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魏文魁 第二十六章 、心喪三年

    鄭玄為當世大儒,是勛為其親授門生,按照當時的禮法……其實更準確點兒來說是習俗,鄭玄過世以後,是勛就應當親往致祭,可能還需要扶其靈柩還鄉安葬。。。可是致祭還則罷了,跟朝廷請一個月的假,快馬馳往許都,來回也不妨礙四月初的出兵美稷之計。倘若扶柩還鄉……我的老天爺啊,鄭玄是北海高密人,從許都到高密,這距離不近且不說,靈柩也不可能快馬運送啊,一來一回,這小半年過去了,朔州這兒黃花菜可都涼啦!

    是勛躊躇難決,此處就體現出他根基不厚的弱點來了。倘為世家大族,族中人丁繁茂,婚喪等事也多,受長輩教導、引領,相關此類事情該當如何辦理,利弊該怎樣衡量,多少心裏有數。然而是勛正經十來歲才冒名頂替混進士人家庭,外加是氏家名不高、人丁不旺,他就絕對的缺乏經驗。就其本人而言,當然不打算扶鄭玄的靈柩還鄉,真要那麼幹了,估計朔州刺史的職務都要丟掉——身為一方守牧,哪有放半年長假的道理,朝廷肯定得換人啊——那麼自己多日來的謀劃不就一朝成空了嗎?

    我辛辛苦苦修前線基地、收服鮮卑,外加認是魏做養子,究竟為的何來?行百里半九十九,功虧一簣啊!

    不行,得找個人商量商量。可是找誰才好呢?郭伯濟年紀還輕,秦宜祿、孫毓南又皆寒門,估計是不懂這些的……想來想去,呀。鄭文公尚未返回離石。不妨請來一問。

    於是匆忙遣人。把正打算上路回歸治所的鄭渾給請來了,誠心求教。鄭渾捻須沉思了好久,這才微皺着眉頭回復道:「渾有一言,使君勿罪。」

    是勛說你給我提建議、出主意,怎麼會得罪我呢?「文公但言無妨。」

    鄭渾突然後退一步,雙手合攏,朝着是勛深深一揖:「為使君計,請從延叔堅、孔元世、李元禮。及今世王景興之例。」

    這幾位有啥例?是勛腦筋略微一轉,猛然醒悟,不禁面色大變,苦笑道:「竟乃至於此乎?!」

    延叔堅名篤,少從潁川唐溪典受《左氏傳》,後為平原侯相,逢典去世,遂棄官奔喪,五府並辟不就。孔元世名昱,「八及」之一。靈帝初補雒陽令,亦以師喪而棄官。遂卒於家。李元禮名膺,「八俊」之一,以同郡(潁川)荀淑為師,荀淑死時其為尚書,乃辭官服喪。王景興就是王朗,師從故太尉楊賜,任菑丘長時逢楊賜去世,乃棄官服喪,就中獲舉孝廉及各方徵辟,皆不就。

    所以鄭渾的意思很明確,不但贊成是勛扶鄭玄的靈柩還鄉,還建議他乾脆辭了官,為鄭玄去服喪去吧。

    是勛心說我自從來朔州上任,沒什麼地方對不起你啊,你鄭文公幹嘛一心要趕我走?如今對於朔州的局面也好,對於我自身的事業也好,都正處在一個節骨眼上,你又不是不清楚,但凡我一走,這些都會泡湯啊——對你又有什麼好處?

    「師非至親,安得為服?」那是老師啊,終究不是直系親屬,為他扶柩就足夠表達哀思啦,有必要還辭官,還服喪嗎?不是說有了先例就一定要遵從的,那終究不是正經的禮制、規定啊。

    然而鄭渾卻答道:「《禮記?檀弓》有云:『事師無犯無隱,左右就養無方,服勤至死,心喪三年。』孰雲無制?」經書上有過規定呀,老師死了要「心喪三年」。

    是勛心說胡,你不但要我辭官去給鄭玄守喪,還要我一守就是三年……我靠人生中有幾個三年啊,為爹服喪三年就夠可怕的了,再加上別的直系親屬——對於自家來說,是儀雖為伯父,既是大家長,又在是伊死後看顧過自己,理論上他要是掛了,自己也得服喪三年——再加上老師,大好的青春時光全都浪費。是勛心中,不禁油然而生一股對儒家的濃厚的厭惡感……

    但他還要掙扎:「心喪非服喪也。」要說在心裏哀悼三年,那沒問題啊,反正我心裏究竟怎麼想的,別人也猜不着……

    鄭渾搖頭道:「雖為無服之喪,亦為有喪之服也。」雖然不必要穿孝服,但服喪的過程還是必須經歷的——「《檀弓》復云:『孔子之喪,門人疑所服。子貢曰:「昔者夫子之喪顏淵,若喪子而無服,喪子路亦然。請喪夫子,若喪父而無服。」』於是『二三子皆絰以出。群居則絰,出則否。』既雲『群居』,必服喪也。」


    當初孔子去世的時候,門人們都聚在一塊兒研究應該如何治喪,如何穿孝,端木賜(子貢)就說啦,想當年顏淵死的時候,子路死的時候,夫子雖然不穿喪服,可是其它禮儀都跟死了兒子沒有兩樣。既然徒弟死了就好比兒子死了,那麼老師死了,也就應當類比為父親死了,只不過不用穿戴孝服而已。

    於是門人們就不穿孝服,光在頭上或者腰間綁條孝帶(絰),一個人出門的時候解下來,平常大傢伙兒在一起的時候,就都結上。鄭渾說了,既然孔門弟子平常都聚在一起,可見他們是一起為孔子服喪的,由此可見,師喪之禮,除了不需要穿戴孝服外,跟死了爹沒兩樣——您也得去墳前結廬,守喪三年,那怎麼可能不辭官呢?誰給你連續放三年的帶薪長假?

    是勛心說去你媽的!孔門弟子聚在一起就肯定是為孔子服喪?那隻說明門派還沒分裂,大傢伙兒還沒分行李各回各家罷了吧。不過他也就只敢腹誹幾句,不好明着駁鄭渾,因為鄭渾背的經典沒有錯,而其解法,也是這年月的通則,相關禮制的大問題,是勛不便在相關己身的時候別出心裁。拿出另外的解來。

    他只好拐着彎子找緩兒。當下沉吟少頃。問鄭渾說:「應仲瑗《風俗通義》,文公讀過否?」鄭渾搖頭:「久聞其名,未得一睹,憾甚。」

    應仲瑗就是應劭,老先生在臨終前不久,曾經把自己寫成的《風俗通義》送過是勛一套,是勛閒來無事,通讀過好幾遍。於是當即背誦《風俗通義?愆禮》上的文句:「凡今杖者皆在權威之門。至有家遭齊縗同生之痛,俯伏墳墓而不歸來,真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也。無他也,庶福報耳。」

    應劭這是對於大將軍掾宣度為其師張奐「制杖」——也就是說手持哭喪棒為之服喪——一事,評價說:如今為師服喪者,其師多為權貴(比方說張奐,即為一時名將兼名儒,去世前但任太常),某些人正給老師守着喪呢,碰到自家死了人。壓根兒理都不理,這種不愛其親而愛他人的舉動。只可能有一種解釋——「庶福報耳」,做政治投資,期望能有回報。

    是勛的意思,鄭文公你剛才跟我提什麼顏篤、孔昱之類的先例,大抵如是。可是以我如今的身份、地位,需要靠給鄭玄服喪來獲取政治回報嗎?鄭玄的官兒是不小,可我也並不弱啊,又不是什麼縣令、侯相的……

    鄭渾拱手道:「渾知使君之意也,不欲以逾俗之禮而壞國事。」不管他再怎麼引經據典,終究給老師守喪還是跟給老爹守喪不同,並非此時士人間普遍遵守的禮儀——話說這年月,就算給老爹守喪三年,那也不要求人人遵守啊——況且士人們誰還沒有老師,很多還不止一個,這都要三年三年地守過來,國家用誰為官,百姓以誰為牧?

    然而鄭文公隨即又把話頭一轉:「然使君自與他人不同。身為經學通家、儒門新宗,禮之一字,不可稍有輕乎。寧逾而為人嘲為迂,毋不及而為人斥為狂也。」

    是勛聞言,不禁悚然而驚。

    鄭渾說得沒錯啊,如今自己並非普通士人、官僚的身份,在儒林中也算小有名氣了,相關禮制之事,哪怕搞過了頭,被人嘲笑為迂腐,那也比不去搞,被人斥責為狂妄、無禮為好。除非自己跟曹操似的,打算破罐兒破摔——反正我再怎麼努力,汝等亦目我為「贅閹遺丑」,那我就乾脆到處破其俗禮給你們瞧——只要還想維持在儒林中、文壇上的名氣,那就不得不從此俗禮啊。

    這可怎麼辦?難道自己真的必須辭官不成麼?

    是勛不禁苦笑,貌似自言自語地說:「若朝廷奪情,又如何?」

    「奪情」這個詞兒,其實這年月還並沒有,但望文生義,鄭渾略一琢磨,也就大致上明白了。漢儒搞的某些花樣,甚至比後世還要匪夷所思(比方說為老師守喪三年),但大多未成制度,只是某些人的心血來潮,或者刻意沽名釣譽,所以朝廷也不存在着習慣性的「奪情起復」。然而類似的事情卻時有發生,比方說曹操此前死了老爹,因為朝中離不開他,所以荀彧等幾人研究來去,就不准他守喪三年,而改成了三個月——曹德可是正經守喪三年去了。

    是勛那意思,我倘若上表辭官,朝廷不答應,那怎麼辦?

    鄭渾首次露出了一絲微笑:「若朝廷不允,則非使君非禮也。」朝廷答應與否,那是朝廷的事兒,這個態度,你卻不能不表上一表。

    是勛愕然,隨即才重新振作起來——敢情鄭文公不是要轟我走啊,只是要我表態,要我不必因小失大,丟掉了在儒林中來之不易的好名聲。那這事兒……我看可以搞!(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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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心喪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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