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在那個小港口裏,那些孩子們都不跟她玩,好像難看會傳染似得,避得遠遠的。
孤單寂寞的她,一直都想找機會融入他人的群體,可是無論她怎麼努力,都沒有辦法實現。
沒想到的是,在去休斯敦的路上,會遇到不歧視她的人,主動跟她聊天的人。這難道是在做夢麼?不,這不是在做夢。
只是十多分鐘,他們就互相熟悉起來,有了共同的話題,大家的關係變得更加密切。
經過聊天,詹尼斯才知道,那個頭髮亂糟糟的叫做杜加里,是個剛到美國的意大利移民,四處打工賺錢,喜歡彈結他。
另外兩個分別叫做布蘭科和諾伊爾,他們都是上了火車之後才認識的,在這之前根本就沒見過面。
布蘭科是個金髮的英俊少年,衣着整潔乾淨,性格溫和,說話有條有理。父母是醫生,家庭環境比較好。
諾伊爾年紀是他們當中最大的人,他今年已經二十二歲了,可是從外表看只有十七八歲的樣子。他是個大學生,為了看演唱會,特地請了一個星期的假。剛才就是他誤以為詹尼斯是男的,當他發現自己弄錯之後,趕緊道歉。
「詹尼斯,你身上一分錢都沒有,竟然也敢跑過去看演唱會,真是很厲害呢。」
當他們知道詹尼斯的情況之後,都紛紛的感到佩服不已。他們從沒見過這麼大膽的人,更不用說還是一個女孩了。
「要是到了休斯敦,你找不到錢的話,那怎麼辦?」
諾伊爾有些擔心地問,他實在無法想想詹尼斯流落街頭的悽慘樣子。
「或許你讓家人給你寄點錢?」布蘭科出主意說。
「她不是離家出走了麼,家裏人怎麼可能會寄錢?」杜加里搖了搖頭,解釋說。
「放心啦,我會在那邊找份工作的。」
詹尼斯對這個問題倒不是很擔憂,她以前遇到比這更困難的事情,不也一樣挺過來了麼。
杜加里忽然想起什麼事情來,他使勁一拍桌子說:「詹尼斯,你那麼喜歡艾力克斯的歌曲,那麼肯定也能夠唱歌吧!」
「呃,是會唱一點點。」
「那就好辦了,我本來就打算去演唱會外面表演賺錢的,要不你跟我搭夥,一起在街頭唱歌賺錢吧。」
「你們還會唱歌?那實在是太棒了!
布蘭科和諾伊爾聽了之後,都覺得有些意思。他們喜歡艾力克斯的歌,也都偷偷的唱過,只是在那麼多人面前表演,那還真的沒有幹過呢。
詹尼斯覺得臉有些發熱,她吞吞吐吐地說道:「我,我以前,以前沒有在其他人面前唱過。我只,只給阿丑唱過。」
「阿丑?阿丑是誰?」
大夥覺得有些奇怪,問這個阿丑究竟是什麼人。
詹尼斯指了指躺在地上的土狗說:「阿丑就是它啦!」
杜加里有些煩惱的撓了撓頭,他知道在街頭唱歌,是需要很大勇氣的事情。要是沒有在人前表演,估計很難放開來唱。
布蘭科想了想,說:「要不這樣,我借你錢。我身上的錢足夠買兩張票了。」
詹尼斯有些感動,她不好意思地說:「那怎麼行,這樣不行的。」
杜加里和諾伊爾都勸她先借錢買票看了演唱會再說,要是到街頭賣唱賺錢,也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才夠錢呢。
「我,我一定會還錢給你的。一定會!」
詹尼斯被這些剛認識的夥伴感動了,她覺得命運女神開始向她微笑,陽光也變得明亮了許多。一直以來,壓在心頭的大石終於落地,她暫時可以不用考慮錢的問題,開開心心的跟新認識的三個夥伴去看演唱會。
下了火車之後,發現休斯敦已經變得到處都是外地人,很多都是不遠千里而來的歌迷。他們兵分兩路,一路去找旅館,一路去買演唱會的票。
為了省錢,他們租了一間小房子,打算在這裏度過一個星期的時間。為了照顧女生,他們決定讓詹尼斯睡床上,其餘三人就打地鋪。
「這,這樣不好吧!」詹尼斯不斷的推辭,但那三人堅決要她睡床。
「嘿,別再說了。我們都是艾力克斯的歌迷,有緣相遇,就應當互相幫助的。」
最後詹尼斯推辭不過,只好獨佔了一張床。住的地方搞定之後,出去買票的人也回來了,他們帶來了一個不太好的消息。
「票賣完了!」
「那明天的票呢?也賣完了?」
「明天的票也賣完了,不僅明天的、後天的、大後天,一個星期的都賣完了。」
「我的天哪,哪裏冒出那麼多人跟我們搶票!」
「黃牛黨呢?他們手中應該有票吧!」
「黃牛黨是有票,可是我們所有人的錢加起來,也只夠買兩張!」
只有兩張票,他們卻有四個人。這可怎麼辦!
「我,我的票就不用考慮了。畢竟花的都是你們的錢!」
詹尼斯首先表示她不要票,她來休斯敦只是想跟艾力克斯的距離更近一些。既然沒有辦法進到演唱會,那也就只能這樣子了。
諾伊爾堅持地說道:「不,我們既然來了,就得進去看演唱會。必須得進去!」
布蘭科也點頭說:「是的,錢的話,我可以打電話讓家人寄過來。只是時間太倉促,可能會有點麻煩。」
這個時代沒有網絡什麼的,轉賬寄錢很費時間,真要等到寄錢過來,恐怕一個星期都過去了。艾力克斯的演唱會只在休斯敦舉辦一個星期,時間過了之後就會換到其他城市去。
杜加里拍了拍手,說道:「那就只能採用我的那種方案啦,我們都到街頭賣唱吧!」
「這樣能賺到足夠的錢麼?」諾伊爾表示懷疑。
「賺到一點算一點啊,說不定有人看我們表演那麼出色,會送門票給我們呢。」
對於這樣的回答,大家都不太當真。不過,閒在這裏什麼都不干,那不是好辦法。去賺錢才是正經,不管是賣唱也好,打工也好,只要能賺到錢就行。
諾伊爾決定去休斯敦找大公司看看,說不定有在招大學生做臨時工。布蘭科決定去商場找份工作,他認為現在休斯敦來了那麼多外地人,這些商場肯定需要很多人手才忙得過來。
至於杜加里和詹尼斯,他們就真的來到人最多的廣場上表演賺錢。阿丑也跟過來了,它就蹲在兩人的旁邊,也不到處走動。
由於是第一次在那麼多人面前表演,詹尼斯的心撲通撲通的直跳個不停。她覺得額頭滿是汗水,眼睛視線有些模糊不清,耳朵里充滿了其他人的聲音。
杜加里彈奏的結他聲就好像天邊傳過來的一樣,飄渺不定,好像時間停止了,空氣凝滯了。過了一會,她清醒過來,這才發現自己站在許多人面前,完全動彈不得。杜加里的結他聲和歌聲不怎麼響亮,反倒是周圍人群的嘈雜聲很大。
這是卡朋特兄弟早期唱的一首歌曲,歌名叫做《youaremysunshine》,有着很歡樂的節奏。這首歌很簡單,幾乎所有美國人都會唱,經過卡朋特兄弟翻唱之後,流傳得更廣。
「這樣下去可不行!你必須得開口唱,大聲的唱。一個人聲音要壓過他們所有人的聲音才行。」杜加里停下來,在詹尼斯耳邊小聲地說。
「我、我太緊張了,對不起!」
詹尼斯感到很抱歉,她為自己的緊張、膽怯感到很丟臉。她打定注意,等會一定要開口大聲的唱。
結他聲又一次響起,依舊是剛才的那首歌曲。杜加里開口帶了幾句歌詞,詹尼斯很快就接上去了。
「你是我的陽光,我唯一的陽光。當天空烏雲密佈時是你使我快樂。親愛的,你從未明了,我是多麼的愛你。請別帶走我的太陽,如果你的言語一貫如一,我會一直愛你,讓你快樂。可是若你離開了我,愛上了他人,你就會懊悔所有那些一起的時光……」
詹尼斯的聲音剛開始或許有些小,但當她放開來唱之後,音量越來越大。很快,人們就都注意到他們這兩個當街賣藝的組合。
她的歌喉或許不算很出眾,但勝在聲音響亮,能夠在那麼多人的環境裏,都可以改過其他人的聲音。
漸漸的,圍在他們周圍的人越來越多,路過的人不管有事沒事,都會往這邊看上幾眼。
很快就有人掏出錢幣,扔到他們面前打開的結他盒裏。一個、兩個、三個…….
杜加里開始還會跟詹尼斯一起唱,很快他就發現自己的聲音完全被詹尼斯的聲音給蓋住。到最後,他就沒有開口唱過,而是專心的將自己的結他彈好。
他們唱的歌曲都是一些很大眾化的曲子,大部分都是卡朋特的歌曲。杜加里只需儘管彈,詹尼斯都能跟得上,好像沒有她不會唱的歌曲一般。
詹尼斯唱累了之後,杜加里就會自彈自唱,讓她休息一會。幾個小時下來,他們數了數結他盒裏面的錢,居然有20多美元這樣子。貌似來現場看演唱會的人有很多是不缺錢的傢伙,他們出手很大方,少的有幾分幾毛,多的有一塊兩塊。
「哈哈,發財了,發財了!」
杜加里也沒料到效果會有那麼好,只是半天時間就賺到20美元了。
詹尼斯也覺得有些興奮,這還是她第一次通過唱歌的方式來賺到錢,而且還能賺到那麼多。以前幫人打工時,一周的薪水也不過15美元。
她用沙啞的嗓音說道:「那我們下午接着繼續唱?」
「你聽起來很難受的樣子,嗓子能堅持的了麼?」
經杜加里這麼一提醒,詹尼斯才覺得自己的喉嚨好像堵了一口痰,還伴隨着火辣辣的感覺。她覺得這並不算什麼大問題,她說:「喝點水就好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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