斂財人生 林木兒 第862章 奇爸怪媽(58)三合一

    奇爸怪媽(58)

    珍妮想來是沒明白林雨桐的潛意思,    眨巴着眼睛看過來,「林小姐,    你成年了吧?」她指向四爺,「你有了男伴,    想來也不應該干涉你爸爸的私生活吧。筆硯閣  www.biyange.com% 」

    林雨桐像是看傻子一樣看珍妮,    這邊還沒說話,帳篷里就傳來朱珠的聲音,「有女兒當然有女兒的媽媽,你覺得當着女兒的面勾搭爸爸不過分的話,當着妻子的面勾搭人家的丈夫真的就合適嗎?」

    妻子?

    珍妮朝帳篷看了一眼,    然後莫名其妙的看向林博,    「你結婚了?」十分遺憾的樣子。

    林博真是有苦說不出,    「珍妮,我覺得你沒有認真看過海納的資料,    要不然也不會有這麼的誤會,    你這樣對我妻子是極為不尊重的。我希望你能向她道歉。」

    珍妮挑眉看向帳篷,「朱是你的妻子,    我是真的不知道。她看起來一點也不像是結了婚的女人好吧!好吧!我為我剛才的行為表示歉意,但是結婚了,    不代表沒有追求愛情的權力。我喜歡你林你渾身上下都很迷人我想你也會喜歡上我的我有這樣的自信。」

    她半點都不尷尬,    反而對着有婦之夫表白了起來。

    林博馬上坐立不安起來,他在不大的空間了來回的徘徊,然後猛地轉身惡狠狠的看向珍妮,「我說你是從什麼地方冒出來的?你到底從哪裏看出我會喜歡上你。先,    你的皮膚我不喜歡,我喜歡黃種人,我的伴侶得有個先決條件就是跟我屬於同類。你肯定不是。也永遠都是不了。第二,你從頭到腳,長的沒有一點吸引我的地方。我這一輩子唯一愛的女人就是朱珠,到死都不該」

    珍妮愕然的看着林博:「林你這樣一點都不紳士」

    話還沒說完,朱珠就從帳篷里出來了,二話不說,直接拎起來給扔到窩棚外面。

    林雨桐只聽到對方呻|吟了一聲,不知道嘴裏嘀咕了一句什麼,然後就是雜亂的腳步聲,想來是有人過來攙扶朱珠了。

    不管外面是什麼動靜,窩棚里卻一下子靜默了下來。這種情況,林雨桐自己都尷尬的要死,更別說四爺了。他已經合上筆記本,默默的支起自家晚上要用的帳篷。外面的雨越下越大,想出去躲都沒地方躲去。

    朱珠目光灼灼的看向林博,林博的視線卻落在朱珠的腰上。剛才她抬胳膊將人扔出來,運動服提了上來,腰露出了一點點來。作為丈夫,怎麼會不清楚自己妻子的腰,她的腰不會纖細的叫人覺得只堪一握,也不會顯得臃腫,就是那種一看就蘊含着無限力量的腰身。她是個愛美的女人,腰上也貼了紋身,時而是一多盛開的牡丹,時而是一隻妖嬈的美人蛇,夫妻生活因為這個腰身,添了多少情趣。可是今天自己才現,她的腰並不是自己想像的那麼美,反而極為醜陋,可這醜陋展現在自己面前,他不覺得厭惡,不覺得不喜,只覺得心被狠狠的揪住了,疼的人沒來由的煩躁起來。繼而面色大變,惡狠狠的看向朱珠,「那是什麼?怎麼回事?你瞞着我什麼?」

    朱珠一把將衣服拉下來,回身進了帳篷。

    林雨桐悄悄鑽回帳篷,跟四爺躺下,兩人誰都沒說話,這時候就得識相點,降低存在感是最好的辦法。

    林博提了腳上的鞋,跟着朱珠進去。帳篷里的光線很暗,邊上的帳篷里又住着孩子,他現在連問都沒法問。見朱珠平躺着,睜着眼睛看他,他什麼也不說,只上手將她翻過去。朱珠不肯,死扒拉着不動。林博伸出手死死的掐住她的胳膊,就那麼看着他。

    朱珠心裏抖了一下,她從來不知道這個男人還有這麼狠的表情。

    兩人對峙了很久,誰都沒有說話。最後還是朱珠妥協了,她掙扎了兩下,身子放軟了。林博這才撒手,朱珠翻了個身,靜靜的趴着。

    林博找出手電筒,就照在朱珠的腰上。為了看的清楚,他粗暴的將她的上衣捅上去,又把褲子給拉了下來。一條橫在腰上的猙獰的疤痕就這麼露了出來。他伸出手,放在疤痕上一遍一遍的撫摸,朱珠偏着頭看他,眼神有些複雜。林博質問的看她,那眼神似乎是在問,這是怎麼來的,你到底瞞着我多少事。你到底把我當做是什麼。

    朱珠扭過臉,在黑夜裏誰也看不見的角落了笑了一下。自己為什麼一直在掩飾呢?究竟怕的是什麼呢?她其實也是不明白自己的。這個男人,自己曾經瘋狂的迷戀過,那種迷戀幾乎成了一種執念。自己擁有了他,可他有多少是因為孩子,有多少是因為自己,這個誰說的清楚呢?那麼自己呢?還像是以前一樣嗎?她想是的,到了這把年紀再談愛情覺得很矯情,但如果這不是愛情又是什麼呢?

    兩人誰也沒說話,一個躺着,一個坐着。誰也不知道對方心裏想的是什麼。

    第二天林雨桐起來的時候,已經不見朱珠和林博了。她撩開帳篷問已經收拾好的四爺,「去哪了?」

    四爺搖頭,「我起來的時候就沒見人了。」

    林雨桐朝外看了一眼,有點擔心,「不會進了林子吧?」

    朱珠確實是帶着林博進了森林了,她在叢林裏如魚得水,走了兩個小時,停在一處小水潭附近,這才扭臉看向已經氣喘吁吁的林博,「你不是想知道疤痕是怎麼來的嗎?」

    林博不說話,只看着她。

    朱珠也不在意,整個人身上都充斥着低氣壓,「走私!我乾的是走私!」

    「什麼?」林博一時之間沒有明白她的意思。

    朱珠呵呵笑了起來,「不可思議吧。原始資金的積累,誰都不會太乾淨,但是像我一樣走私的,還是罕見的,是不是?」

    林博沒有說話,沉默了許久,才低聲道:「我想聽你的過往,完完全全的過往。」

    「過往?」朱珠呵呵一笑,「你知道嗎?我常想,人這一輩子到底有幾個終點。在人生的某一刻,不同的選擇會有不同的人生道路。我常想,要是那天沒遇見你我會是什麼人?像爸爸說的,在本省找一家還算過的去的師範大學,上完學之後去學校給孩子教一教一加一等於二。然後找個工作穩定人品正直的丈夫,他可能是老師,可能是醫生,可能是個小公務員。兩人按部就班的結婚,然後生個健康的孩子,一起撫養孩子長大,最後慢慢變老,沒有刻苦銘心的愛情,但卻踏實自在。又或者,在知道懷孕的那一刻,果斷的回國,拿掉孩子,回家跟爸爸認個錯。不管是在國內繼續求學還是去國外重新開始,這種情況下我可能成為白領金領,也可能幹脆就繼承家裏的養豬場,然後找個還算老實本分的男人結婚或者乾脆單身到老,那種情況下我也可能悼念自己逝去的不知道是不是愛情的愛情。可是沒有如果,我選擇了生下孩子可是孩子你在美國待過,你應該知道,美國的法律就是那麼操蛋,它不管是你有沒有無奈,只要他們認為父母不能承擔撫養孩子的能力,那麼對不起,孩子的監護權將被剝奪。你知道這是什麼意思吧。那時候,差一點點,只差一點點,我就被剝奪撫養權,孩子就會被送到福利機構,在她成年之前我不得出現在她身邊。對於他們來說,這是理所當然的。有些家庭父母去世或是父母被剝奪撫養權,同父同母所生的孩子都會被分開嫡親的兄弟姐妹轉眼就成了陌生人。他們永遠也無法理解國人這種親緣血脈之間的感情。孩子小我沒辦法工作,朋友的幫助慢慢的變成了杯水車薪我又找不到你,我能怎麼辦?我只得向家裏求助。爸爸來了我希望能借一筆錢,夠我將桐桐撫養到上幼兒園的年紀,然後我就有空出去賺錢了。真的怎麼賺錢我都想好了可是孩子還是爸爸帶回去了。我能怎麼辦?找不到你,孩子又沒能力留在身邊,你知道那時候我開始恨你嗎?我是真的恨你了可是恨你有什麼用呢?只能說明我無能罷了。孩子是我的,她是我唯一的念想,為了她我什麼都願意干。在酒吧的時候,偶爾聽到領個醉漢說話,說是膽大的人在非洲是能撿到黃金的。呵呵呵不就是非洲嗎?刀山火海我都敢闖。於是,帶着只夠去,肯定是買不了回來的車票的錢,連同一個裝着一身換洗衣服的雙肩包,離開了美國」

    「都說這裏能撿到黃金可是到了才知道,這裏到處都是戰亂、難民、還有暴力愛滋到這裏的時候,身上就剩下十二美刀一個膚色不同的人,還是一個女人,你知道這意味着什麼嗎?整整一個月的時間,我都無所適從。十二美元轉眼就被一個七八歲大的孩子給搶了。身無分文,沒有落腳的地方,沒有錢買飯吃。還得應付時不時想湊上來佔便宜的男人。饑寒交迫的滋味,在那些雨夜裏我不知道經歷過多少。有個詞叫露宿街頭,到了那些真正亂的地方你就知道了,能露宿街頭也是一種福氣。可是我這樣的人要真是流落街頭,那真就只有死路一條。那麼長的時間裏,我怎麼活下來的。靠着路邊半野生的水果,芒果、香蕉、木瓜、榴槤、從地上撿的落下來的,撿到什麼吃什麼,一直吃到我吐。那天晚上下雨,雨就像是昨天晚上一樣大,我縮在幾個大樹的下面但還是淋到了,我自己清晰的感覺的到,我在燒,燒的人整個都迷糊起來了。我聽到有腳步聲靠近,那是幾個男人的聲音,我想我還是被人給盯上了我得離開那裏」

    林博聽着,雙拳都握起來了。他連呼吸都放輕了。

    朱珠像是沉到了某種回憶里,「可那時候我是一點都動不了,掙了半天,我才挪到樹背後藏了起來。那幾個人靠近了,他們說的話我還不能玩去哪聽懂,但有幾個詞彙卻懂了,他們說『賣領妓|女好價錢均分』他們想把我賣到一處領處做妓|女我知道,我要是再不反抗,大概真得死在這裏了。那時候我想家了,想爸爸,想哥哥嫂子,想侄兒,更想我的桐桐還有你我不能死在那裏,我得活下去,不是他們死就是我死我沒有選擇」

    「我抓了石頭狠狠的砸在自己的腿上身上任何容易感到疼痛的地方,我必須清醒着然後那三個男人來了是的!是三個男人,黑壯的男人我沒有留手,用石頭砸在領頭的那個男人的頭上,然後撲過去,不計後果的砸使勁的砸等我清醒過來,那個被我砸的男人已經面目模糊,沒氣了。剩下的兩個男人大概是被我這不要命的樣子嚇跑了,總之沒見到人。那時候我怕極了因為我殺人了!殺人是要償命的!我不敢在有人的地方呆了,要是有人知道我殺人了,殺的還是他們自己的同胞,我想我真會死無葬身之地的。」

    說着,她的眼神投到遠處的森林深處,「我避開人群,唯一能躲的地方只有這樣的叢林裏。這裏面各種帶着毒的蛇蟲鼠蟻,各種猛獸。我在叢林裏整整過了兩個月。還真是大難不死必有後福,我活下來了,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下,還救下了在叢林裏被野豬攻擊的一個土著小伙子。不管世道怎麼亂,都是一樣有好人有壞人,我遇到的壞人多了,也許真是霉運到頭了,我時來運轉,跟着這個小伙子去了他們的部落。那個部落不大,只有七十八個人,還有一半是老弱婦孺。他們所謂的耕種,都是半放養,糧食瓜果算得上是半野生的。他們根本就不熱衷於種植,更喜歡在叢林裏覓食。他們的主要經濟來源是什麼?在哪裏呆了半個月我才知道,他們根本不管什麼保護動物不保護動物,對他們來說,只有獵物。他們狩獵,然後將珍貴的毛皮賣給外面的商人。你知道的土著人跟外面做生意一向秉承着以物易物的原則,用這些東西換卻布匹食鹽這樣的物資,真不知道那些年他們虧了多少。我從裏面看到了利益,慢慢的出面替部落里的人出面交易。儘管我每次給他們更多的東西,可這中間的差價算下來還是暴利。到了這時候,我才相信,他們說的這裏遍地是黃金說的是真的。慢慢的,生意越做越大,錢也越來越多,但隨之而來的危險也接踵而至。能為了什麼,不就是我觸碰了別人的奶酪嗎?一次交易的時候,對方動手了,不光要強搶,還要我的命。你看到的刀疤,就是那次留下的。差點死了,是韓新救了我。韓新十幾歲被一個圓房表叔帶到了香江,可他那表叔股票全被套牢了,百萬富翁轉眼就成了窮光蛋。聽說非洲有鑽石,狂熱的找鑽石來了。可是一踏上這片土地,那點買了房子買了車子花了路費之後剩下的錢全被搶了。他不肯罷休死扒拉着對方不放,被那些人一槍給打死了。剩下韓新還是個沒成年的孩子。那些年把韓新留下來了,平時打雜,以欺負他為樂,但他還是活了下來。直到我被砍了,臨了的時候我說的是中國話。你不會知道,在那樣的環境下,聽到有人用中國話喊了一聲『大姐』的時候那種心情。我那時候就想,我哪怕是死了,也有人知道我是誰,她會將我的骨灰帶回家,他會給家裏我的消息。那樣等到桐桐大了,也知道我不是因為不要她而失蹤了,她也是有媽媽的。她的媽媽很愛她可是韓新沒看着我死,他的手指就是為了幫我擋第二刀而被削掉的。兩個怕死在異鄉被人扔進臭水溝的人臨死一搏老天有眼,韓新活了,他拖着我躲進了叢林,用從土著人那裏學來的微薄的土方子給我把傷給治好了。傷疤猙獰,是因為縫傷口的針是土著居民用的魚骨針傷口差不多長住我能動以後,我連回了美國他是個沒身份的人,我花錢從當地政府勢力買了相關的合法證件,才帶着他順利的回了美國到了美國,在醫院裏躺了半年,我才算是真的活過來了。剩下的就都能查到了。用這部分錢,創立了棲凰我是死過一次的人了人活過來了,我就想肆意的為自己活一次。臨死對你的執念我都沒放下,那我就處心積慮的爭取一次又怎麼樣?」

    她說着,就笑了,「害怕嗎?」

    林博看着她,「怕什麼?」

    「殺人!被殺!」朱珠眼裏的陰霾一閃而過,「這疤痕,是那段我不敢叫任何人知道的過往。誰也沒說過!除了韓新,再沒有別人,就是田天她們也並不知道詳情。」她伸出雙手放在林博的眼前,「看見了吧?上面還沾着鮮血。」說完,她有些釋然,「你從小就家境優越,跟你相處時間短暫,也知道你是個什麼性子的人。知道我的這些過往,你還有膽子跟我這樣的女人在一起嗎?只怕這雙手放在你身上,你都會顫慄厭惡。這大概就是原因吧。或許是,也或許不是,我自己的想法我自己都不是很清楚。總之,不是光彩的事我不想提,在意我的人會心疼我,我在意的人會因此疏遠我。在咱們國家,安全程度到了一定程度,要是身邊有個殺人犯我不敢想會怎麼樣」

    林博艱難的咽下唾沫,想過她不容易,卻沒想到這麼不容易。他的喉嚨跟堵住似得,半天才說了三個字:「害怕嗎?」


    「嗯?」朱珠不知道是沒清楚還是沒明白她的意思。

    「我說你當時害怕嗎?」林博雙手都顫抖了起來,想伸手抓她,又怕這一刻的她一碰就碎了一般,「我問你一個人的時候怕嗎?」

    怕嗎?誰不是家裏寶貝着長大的?能不害怕嗎?

    朱珠笑了一笑,「大概是怕過吧?過去那些年了,我都忘了。不過從那之後,能叫我害怕的事情就不多了。」說着她扭頭看林博:「桐桐的事情,我知道你心裏一直不得勁。可是死過一次的我太知道生命到底有多脆弱了,不知道什麼時候就那麼突如其來的從我們的身邊消失了。活着的時候,做自己想做的事,愛自己想愛的人,哪怕明天就去了,心裏也不會覺得有遺憾。我希望她快樂,每一分鐘都快樂」

    「好!每一分鐘都快樂。」林博站起來,往前走了兩步,「別離我那麼遠,我在你心裏就那麼不濟事?一說這些,你知道嗎?我覺得我就是個罪人。可我要是說我有罪,我用後半生為你贖罪,這一定不是你想要的結果。我不知道我能做什麼?也不知道怎麼做才算是愛你。但我現在就覺得,不管生什麼,我都想要在你身邊關於我的後半生,所有的計劃都跟你有關。我想等這次忙完了,跟你補辦一個婚禮。等到桐桐結婚了,我就把公司徹底交給她,沒事的時候我在家裏給你和閨女做飯,每天早晚我接送你上下班。等桐桐又孩子了,我們就把孩子接過來,白天我帶,晚上你帶等有一天咱們老了,身邊圍着一圈像你的孫女和像我的孫子。得空了,咱們去外面轉轉,住在面對大海的別墅里」

    朱珠笑了起來,「不怕我?」

    「有你保護我,我心裏踏實。」林博也笑了,「這些事,咱們再也不要提起,跟桐桐也別提,這孩子心思重」

    心思重的林雨桐拉着四爺悄悄的退回去了,走了半個小時,方向早就不是朱珠和林博走的那條路之後,這才停下來。

    這樣的經歷,即便朱珠不說,林雨桐也猜到了大半。

    這對林雨桐來說,殺人而已,只要是該殺的人,殺了就殺了,能怎麼的?

    真不是什麼了不起的心理負擔。至於說那些走私說實話,朱珠只能算是利益鏈中沒辦法起決定作用的中間一環。只要這裏面還有利益在,這種行為就杜絕不了。不管別人知道後怎麼想,在她看來,她是沒有立場說任何一句不是的。而且,但生存問題都難以保證的時候,你要求她想什麼呢?

    兩人誰也沒提這事,有朱珠在,他們兩人在叢林裏沒有什麼危險就行。

    四爺跳過非法圍獵的事,卻說起了當地居民的耕種模式,「有機會還是去一些部落里看看」

    兩人回營的時候帶了野雞,這裏的野雞好像還有點不一樣,逮了兩隻夠燉一鍋湯的就往回走。等雞湯的味道飄出來,林博和朱珠才雙雙把家還。

    說不上來兩人哪裏不一樣了,但叫人看着就是不一樣了。

    珍妮對着朱珠遠遠的豎了一根中指,還不忘對林博飛眼兩下。這次朱珠沒有暴躁,林博也沒有不知所措的看朱珠的眼色。兩人該幹嘛幹嘛,不需要彼此的解釋,也不需要對這樣的事敏|感。

    這種感覺應該被稱之為信任。

    吃飯的時候,見林雨桐在兩人身上掃來掃去,林博瞪了一眼,「看什麼?好好吃飯。」說着,把碗裏的雞腿給了閨女,把雞翅膀給了朱珠。完了之後還盯着四爺看,直到四爺把碗裏的好肉都夾給自家閨女這才收回視線。

    朱珠對這裏的吃食其實真是沒什麼興趣,但還是賞臉的吃了,完了才問林雨桐,「出來一趟覺得值嗎?」

    林雨桐之前覺得這兩人陪着自己出來確實挺誇張的。林博還罷了,朱珠為什麼跟過來。現在倒是覺得,朱珠未免沒有想把這東西都揭開的心思。不管揭開後會面對什麼,也比這麼心裏提着這一塊要好的多。事實上她算是走對了一步棋。

    「以後,媽不用再跟着了吧?」林雨桐乾脆用手拿着雞腿啃,轉臉問朱珠。

    果然朱珠就道:「不跟着了。我那邊公司還有一攤子事呢。」

    「對!」林博一臉贊同,「出來一趟多辛苦!你倒是跟玩遊戲似得,你媽哪裏受得了這個。出來一趟也就一周時間,不用你媽跟着跑了。」

    果然如此!林博這輩子要是不被朱珠吃的死死的才是見了鬼了。

    在這裏的時間已經不多了,叢林對林雨桐和四爺來說,已經失去了吸引力。這天兩人也不去打攪林博和朱珠,直接上了飛機,帶着翻譯去走訪附近的土著部落了。

    翻譯的水平也不怎麼樣,再加上這裏的每個部落都保留着自己的文化風俗連同可以稱之為方言的語言。四爺跟他們的部落族長說話,也得連蒙帶比劃,偶爾再加上一兩句英語單詞,這才能勉強溝通。這些部落里有一些會簡單的英語的人,當然了這樣的人一般都是部落里的能人,他們偶爾會走出部落,跟外面的人交換一些布匹食鹽的物品。

    部落里的人並不多,加起來也就一百來個。還有接近一半的老弱。絕大多數人一輩子是不會離開他們的部落的。林雨桐漫步走在部落了,真的恍若到了原始社會一般。房子都是茅草屋,低矮的很。進去後會現根本沒有床,十幾平米的地方,一邊鋪着動物的毛皮,這就該是一家人住着的地方。屋子的中間都有個不大的火坑,也都有用過的痕跡。不用問也知道,這是天氣不好的時候做飯和取暖用的。屋子的外面也有灶台,都是土灶,土灶上面竟然連個棚子也沒搭建。不過好歹用的是鐵鍋。在屋裏的火坑上做飯,是不用大鐵鍋的,而是一種非常粗糙的陶罐,林雨桐懷疑那種陶罐是他們自己燒制的。如此原始的生活,卻現他們並沒有特別執着的儲存糧食的概念,家裏那種只撒了種子就不再照管的田地,收了多少就算是多少。說實話,不澆水不除蟲身子種子都非常老品種的糧食,產量真不算高。林雨桐連着看了幾家,半人高的大缸每家存了三五缸不等。存起來的不是直接能吃的糧食,比如稻米吧,都是帶着糠的。做飯前,先得在石臼里搗米。米搗出來淘洗了直接下鍋,而米糠順手一撒,散養的雞就出來啄食。雞是林雨桐在這個部落里見到的唯一一種家禽,它也不需要人餵的,每家每戶的只有屋子的概念,好似沒有院子的概念。在中國院子裏長草是荒涼,在這裏草就挨着門檻長的。草長鶯飛這話不是白說的,各種蟲子在草地里蹦躂,雞不用費勁就能吃飽。可即便養雞這麼輕鬆,養雞的人家和數量看起來也不多。轉眼林雨桐就明白了,這些不多的雞大概就是剛夠部落里消耗吧。沒錯,他們始終秉持着自給自足就好的原則,女人們去河邊洗衣服,順手就能撈出不大的一種魚來。要是撈上來一網子多了,挑了大的流夠自家一頓吃的,剩下的就順手放了。這也就導致了部落里男人比女人清閒的多的事。男人們只要偶爾出去捕獵,滿足了需求就歇下了。而女人去從早忙到晚,不過這也不奇怪,光是吃飯的現搗米的方式,一天到晚忙的肯定都是一日三餐。或許是大自然的饋贈太過豐厚,他們對種植並不怎麼熱衷。甚至表示自家種的沒有野生的好吃。

    她在部落里轉了一圈,現根本就沒有學校。孩子們大小不等,都在野地上撒歡呢。他們沒有學校,也不上學。要說學東西,那也不是不學,只是從部落里年老的人那裏學在叢林裏生存的法則。學的好的,也就能在部落里嶄露頭角了。

    要說這個地界,有沒有現代文明的痕跡。還別說,也還真有。比如部落里有一台交易來的小功率的舊電機。只有部落里來貴客的時候才會電,然後在族長家的棚子裏掛起唯一的一個白熾燈泡起了點。這叫林雨桐想起了農村地頭夏天掛的那種除蟲燈,只要燈一亮,附近的大小飛蟲飛蛾撲火的往燈上湊。如今林雨桐坐在棚子下面,抬頭朝上一看,烏泱泱的長着翅膀的大飛蟲圍着燈泡黑壓壓的一圈。飛蟲振動翅膀的聲音,相互碰撞的聲音,嗡嗡嗡的。一抹頭上,還有掉落下來的被燈泡灼傷了翅膀而掉落下來的大飛蟲。但這燈亮了起來,卻是整個部落的盛事,部族裏的老幼,給臉上圖上特有的圖騰,還是載歌載舞的圍着這個棚子跳了起來。說實話,那種妝容容易叫人晚上做噩夢,但林雨桐還是不停的對着這些人致意,得尊重別人的傳統不是嗎?

    第二件算得上屬於現代文明的東西,就應該算是組長特意請四爺聽的收音機。老式的收音機不知道是從哪個犄角旮旯里倒騰來的,只能收到一兩個台還帶着各種雜音。但就是這樣的東西,也不是誰都有資格聽的。只有部落里那些有資歷的人,才能在族長聽的時候過來跟着一起聽。人家能邀請四爺,這是極高的禮遇了。

    而這個部落,唯一一個被普及的,不是別的,正是衣服。至少他們不會再光着上身下面只穿着皮草裙了。那種皮草裙被當做禮服,只有重大場合才能穿。平時他們穿的尤其是男人穿的,跟大街上買的那種十元兩件的t恤和大短褲是一樣的,只是顏色多為絢麗的。再有就是鞋子,更多的人穿起了五塊錢一雙的那種塑料拖鞋,而不是光着腳到處溜達。

    從部落里出來,林雨桐自己都不知道現代文明之於他們,之於這片土地,是禍還是福?

    「沒見人家自得其樂嗎?」四爺上了飛機,「子非魚焉知魚之樂,挺好的。」

    「就是不知道見識了外面的繁華,還能不能保持這份心境。」林雨桐有些悵然,「其實像咱們這樣的探尋者,還是越少越好。」光是攜帶的各種病菌,這些人只怕就受不住。

    是啊!還是越少越好。

    回到營地比賽已經結束了,但整個氣氛都比較低迷。問了林博才知道,英國的一位參賽者被毒蛇咬傷了,儘管打了血清,但還是不治身亡了。

    林雨桐嚇了一跳,「是不及時還是別的?」

    朱珠搖頭,「這不是誰單方面的問題。野外這種環境,偶然因素太多了。現在還沒檢查清楚,或許還感染了別的病菌也不一定」

    ————————————————————————————————————————————————————

    作者有話要說:  今天撐着寫完,明天替換一部分重複的防盜部分。我爸檢查出肺癌,晚期,不管叫知道,我只能硬着頭皮在他面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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