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之霹靂風雲 第一百四十六章 安仁故事(二)

    為阻止越來越嚴重的逃跑趨勢,秦安採取了多種方式,卻毫無效果,手下的土匪仍然日漸減少,這讓他日漸頹廢。這一日姜寶到他面前,向他獻了一計。雖然這段時間姜寶獻了不少計策試圖阻止逃亡,卻毫無效果,但秦安仍然非常信任他。只是這次姜寶的話讓他臉色變得極為難看起來。原來姜寶建議派心腹之人前往霹靂軍屯墾點打探情況,並鼓動策反屯墾點的人,以其人之道還其人之身,而要冒險前去的人便是姜寶自己。這個計策在秦安看來,只是姜寶的金蟬脫殼之計而已,但他在長久的沉默之後仍點了點頭說:「你去吧,你我兄弟一場」,見姜寶試圖解釋,又打斷了他的話語,說道:「不必再多說了!」,說完便轉身走進草棚內。姜寶見狀,只得長嘆一聲,朝霹靂軍屯墾點走去。

    秦安不相信姜寶會背叛自己,或者說內心深處不願意相信。故他雖然極不贊同姜寶去屯墾點冒險,但仍然答應了,他在內心不斷說服自己姜寶不日便會歸來。只是三日過去了姜寶並沒有回來,五日過去了姜寶也沒有回來。到了第七日,姜寶仍然沒有回來,這讓他真正絕望了。畢竟只要姜寶願意回來,只需要半個時辰。不甘心的他又派了幾個心腹前去,但這些人也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話說姜寶到了屯墾點不久之後,便明白為何不斷有人逃離的了——兩邊情況完全不可同日而語。在住的方面,屯墾點房屋雖然也由蘆葦和稻草搭成,但睡覺的地面除鋪了干灰外又鋪上了厚厚的稻草防潮,比沼澤中住處舒服多了。作為二當家的他,棚屋條件比一般土匪強多了,但也是極其狹窄潮濕,蘆葦牆壁也時刻掛着水珠;在吃得方面,屯墾點只要能完成勞動量便都能吃飽飯,如果勞動量在前列還能吃上肉——雖然只有幾片,但也夠羨慕人了。如果說這些條件還不夠吸引流民的話,那麼霹靂軍的均田制政策就是妥妥的大殺器了。這項政策規定,投奔而來者經審查合格可成為公民,每個公民可授荒田三十畝,耕種三年後便歸私有。種子和農具由墾屯點提供,待糧食收穫後分年度抵扣。要知道這可是天府之國的膏肥之地,按正常年份計算,每畝地至少可收穫四五百多斤水稻和二百多斤小麥,三十畝地每年便是二萬多斤,這可是一筆巨大的財富。至於霹靂軍的條件,便是平價向官方銷售剩餘的糧食。這種歷朝歷代都沒有優惠條件,自然讓流民們趨之若鶩,也讓姜寶十分心動。當然這種心動,自然不會在他策反人員時流露。

    為了策反拉攏人員前往沼澤當土匪,姜寶也搬出了大殺器——蒙古人會來報復,燒殺搶掠之下屯墾點將會片瓦不存。對於他的這種說辭,屯墾點的人都不以為然:至少眼前能吃飽飯,先讓自己不被餓死這是正事,至於以後之事走一步算一步吧。甚至還有人戲謔說如果蒙軍毀了屯墾點,沼澤中耗子窩也一樣逃不掉。事實上霹靂軍對於屯墾點選擇也極為慎重,大多數是在水道沼澤等交通方便又易守難攻的地方。為了防止小股蒙古騎兵前來騷擾,屯墾點除了有土牆和數道壕溝保護外,還結合灌溉水利工程在寨子外圍挖掘了許多縱橫交錯的溝渠,下一步還會將土圍子升級成軍民兩用的堡壘。姜寶心裏也清楚,配了火器的屯墾點絕對是難啃的骨頭,會讓小股蒙古騎兵繞道走。


    姜寶呆在屯墾點並沒有提心弔膽,而是頗有「此間樂,不思蜀」的感覺。事實上這幾天他偷偷的拉攏策反行為也讓屯墾點管理人員感覺異常,也曾多次盤問他,但都被伶牙俐齒的他搪塞過去了。這個屯墾點有許多他原來的同夥,但這些人本着「大哥不說二哥」的心態,加之姜寶待手下極好頗有人緣,故並沒有人舉報他。他想在屯墾點多呆幾天,多吃幾天飽飯再回去,但這個願望被一則消息打破了——曹將軍即將來安仁縣的剿匪。呆在屯墾點這幾天時間內,姜寶打聽到不少消息,不僅知道了霹靂軍抗蒙的赫赫戰績,也得知鄰近的依政、大邑等縣土匪在曹二狗的剿滅下紛紛覆滅。土匪們要麼身首異處,要麼跪地請降,還有少數亡命遠方。大邑鶴鳴山中的匪幫人多勢眾,又仗着山高路險,不僅朝廷官軍無可奈何,就連蒙軍也要買幾分面子,也在霹靂軍的打擊下灰飛煙滅,聽說幾名匪首的頭顱還掛在大邑城頭上。他知道只要霹靂軍水軍一旦進攻,被圍在沼澤地的同夥只有死路一條。要說姜寶也是個性情中人,不願眼睜睜看着秦安及兄弟伙白白死掉,便趁着夜色偷偷跑了回來,勸秦安降了霹靂軍。

    姜寶回到沼澤的匪窩時,發現只剩下六十餘人,其餘人都受不了飢餓都偷偷跑了。秦安並沒有阻攔他們的逃跑,而是給了這些面黃肌瘦的手下一條生路,這對他來說如「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不可違逆。從內心深處來講,他也厭倦了這刀口舔血又飽一頓飢一頓的日子。只是聽說霹靂軍對土匪下手極重,自己作為匪首保不準會身首異處。在死亡陰影的籠罩下,他哪裏敢去自投羅網。姜寶的回來讓他大喜過望,兄弟感情終歸是不離不棄。姜寶又將在屯墾點的情況作了細細描述,又給他分析了時局和霹靂軍的政策,特別是「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政策後,他終於把心一橫牙一咬,和姜寶帶着剩下的土匪到屯墾點投降了。因為茲體事大,霹靂軍在屯墾點的負責人不敢擅自作主,又將他和姜寶帶到了安仁城負責人跟前。由於歐陽軒官方身份仍是永康縣令,故霹靂軍治下州縣的官員便不能用朝廷稱呼,而只是用負責人代替。安仁縣的負責人叫楊三,即「楊三耕種法」的發明者,之前是花果山屯墾點的農技負責人,此次被委任為安仁縣負責人。他由大邑城中一個食不果腹的貧民在一年多的時間內便成了一縣之主,除了他的業績突出外,也是因為歐陽軒以此樹立榜樣來告訴其他人,在霹靂軍唯才是舉,而不論出身。

    楊三命人將秦安、姜寶和沼澤匪幫的情況進行了詳細調查。在調查期間,根據無罪推定原則讓兩人帶着手下在屯墾點正常勞作和生活。經調查,沼澤匪幫也曾大肆搶劫,但血案和所傷人員甚少,也曾殺死過蒙古人和漢奸。秦安姜寶兩人手上並沒有人命,也未下令殘殺過百姓,其手下所害性命都是私下擅為,與兩人並沒有直接關係。楊三命人將以上情況報霹靂軍部審核。霹靂軍初創不久,並沒有完善的司法體系,對於此等刑獄大事需要報總部定奪。

    過了幾日,霹靂軍總部回復到了:「秦安、姜寶匪幫搶劫之罪,念因生活所迫又抗蒙有功,且是投案自首,故分別判兩人服勞役九年、五年。余匪除犯血案者依法追究外,其餘不再追究」秦安、姜寶的結局只是各個匪幫的一個縮影。經過一系列雷霆打擊,到九月底時霹靂軍治下已再無匪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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