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裴溪遠的案子是監護權案,涉及到個人隱۰私,法庭並不允許外人旁聽,不過沈寧的身份是裴溪遠的妻子,當然有這個陪聽的權力。
沈寧走進三號法庭的時候,庭審已經開始。
聽到腳步聲,裴溪遠轉過臉,迎上他的目光,沈寧淡淡揚唇。
他回她一笑,重新收回目光。
此時,原告一方的律師簡凌正在陳述原告的訟訴要求。
「……做為母親,我的委託人金喬女士有權力接手兒子慕雲庭的監護權,現在肯請法官、合議庭接受我們的訴訟要求。謝謝!」
向法官和合議庭點頭致意,簡凌微笑着坐回自己的坐位。
&在請被告代理人陳述。」
溫柔站起身來,向法官的方向行了一禮。
&敬的法官、合議庭:我方委託人裴溪遠先生,受友人慕然的臨終囑託,接手其子慕雲庭的監護權,符合法律規定。而且,我方委託人裴溪遠先生也擁有掛着慕雲庭的能力,所以,我方肯請法官、合議庭駁回原告的訴訟,允許我的委託人裴溪遠先生,繼續擁有慕雲庭的監護權。」
簡單的雙方陳述之後,很快就進入答辯時間。
簡凌再次站起身來,「對於一個六歲的未年人來說,在他的父親或者母親身邊成長,無疑是最適合他的成長環境,我的當事人金喬女士是慕雲庭的親生母親,從法律意義上來說,她擁有撫養自己兒子的資格,所以,我方認為,我的當事人是更恰當的監護人人選。」
溫柔抬起沒有受傷的左手,「我反對。原告律師口口聲聲說金喬是慕雲庭的最佳監護人人選。那麼,我想請問金喬小姐,在這個孩子生長的六年裏,您在哪裏,是否盡到了一個母親的撫養義務?」
她一向不是溫和派,一開場,溫柔就直攻要害。
現在,慕雲庭並不在現場,她也不用在意攻擊金喬的問題。
&前,我確實沒有進到一個母親的責任,但是我是有原因的。」金喬皺眉抬起,臉上滿是痛心之態,「試問,哪一個母親不愛自己的孩子,哪一個母親願意拋下自己的孩子呢,我當時因為得了病,害怕自己沒有辦法繼續照顧他,才將他還給父親的。」
&問金喬小姐,您說您當時得病,那麼,您有什麼證據可以證明?」溫柔追問道。
簡凌站起身來,取出一份文件。
&一份,是七年前,我的當事人金喬小姐的體檢證明,這份證明可以證實,當時她的身體情況非常糟糕,不適合撫養嬰兒。」
這件事情,簡凌與金喬早有應對之策。
這一份體驗證明,也是臨時偽造出來的。
溫柔轉過臉,看了一眼大屏幕上,顯現出來的體檢證明。
&照法律規定,法庭只接受我國語種文字的證據,這份證明無效。」
&錯,這份證明並不擁有法律效力,所以這並不是我提供的證據。」簡凌冷笑,「法官大人,我想肯請法庭同意我請出我方的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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