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一章 赫徳赴滬斡旋(2)
1884年8月4日下午,利士比率艦三艘,進抵基隆,遣人傳話曰:中法和議不成,最後通牒時限亦至,十二小時之後,貴軍務必放下武器,交出城池;否則,明日一早,大炮轟鳴。
清軍統領曹志忠、章高元、蘇得勝等嚴詞拒絕,
翌日清晨,法軍艦炮齊發,連轟一小時,曹等不支,且戰且退。午後,劉銘傳飛馳趕至,察觀戰場,謂曹、章、蘇道:基隆口門外狹,船塢天成,不慮風濤膠擱,只慮船堅炮利。諸公暫棄炮台,明智之舉。明日之戰,務必以吾之長,擊彼之短。
是夜,劉銘傳奏曰:十五日,法船五隻攻打基隆炮台,八點鐘至十二點,炮台全行打碎。孫開華所部楊龍標所營,並未接戰,即退奔十餘里。基隆山口曹鎮營仍守,傷亡兵卒六十餘人,煤礦已令自行轟毀。海外孤懸,信總不通,兵單器缺,茫無措手,先電飛報。
6日午後,法軍再攻,劉銘傳即令曹志忠部堅守陣地,蘇得勝、章高元二部左右兜擊,法軍不敵,狼狽退去。
利士比心有不甘,致函劉銘傳:中法兩國尚未失和,欲請劉提督赴船面商。
劉銘傳回曰:吾等皆乃軍人,戰和事宜應由全權大臣決之。
是日,銘傳奏曰:十六日十點鐘,法人上岸四百餘人,攜炮四尊來攻曹營,經派曹鎮、章高元等帶隊旁抄,生擒法人一名,死傷不下百餘,搶來坐旗一面,乘勢破其山頭炮台,得炮四尊,賬房數十架,洋衣帽甚多。
慈禧太后接奏,喜諭:劉銘傳調度有方,深堪嘉尚,著交部從優議敘。尤為出力之記名提督、福建福寧鎮總兵曹志忠,著賞穿黃馬褂;提督章高元、蘇得勝,均著遇有海疆總兵缺出,即行簡放,章高元並賞換年昌阿巴圖魯名號,蘇得勝並賞換西林巴圖魯名號;副將王三星著以總兵記名簡放,並賞給額騰依巴圖魯名號;已革游擊鄧長安著開復原官。
另,法人於和議期開仗,殊屬可恨;此事中國理足,萬不可再有賠償之念;曾國荃、赫徳等切勿一再退讓。
赫徳接告,再謂巴徳諾道:貴國索要兩億兩千萬法郎,此額甚巨,清國絕不答應;可取三分之一,抑或更少,或以鐵路修築權替代之,十年釐清,如何?
巴徳諾道:我即致電總理閣下定奪。
赫徳道:即取之,必予之。貴國與安南訂立新約之前,安南照常向清國納貢,如何?此無實際意義,只為照顧清國顏面而已。
巴徳諾道:法中條約已界定清國與安南之關係,此萬難再改。
赫徳道:全權大臣束手無策,此乃我個人之建議,我即報請清國總理衙門批准。
總理衙門大臣奕劻接電,速即奏清慈禧太后裁決,慈禧太后道:不認無名之兵費,不賠償一兩白銀。
巴徳諾亦知事無轉圜,遂照會曾國荃:本公使六月十二日照會貴大臣,我國因和好起見,迭次展期,遲不動兵,然貴國一直未能擬定切實之辦法。
茲我國現擬向貴國索賠一千萬兩白銀,分十期交予我國,每年不過一百萬兩。我國如此相讓,萬不望貴國有所誤會。
本公使奉命行事,萬望貴大臣即刻奏請貴國皇帝恩准。倘若不允,則我大法國不得不攻取福州,踞地作質。
然本公使仍不願至如此地步,但須貴國照本公使申明辦理,則法中兩國必永敦和睦。
赫徳嘆曰:此為最後之通牒也!
巴徳諾道:我至上海以後,惟赫徳先生能與我商議。赫徳先生為使清國不與我國決裂,一直在尋找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辦法。雖然並未成功,但我還是感激不盡。
赫徳到:我一直以為,中法二國,無累世之仇恨,亦無曠世之大戰。
巴徳諾道:孤拔將軍十艘戰艦已雲集閩口,戰事一觸即發。清國皇帝一再告誡沿海將軍督撫,彼若不動,我亦不發。赫徳先生可猜中結局否?
法艦雲集閩口,張佩綸奏曰:閩口各輪船添配火炮、兵勇、水手各項,「揚武」八十名,「濟安」、「飛雲」各五十名,「福星」十五名,「永保」二十名,「伏被」三十名,「福勝」、「建勝」各十二名,平海中營一號師船添勇十名,平海左右師船八號添勇一百六十名,就近在尚干鄉飭在籍二等侍衛林培基選募水師弁勇伙夫共三百四十一員;署督標水營參將傅徳柯招募水勇哨弁伙夫一百五十名;侯補水師游擊募水師弁勇七十九名。兵、船皆以備妥,但待事起。
法三船在口外,六船於內,僅多於我兩艘,全隊登陸,則我水軍牽之;以半登岸,則我以二千人敵其數百人,彼未必遂勝。
法人深入數百里,我處處可以截後,而連日潮汐小信,敵船可出入者不過一二時,皆犯軍家之忌,此又微臣所以欲戰之故也。
慈禧太后接奏,甚喜,曰:張佩綸、何如璋等具見勇敢,佈置亦合機宜。
李鴻章不以為然,奏曰:臣等前在煙臺,曾上法鐵艦看操,其船堅炮巨,實非南北各船所能敵。今法兩鐵甲駐閩港口以堵外援,我船鐵板厚僅五分,易被轟沉;即曰尾綴勿戰,若開釁彼必在海面尋戰,倘挫失,徒自損威,於事何濟?船艦不濟,水師尚未練成,難速與西國兵船決勝大洋。一筆閣 www.pinbig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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