒用。
蘇燦不理會眼前這個傢伙的跳脫,漠然的道:「據我所知,拆遷當晚,房主一家不止一次的撥打報警電話,鄰居和租戶也撥打過,可是在那群人沖入樓中,毆打房主一家,以及推倒房屋整整一個小時的時間裏……警方根本沒有出現在現場……」
「直到這一切都完成之後,警方才姍姍來遲,房主一家拼死攔住那群陌生人員,卻被警方拉偏架似的隔離,以至於那群人安然逃離……」
「根據110接處警工作規則規定,110報警服務台接到各類報警、求助後,要區別情況迅速下達處警指令,各處警單位和一線民警接到處警指令後,要快速反應,應按照城市或城鎮中心區域5分鐘、城郊結合部10分鐘、農村地區和水上以最快速度的要求趕赴現場處置,而當時報警位置出於城鎮中心,警方卻遲遲一個多小時才到場……你們有什麼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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