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步跑回藏獒的位置,大傢伙正在躺地上痛苦掙扎哀嚎。看小說網 m.kanxiaoshuo.net張塞連忙打開小葫蘆,臥槽,忘了問用量了!事出緊急,不容多想,從小葫蘆里倒出四粒藥丸,想都沒想都塞進了狗嘴裏。
藏獒似乎也知道那是救命藥,一點沒費勁兒就都咽下去了,也沒要點水往下順順。吃完了藥,藏獒馬上就平靜了下來,趴在地上一動不動了。
張塞心想:「奶奶的,不會藥死了吧。」
在狗爪子上摸了一把,脈搏平穩,再看那幾個傷口,血也止住了。
那狗抬起大頭,在自己爪子上舔舔,又在張塞臉上舔了舔。這是在向張塞示好。藏獒可是只認主人的狗,主人以外的人它不攻擊就不錯了,這舔人示好,說明它把張塞也當成了主人,至少是可以信賴的朋友。
張塞被舔了一口,頓時愣住了,「我靠,太他媽臭了,哦哦哦哦,乾嘔了好幾下也沒吐出來。你這個臭傢伙,回頭刷刷牙好不好!」
藏獒白了張塞一眼,似乎是聽懂了,趴在地上哼哼了兩聲。
「你這態度有問題,我跟你說,」張塞開啟了訓狗模式……
幾分鐘後,就在藏獒耳朵快出老繭時,宋總帶着全副武裝的派出所民警趕來。
百米開外的樹影下,一對貓眼般的黃光閃了兩下,隨即沒入到了公園最黑暗處。張塞也同時感覺到那股危險氣息越來越遠。要不是要保護藏獒,張塞就追上去看看究竟是何方神聖。「奶奶的,藏獒還需要保護,上哪兒說理去!」
遠遠看到藏獒趴在地上,宋總總算鬆了口氣,跟身邊眾人說道:「大家都別過去,我去看看能不能把狗繩拴上,把它牽回家,免得傷人。」然後又大聲喊道:「張塞,你快過來,別被咬到。」
張塞見來人了,對宋總說道:「我沒事,大家都不要過來,我試着把藏獒帶回去。」於是摟着藏獒安撫了一下,「哥們兒,別急眼啊,都是好人,誰都不許咬啊。」
藏獒就像聽懂了一樣,晃晃悠悠站起來,用大腦袋在張塞腿上蹭了蹭。跟在張塞後面往別墅走去。
宋總和民警都跌落一地眼鏡。一位中年民警問道:「宋總,那小伙兒是你家人那狗咋那麼聽話呢」
宋總搖搖頭,「不是,那是我外甥。」
中年民警腹誹道:「切,外甥還不算自家人啊!」
好在是大半夜,這一路也沒遇見什麼人。張塞領着藏獒溜溜達達往別墅走去。
民警一直緊握着防爆叉,催淚噴霧器等警用器材,防止藏獒暴起傷人。
一路無話,回到別墅,藏獒聽話的回到了狗舍,宋總謝過了民警,送走了眾人,就跟張塞一起到犬舍看藏獒的傷勢。
藏獒的傷口已經開始結痂,宋總一眼就看出那是動物咬的。不過見藏獒的精神頭兒挺好,也就放下心來。
出了犬舍,張塞詳細跟宋總說了今晚的遭遇,又拿出那個小葫蘆,裏面還有一粒。都給了宋總。「宋總,您見多識廣,那是什麼人啊」
宋總似乎想到了什麼,好一會兒才說道:「那傢伙可能不是人!」
張塞大驚失色道:「啊!我,我,見鬼了嗎」
宋總搖搖頭,微笑道:「不是鬼,是異類。眼睛閃紅光,與蝙蝠為伍,傳說中的吸血鬼就是如此。」
「那不是電影嗎我也看過。還真有吸血鬼」張塞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宋總緩緩說道:「有一次一位大老闆跟我說過,我們常說的吸血鬼,其實就是血族,是一個與人類共同生活了千萬年的種族。他們融入人類社會中,適應了人類的生活。但是由於吸血的習性難以根除,所以總會跟人類發生矛盾。他們伴生的就是蝙蝠。他們中位高權重,財大氣粗的惡人會直接吸人血,沒有多大能力的惡人會豢養蝙蝠,吸血之後再吐出來以為己用。也有很多人選擇了跟人類通婚,因此大部分都被人類同化了,或者與人類相安無事。這次你遇到的人可能就是個血族,不過以他的能力未必能打開犬舍的鎖。我問過家人,沒人開過犬舍。警察也看了鎖頭,說是被破拆的,但是看不出使用工具的暴力痕跡。看來另有其人。」宋總說完,拿起那個小葫蘆,「你看這葫蘆,雖然是天然生長的,但已經被盤玩成紫金色,沒個幾百年絕對盤不出這效果。這葫蘆算是古董了,人家就這麼隨便扔給你,看來這人經濟實力很強。」
「啊,就這葫蘆是古董剛才我還以為是塑料的呢!」張塞不敢置信。
宋總拍拍張塞的肩膀,看招財童子般的眼神看着張塞,笑道:「你就偷着樂吧,這葫蘆,多了不敢說,十幾二十萬差不多吧。不差錢你就別賣了,掛在家裏聚福納祿,好東西啊。今天多虧了你,藏獒事件處理得當,我得好好感謝你。」
張塞可不想要宋總的感謝,話說宋總這兩個月可是沒少照顧他,「宋總,您這麼照顧我,做這些都是我應該做的,你千萬別客氣。也是今天有這個機緣,見識了平時見不到的人和事。」
「就喜歡你小子這股勁兒,年後廠里要有些人事變動,你有個心理準備。到時候別給我掉鏈子。」
張塞一聽,樂的嘴都咧到了耳根,看來這大叔是要提拔自己了。連忙道謝,然後告辭回家。
告辭了宋總,張塞腦袋裏畫出了一百個問號。「那門鎖難道是被拽開的坐在出租車上,張塞閉眼回憶着今晚發生的種種情況。門鎖上的氣味跟那個危險的氣息可能是出自一人,這人到底要幹什麼跛子是血族嗎那眼中的紅光赤眼族難道就是白晶晶家族苦苦尋找的赤眼族張塞頓感渾身血脈上涌,奶奶的,錯過了一個億啊!」
拿出手機給白晶晶發了一條短訊,「你好晶晶,今晚我在江邊公園發現了一個眼露紅光的男人,四五十歲,跛足,讓他給跑了。」
很快白晶晶就回了短訊,「感謝你提供的消息,如果沒事的話,明早江邊公園見。」
張塞跟白晶晶算不上多好的朋友,不過他很同情她,這麼漂亮的女孩子,因為找不到同族,婚配竟然面臨這麼大的問題。雖然他也考慮過幫助濱江白家可能會有的好處,不過那都不重要。習武之人,當以俠義為先,錢財乃身外之物,越多越好!
「好的,」回了短訊,張塞繼續回憶今天的細節,以期對找到那個跛子有幫助。
今晚的事說大不大,說小不小。藉此,張塞跟宋總更加親近,跟藏獒也成為了好朋友。至於宋總跟藏獒是不是好朋友,張賽就不得而知了。也許人家的感情親如父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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