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世間從來就沒有絕對的公平。一件事情的是非對錯,如果是由人來評判的,那更加沒有公平可言。
因為只要是個人,就有他自己獨特的喜好,有他自己的三觀。而一個人的三觀,是他長年累月面對這個社會總結出來的經驗,不會輕易被人改變。由一個有自己喜好、有自己三觀的人來評判一件事情的是非對錯,這本身就是一件不公平的事情。因為世間的善惡、好壞、對錯,都是相對而言的。
打個比方來說:你被一個快要餓死的人,搶了你當早餐的包子,害你沒吃到早飯餓着肚子上班。那麼在你眼裏,那個搶你包子害你餓着肚子上班的人,就是惡人、壞蛋。而那個不搶你包子就得餓死的人,在搶了你幾個包子,被你追了他八條大街,害他肚子又餓了。
那麼,在他眼裏,你也是個混蛋。因為在他的認知里,你只是少吃一餐飯,不會涉及到生命危險。而他再不吃點東西,就會死去。這就是立場不同的緣故所造成的。因為你不知道對方已經餓了好幾天肚子,再沒有東西吃就會死。
在你的假設里,對方是個和你一樣是有工作能夠養活自己的人。被一個能夠養活自己的人搶了早餐,你當然會憤怒會生氣會心情不好。如果你知道對方的處境,說不定你還會塞點錢給他,讓他去吃點好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