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多年沒有見面的親人了,兩個老人一想到就拼命抹眼淚,秦小亞給了兩個老人一人一萬塊,讓他們就相當於去旅遊。
雖然這錢一下子花出去兩萬,對於目前的情況很不應該,不過一想到父母真的很多年都沒和那些親戚見面,也不想他們特別沒面子,不能買喜歡的東西,還是咬牙一個人給了一萬。
秦父和秦母一走,家裏就剩下凱米以及秦小亞。
她每天都在家裏呆着,絞盡腦汁想應該怎麼錢生錢。現在上班一個月拿死工資是絕對沒有錢可以賺的,特別是現在還有幾張嘴要靠她一個人吃飯,也就只有做生意了。
她想來想去,覺得葉水墨的一個叔叔做燒烤生意確實不錯,她曾經和葉水墨去吃過不少次,只要做晚上生意,白天的店說不定還可以盤出去給別人做早餐,那這樣既不會浪費店面資源,也可以省下一筆錢,那比錢可以用來投資更好的地段。
凱米出門抱她,這裏娛樂設施不比東江市,剛進來連電視都沒有,只有靠着手機,他已經玩得有點膩味了,親親摸摸的要和秦小亞在一起。
秦小亞想回來後都沒到外面吃過飯呢,父母又不在,乾脆就提議到外面吃飯。
雖然和東江市這樣的地方沒法比,但是路上餐廳還是不少的,兩人挑了一家門面看上去比較乾淨,也有十幾平方米的家常菜小餐館。因為正是吃飯時間,所以餐廳內人不少,一個穿着汗衫的中年男人招呼他們進去坐。
這餐廳不大,餐館門前趴着一條大黑狗,無精打采,吐着舌頭。老闆娘掌勺,老闆還有一個年輕的小伙子負責招呼客人,店裏空調開得很足,不過還是有淡淡的飯菜油煙味縈繞其中,幸好味道不重,和大餐廳當然是比不上的。
秦小亞忽然就想到了葉念墨,如果是對方的話,這種小地方應該是沒來過的吧,不過兩人以前要好的時候,她也經常遷就自己吃一些小餐館,而她為了不讓對方吃得不開心,都儘量選中等餐廳。
在葉水墨看來已經十分便宜的參觀,吃久了對她也是一種負擔,那時候真是可笑啊,都在為對方着想。果然階層不同,就不要勉強的在一起,否則最後就會像他們一樣,過得很累。
老闆拿着菜單過來了,因為凱米直接報了個青椒炒小河魚,農家小炒肉,一個涼拌茄子。
等菜上來的時候,張麗梅才知道小地方也是能夠做出好吃的東西的,老闆娘的手藝是真的很好。能把一個簡單的小炒做的好吃那是真正需要手藝,要不然那麼多人天天炒菜也不見成了好廚師。
菜剛上來,忽然就有顧客叫了,「老闆,你能管管你們門口麼,有乞丐在這裏要怎麼吃?」
秦小亞回頭,確實是有個乞丐站在門口,不過她有些驚訝,這乞丐露在外面的皮膚非常光滑好看,身材也很好,而且看上去很年輕。怎麼會當乞丐呢。
這個乞丐就是淪落到這個地方的葉水墨,她的視線從秦小亞和眾人的臉上掃過,最後沒有定點的隨意落在一處。
她太餓了,就算已經瘋了,身體的每一個細胞都在叫囂着要吃東西,跟着本能便走到這裏。
本能讓她抬腳走進餐廳,這些都是身體下意識的動作,儘管腦子瘋了,但身體有記憶,記憶告訴她,進餐廳不會被趕,因為餐廳是吃飯的地方。
有好幾個人捂住鼻子,帶着孩子的,趕緊把孩子的飯挪遠一點,擔心這乞丐身上的病菌會污染盤裏的菜餚。
「我們這裏不做你生意啊,要不你想吃什麼,有錢沒?有錢我讓廚房給你做,算你便宜點,你打包就走?」老闆也是商量的口氣,雖然蠻同情流浪漢,不過這裏都是客人啊,他在這裏一坐,其他客人還不都得跑了,接這一單,很影響生意的。
看到流浪漢呆呆傻傻的樣子,周圍有人小聲議論,「什麼啊,是個傻子。」
是個傻子估計是連錢都沒有了,老闆也很為難,不過有越來越多的顧客抗議。
「老闆,你這樣子我們要怎麼吃飯啊。」
「老闆,還有孩子在呢,你趕快處理一下。」
有人沉默,但大部分的人還是不想和一個傻子流浪漢住在一起,很多人捂住鼻子不想忍受着乞丐身上散發出來的怪異味道。
凱米聽不懂大家說什麼,秦小亞給他翻譯,後者皺眉,「這樣不好,他們也是顧客,能夠拿得出錢的話,就有權利在這裏吃飯,沒有人可以把她趕走。」
老闆也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去推人,「我們不做你生意啦,你趕緊的走,不要在這裏影響我們吃飯。」
凱米先起身,隔開老闆推搡葉水墨的手,皺着眉用英語嘰里呱啦的說了一堆,大意是不能趕走想吃飯的人。
秦小亞也起來了,「老闆,那我們到靠牆的地方吃,我們在點菜,她要吃的東西我們來付款可以吧。」
在場的食客都有些不相信有人願意和一個傻子吃飯,見那兩個年輕人真的把人帶到靠近牆角的位置,眼神都像是吞了蒼蠅似得。
老闆也不想惹事,既然有人要付錢而且還有人幫着撐腰,就默認了,其他人只好加快吃的速度。
「你也要理解他們,畢竟人家是來吃飯的,老闆也要做生意,這是沒辦法的。有我們在這裏,你想吃什麼就點。」秦小亞把筷子遞過去,對方不接,她又伸過去一些,「要拿筷子才能吃飯。」
看到乞丐左手受傷,她倒吸了口冷氣,那傷口只是簡單處理過,繃帶都髒得看不清楚顏色,還有絲絲血跡,幸好現在天氣涼爽,所以沒有發炎腐爛。
菜來了,她看着對方吃得很斯文安靜,給人的感覺就不像是個普通乞丐,吃相實在太好。
秦小亞對這人起了濃厚的興趣,雖然臉很髒,但是眼睛是很好看的,就算髒兮兮的五官也可以看出好來。
身上穿的衣服嘛,這是病號服?是病號服沒錯吧,難道是從醫院跑出來的?
她盯着對方拿着筷子的纖細手臂,手腕的地方白皙得不行。
這人真的是流浪漢,真的不像啊,給人的感覺實在是太奇異了。
對面的人似乎嘀咕了幾句,她沒聽清,又湊近聽了。
「對不起,不是我,是你,對不起,不應該的。」都是一些組合起來亂七八糟的詞語,秦小亞嘆氣,真是可惜了,如果沒瘋的話,應該是個很漂亮的女孩子吧。
儘管很餓,但是面前的人還是吃得曼斯條理,這種好吃相又讓秦小亞想到葉水墨。
葉水墨是她認識的唯一一個富二代,還是超級富二代,對方的吃相就和面前這流浪漢差不多,可惜了,兩個人的命運是天差地別。
吃晚飯,秦小亞覺得這人實在可憐,就帶去醫院處理手上的傷口,醫生建議他們把人送到精神病院,像這種情況是無法自理的。
秦小亞在猶豫,她也自身難保,送到精神病院的話又是一筆錢,而且她和對方無親無故的。
衣服被人輕輕扯了扯,若是普通人被這麼做,心裏一定是不舒服的,但興許是剛才餐館對方給的印象實在太好,秦小亞沒有不舒服的感覺,看着後者呆呆傻傻的樣子,她嘆氣。
就算要送精神病院,也要把人收拾好了吧,不然這樣子送過去,估計得給退回來。
出租房裏,凱米往浴室搬沐浴露,洗髮水還有搓澡巾。
「好了,現在要來形象工程大改造了。」秦小亞把門關上,叉着腰大聲說。
半個小時後,浴室傳來一股尖叫聲,惹得凱米竄到門口詢問。
一個小時候,秦小亞開門,臉上是不可思議,「我們,好像撿回來一個超級大美女。」
洗完澡的葉水墨穿着秦小亞的舊衣服,皮膚很白,一點疤痕和痣都沒有,不過有些磕磕碰碰到的傷口。
亂糟糟的頭髮已經被疏離柔順洗好吹好,臉上的五官十分精緻,雖然樣子呆呆傻傻的,嘴裏還總是冷不丁的冒出聽不懂的話,但整個人若是往那裏一站,絕對是出彩的。
凱米本來在剪指甲,這一愣剪到了肉,痛得他哇哇大叫,就算是這樣,眼珠子還是不肯離開面前的美人兒。
「會不會是走失的?」秦小亞總覺得這麼漂亮的人兒應該家境不錯,這美女給人的感覺就是很有教養,雖然是個瘋子。
凱米聳肩,繼續盯着這個女孩子看。
「餵。」秦小亞瞪他一眼,開始思考怎麼安置這個女孩兒,幫她尋找父母什麼的,也只有在里才有了,她也需要生活,現在家裏一大攤子事,也不富裕,肯定是沒辦法養着她的,所以也只有送到精神病院了。
要是之前還有猶豫要不要管的話,現在秦小亞確實是不願意這樣漂亮的女孩子多受苦,寧願花店錢讓人在精神病院裏呆一段時間,說不定這女孩子的家屬能夠在這段時間聯繫到精神病院,也好比她在外面流浪,吃不飽穿不暖的要好。
本地的精神病院不大,而且很破敗,就在郊區,四周只有一個加油站,幸好秦小亞提前向租車行租了車子。
住院部大樓分四層,女病人在四樓和三樓,男病人在一樓和二樓。絕大多數病人都住在所謂「大病區」。精神病院共分為普通精神病科、重症精神病科、老年護理科和戒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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