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拾妥當,換好衣服後,高媛媛跟吳良輝一起,來到了停車場。
經紀人孫美麗開車,吳良輝出於禮貌,準備坐到副駕駛。
就聽高媛媛說道:「你坐到後面吧,嫦娥的副駕坐不得,那是留給有緣人的。」
孫美麗的綽號叫嫦娥,未來她的微博賬號,就是「孫嫦娥」。
聽到高媛媛的調侃,孫美麗橫了她一眼,笑罵道:「你想要跟帥哥坐在一起就直說,別拿我開涮!」
女人之間的爭論,吳良輝很明智的選擇了閉嘴,只是乖乖坐到了後排。
在密閉的空間內,吳良輝又聞到了高媛媛身上的香水味。
今天是桂花的清香,非常淡雅,似有若無的,搭配上高媛媛清純的外貌、溫柔的氣質,更加撩撥人的心弦。
孫美麗了解高媛媛的個性,知道她不擅長找話題聊天,所以啟動汽車後,她就主動說道:「我們媛媛是真正的淑女,吳導你可不要欺負她。」
了解到吳良輝的才華後,孫美麗對吳良輝的稱呼,很自然的從小吳變成了吳導,這就是成熟社會人的基本技能。
吳良輝看了看高媛媛,笑着說道:「這幾天接觸下來,我發現媛媛姐比較內向,這點挺意外的。
她在鏡頭前的表現力太強了,讓我產生了誤解。」
孫美麗說道:「做演員是工作,必須要打開自己,但媛媛本質上是個安靜內斂的女生,所以她有時候會害怕和逃避演員工作。
如果不做演員,媛媛絕對會成為一個賢妻良母。」
賢妻良母,現在還是一個誇人的好詞,很多女孩子都喜歡。
未來這詞是說不得的。
孫美麗這是知道高媛媛對吳良輝有意思,開始夸高媛媛,給她打助攻。
高媛媛看了看吳良輝,有點不好意思的說道:「其實我也很想放開,就是很難突破自己。
有時候想想,可能是小時候接受的教育就是這樣的。
我讀中學的時候,我們班主任林老師,是一個很有氣質的老太太。
她每天教導我們要做一個文靜的淑女,課桌上的書要擺好,連墊布都要疊得整整齊齊的,每隔兩天就要拿回家去洗。
慢慢這個習慣和個性就養成了。」
高媛媛身上,確實有一種溫柔賢淑的氣質,這種氣質和教養,讓她在未來三四十歲的年紀,依舊顯得優雅從容,非常的漂亮。
聽到高媛媛的話,吳良輝說道:「你何必要糾結放不放開呢,老話說面由心生,你長得越來越溫柔優雅,這就說明你的內在是好的。」
吳良輝前世很喜歡高媛媛和劉亦妃這樣的女明星,因為她們會覺得不好意思。
面對別人的喜愛和誇讚,有些女明星覺得理所當然,甚至不屑一顧。
有的則會不好意思,感謝厚愛,這種行為,就是內在心靈和修養的折射。
看高媛媛在嚴肅的思考,吳良輝趕緊說道:「我一個19歲的純情大男孩,竟然妄想給女神高媛媛提意見,真是倒反天罡啊。」
高媛媛噗嗤一笑,白了吳良輝一眼,反問道:「你是在說我年紀大嗎?」
這話要是別的女人問出來,可能很有壓迫感,但是高媛媛說話溫溫柔柔的,真有種撒嬌的感覺。
吳良輝感覺遭不住,骨頭都輕了,他意味深長的說道:「不大不小,剛剛好!」
帶點破車的調侃,高媛媛又被逗笑了。
孫美麗從後視鏡里看到高媛媛傻笑的樣子,不再插話了,她只希望吳良輝不要太殘忍
車子開到中關村附近,三人一起走進了一家名為「辛辛那提」的牛排店。
店內裝潢非常西式,全都是卡座和包間,不少人會選擇這裏作為商務宴請。
一方面這家西餐廳環境不錯,有一定的格調,另一方面這家店的牛排套餐固定,價格不會很貴,用餐的預算可以控制。
吳良輝給潘昌旭打了個電話,就看到有個三十歲左右、身材中等的男人,站在A02包間門口,在朝自己招手。
「潘總您好,不好意思,今天剛好給媛媛拍一組廣告,就帶她們一起過來了。
我帶了朋友,今晚我請客。」
看到高媛媛後,潘昌旭感受到了壓力,他覺得今晚的談判不會那麼輕鬆了。
這就是吳良輝帶高媛媛來的目的之一,展示一下自己的朋友人脈,在跟潘昌旭講價的時候,會有優勢。
大家寒暄認識之後,分別落座。
吳良輝開門見山的說道:「對於簽約新浪博客,我是很感興趣的,但能否合作,還要看潘總你們的條件。
實不相瞞,受狐那邊也有聯繫我,他們不僅有博客,還有受狐視頻。
受狐開出的獨家簽約待遇還是很誘人的,要不是潘總您今天給我打了個電話,我可能已經答應受狐那邊了。」
商業談判,拿競爭對手來抬價,雖然簡單粗暴,但卻很有用。
潘昌旭也不知道受狐到底有沒有接觸吳良輝,但他現在簽下吳良輝的決心很大。
因為在公司里,競爭對手趙麗珍簽約了不少名人,業務搞得有聲有色,潘昌旭這邊卻還沒有挖掘出一個像樣的素人,完全被趙麗珍壓制了。
對於潘昌旭來說,吳良輝就是他今年業務成敗的關鍵。
「吳導,我們鑫浪是很有誠意的,在博客事業的投入力度上,受狐絕對沒有我們的大,這點請您放心。」
「這個我當然是知道的,相比於受狐,我還是更看好鑫浪博客的發展,所以才會來跟潘總您當面聊。」
不知不覺間,這場談話就被吳良輝主導了。
最後潘昌旭透了底線,願意給出50萬簽約金,並且詳盡的列出了各種推廣待遇。
其中最重要的一條,是吳良輝自己提出來的,他可以利用自己的博客接廣告商單,收益歸屬吳良輝本人。
對於這一點,潘昌旭沒有在意。
其實鑫浪博客在發展的早期,對於博客的廣告是沒有重視的,畢竟此時大家都在燒錢搶佔市場,盈利需求是往後排的。
一直到2007年10月份,鑫浪才宣佈在博客上嵌入廣告,跟博主簽訂分成協議。
而且在2006年6月,鑫浪還跟許靜蕾因為博客的廣告收入而有過紛爭。
最後鑫浪為了發展,還是讓步了,許靜蕾自己找的廣告,收益還是歸她。
因為即使打官司,鑫浪也不一定能贏。
此時在法律上,對於博客的歸屬權是有爭議的。
博客到底是歸平台公司,還是歸個人,這個沒有明文規定。
鑫浪如果跟許靜蕾打官司,會引起其他大博主的不滿,對平台傷害很大。
吳良輝提出這個條件,只是把醜話說在前面而已。
潘昌旭急於跟吳良輝簽約,自然不會在這事上去計較。
這頓飯吃到晚上8點半,合作的意向基本達成,細節也聊得差不多了。
過兩天吳良輝到鑫浪去簽訂合同後,重生後的第一桶金就會到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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