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作家而言,什麼是最重要的?應該是想像力吧!如果沒有天馬行空的想像力,你就是有再多的寫作素材,也不可能寫出一部能震撼讀者心靈的小說。
二十多年的素材積累,讓我在反思自己過往的同時,還留住哪些已然逝去的生活。翻開擺在我面前二十多本日記本,無論翻到哪一頁,只要看到日記所記載的內容,那一天發生過的事情,就會由日記里記載的這個「點」,帶動那一天的「面」。那一天所發生過的事情,就會像一幅畫卷緩緩展現在我腦海里。
一個作家,最敏銳的能力應該是他的觀察力。大家都知道藝術來源於生活而高於生活。脫離了生活的藝術,就像是建立在沙漠上的房子,經不起任何的推敲。所以一個優秀的作家,其實也是一個細心的觀察者。默默地觀察着他身邊的人與事,再在自己心裏做出這個人的好與壞、或是這件事對與錯的判斷。
觀察過的人多了,經歷的事情多了,自然而然就學會了喜怒不形於色。雖然達不到「泰山崩於前而色不變」的境界,但是從表面上掩飾對一個人的厭惡,還是能夠做到的。現在的我面對厭惡的人時,也能做到臉帶笑容和對方談笑風生。不會像年輕時那樣看到厭惡的人,就把「你給我爬開,別來打擾我」的神情掛在臉上。
接觸的人多了,發現有面噁心善的人,也有面善心惡之徒;有憨厚老實肯埋頭苦幹的,自然有偷奸耍滑的奸滑之徒;有粗枝大葉得過且過的,也有錙銖必較不肯吃一點虧的;有果敢堅毅堅持原則的,也有虛張聲勢外強中乾的。
但是不管對方是什麼樣的人,我一律笑臉相迎。一則不得罪人。二則是明白成年人的不容易,人艱不拆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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