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突然想到結婚時,大家都會被證婚人問到的話:「無論富貴和貧賤,無論健康和疾病,無論成功與失敗,都會不離不棄,永遠支持他,愛護他,與他同甘共苦,攜手共創健康美滿的家庭.」雖然證詞不完全一樣,大概意思就是這樣了。
這樣的一段話,在那走進婚姻殿堂的人看來,很容易做到的一樣,他們都是會毫不猶豫的答應:「我會的。」
可是一段時間以後,有的是幾個月,有的是幾年,有的是十幾年,當選擇離婚時,怎麼不想想當初說的話呢?你真的做到了嗎?面對疾病、面對貧賤、面對生死、面對多種選擇時,還不是一樣做了逃兵,還不是一樣的跑的比兔子都快。
現在我在想,對於那些還能夠堅守婚姻的人來說,這樣的諾言對於他們,真的還好,可是對於那些做了逃兵的人,這諾言根本什麼都不算的,跟沒說一個樣。
結婚時什麼都不想,也不去思考這承諾的意義,而離婚時也是豪不猶豫和顧及的,真心難說其中的滋味。
婚姻是大事,如果能生活的好,那就結婚。如果生活不好,或者沒有想好,那就還是保持單身生活的好,畢竟離婚和結婚對雙方來說都是大事,需要慎之又慎,切勿兒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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