慘死三次,三任前夫瘋魔了 第二十八章 良心稍安

    「這李氏,好不像話。」白露忍不住為林瑜「打抱不平」,「人家都是男方主動,就他金貴,害的小姐三番兩次上門。」

    「不用這麼計較誰主動呀。」林瑜笑了笑。「想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總是得努力的。」

    古代的主流思想,仍然認為女子應當矜持,等待男方的追逐,才是優雅的姿態。但現代人早就不在乎這個了,只要喜歡就主動,誰說女子就不能是獵手,而男子就不能是獵物?

    為了不堵塞車道,林雲趕着馬車離開了星門觀的正門,又停在了上次那個偏僻的角落裏。

    林瑜和白露在馬車裏又交換了衣物,林雲去了林珙的馬車旁等候,以免他們出來時找不到人。

    很快,林雲就領着彭左和林珙到了。

    白露請林珙上車,他掀開門帘一進車,林瑜就瞧見他一臉的不耐煩:「有什麼事就不能直接說?我姐叫你來幹嘛?」

    他長得和林瑜有五分相似,按理來說五官清俊端正,也該是位美男子,只可惜膚色略黑,又體型豐滿,神色吊兒郎當的,是個有些油膩的胖子。

    林瑜挑了挑眉毛:「在宴會上玩的可開心?」

    「姐?」林珙這才瞧見她坐在馬車裏,頓時一怔,「你怎麼來了?你不是病了嗎?」

    他臉色發紅,顯然喝了酒,整個人都有些微醺。他看着林瑜一身簡樸的青衣,頭上毫無珠翠,不免皺起了眉頭:「你這是什麼打扮?旁人見了還要以為我們林氏破敗了,買不起首飾絲料呢!等等這好像是白露的衣服?你幹嘛穿侍女的衣服?」

    「因為我要裝作侍女啊。」

    「你裝作侍女幹嘛?」

    「這你就別管。你帶我進星門觀去就行。你今天要參加星門觀的宴會怎麼不早說?」

    「我說什麼呀我,我參加宴會還要和家裏說嗎?我天天參加宴會。」

    林瑜臉上閃過一絲陰鬱:「你沒再和那群不三不四的人繼續聯繫吧?」

    她這弟弟被家裏寵壞了,腦子都不大清楚,幾年前跟着朋友學會了賭,染上了賭癮,後來被發現私下偷偷變賣了不少林氏的土地商鋪,把一向佛系的林琿給氣狠了,下了死手狠狠管束了一年多,最近才在母親徐香的苦苦哀求下,稍微放鬆了管制。

    林珙「嗯嗯啊啊」的含糊道:「沒呢,都斷了,早斷了,不然大哥不肯給我錢花啊。」

    「你會沒錢用?你以為我不知道你偷偷去找母親撒嬌,從母親那裏拿錢?」

    林珙「嘿嘿」一笑,試圖矇混過關:「姐,你不是要去星門觀嗎,我帶你進去,好吧?你去了看嘛,絕對沒有那些人的。」

    林瑜面無表情:「這些人,也未必就比之前那些人好。都是出了名的紈絝子弟,你有點分辨能力!別傻乎乎的什麼都學,要學你學點好的行不行?」

    「嗯嗯嗯。」林珙一臉心不在焉的敷衍:「知道了,知道了。」

    林瑜也無奈。

    一想到這麼個草包,父親最近在為他物色官位,準備讓他出仕,她就覺得一陣窒息。

    尤其是他林家嫡少爺的身份,尋常官職還「配不上」他。

    還好他看不上縣令這種官職,這種基層官員得直接接觸平民,他要是去了,不知道得禍害多少百姓,不激起民變才怪。

    朝堂上雖然不全是這種無能之輩,但國家政策大部分要出自這種人的手裏,林瑜就覺得大塗遲早要完。

    比如她爹,位列九卿,任廷尉之職,掌刑罰審判,在現代高低是全國最高法院院長,結果他對法律條文一無所知,斷案全憑感覺,突出一個人治大於法治。


    這事還是有一次她去書房,瞧見她爹偶爾帶回家的卷宗發現的。

    卷宗說一位女子,丈夫在外征戰,很久沒有傳回消息,於是家鄉人都認為他死了,女子便在父母的安排下改嫁,結果丈夫回來了。

    此事被人告發,最後上傳遞交到了廷尉。

    林衍認為,丈夫沒有下葬,則視為婚姻關係存續,該女子在有丈夫的情況下,未經丈夫同意而改嫁,應當被判死刑。

    林瑜把那捲宗反反覆覆看了好幾遍,還以為自己看錯了。

    死刑?

    這就死刑?

    她不信邪的自己找到了父親書房裏都積灰了的律法典,翻了半天,終於找到了此類事件的應用法條:

    夫在,妻逃而私自改嫁,應判黔面,城旦舂。

    黔面城旦舂雖然也是重罰勞改,但和死刑差別未免也有點大。

    她把這事跟父親說了,林衍當時看了看她翻出來的法條,又看了看卷宗,大筆一揮,無所謂道:「那就按照阿瑜說的定吧。」

    他輕飄飄的一筆,就是一條人命的重量。

    林瑜當時臉色發白,覺得如果自己是平民,活在這樣草菅人命的世界上,未免太過恐怖。

    那是第一世的事情。

    後來她認識了陳辭,把這件事跟他說了,陳辭無奈苦笑。

    他在錦昌縣出仕,但因出身寒門,即便再有能力,也只能為一小吏。

    那溫潤的少年郎嘆了口氣,與她解釋:「那女子既然是服從父母的命令改嫁,便是連『私自』都不曾有。更何況,與丈夫最後一次聯繫後已過了三個月,夫妻之間守喪也不過只要三月,算是喪期已過,豈能算是婚姻存續?她應當無罪釋放。」

    從死刑、到黔面城旦舂、再到無罪釋放。

    一個人的命運,就這樣被權勢輕而易舉,翻來覆去的扭曲。

    林瑜對此耿耿於懷,此後每一世都記得此事,每一次都會去父親書房找到卷宗,然後對父親說,她該無罪釋放。

    這一世,父親也快把那捲案宗帶回來了。

    只是,帶回家的卷宗她可以看,可以提出意見,但廷尉府中的卷宗呢?

    她都不敢去想她爹手裏有多少冤假錯案,怕想得深了晚上都睡不着覺。

    有時,她真的覺得,這些所謂的權貴,都是一群蛀蟲。

    他們趴在人民的身上吸血,卻還高高在上的以為自己天生優越。

    所謂的蛀蟲,也包括她自己。

    不事生產、不必勞作,卻過的比大多數人都要閒適安逸。

    林瑜想,她唯一能做的,就是用自己那投了個好胎的運氣與力量,儘可能的去幫助更多人,才能良心稍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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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良心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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