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姜妙的情況,顯然她殺人了,但只殺了一個人。
殺人的厲鬼很多,只殺一人的卻不常見。
殺人的厲鬼通常是心懷怨恨,第一個殺的便是自己的殺身仇人或怨恨之人,但很少有鬼能夠在報完仇後忍住不再繼續禍害無辜之人的,畢竟那樣會讓他們更加強大,沒有鬼魂能受得了這種急速變強的誘惑。
閻落落之所以給她個機會解釋,也是因為對方沒有傷害無辜的人,報仇後沒有對其他人動手。
「起來說話吧。把你的情況告訴我,我再決定怎麼處置你。」
閻落落想找個地方坐着聽故事,但是這房子都一年沒有打掃了,再加上被陰氣覆蓋了那麼久,她可以肯定,只要她敢坐,那些看似完好的沙發板凳就敢散架。
幾人就這樣站在玄關處,沒有進去。
面對初生的冥王,姜妙卻頭也不敢抬的站起來,開始訴說她的故事。
去年夏天,姜妙認識了一個男人,這個人是她同事的朋友,兩人認識後相互看對了眼,發展也十分迅速,再加上兩人年齡都不小了,姜妙便有了結婚的打算。
可誰曾想到,同吃同住了小半年的男人,竟然是已婚人士,並沒有離婚的那種。
過年的時候說要見雙方家長,對方一個勁的推脫,她起了疑心,細查之下,才發現對方已經結婚,且妻子還懷着孩子。
姜妙傷心憤怒之餘也沒有要拆散別人婚姻的想法,她當機立斷提出與對方分手。
可那男人卻並不打算放過她,她被男人綁架了,就綁在這個住了半年的房子裏。
房子是男人的,但她卻從來沒有發現書房的書櫃後面有個小密室,她被綁在這個狹小的密室,聲音完全被隔絕,傳不出去。當初她便發覺書房的隔音效果特別好,卻也沒多想,這下終於知道對方恐怕是早已有所預謀,在這樣的環境下,她什麼都做不了,只能一天天的絕望。
後來發生了什麼,姜妙不記得了,不過大概也能猜到,應該是她嘗試逃跑,卻被對方發現,兩人爭執之下導致她的死亡。
至於是故意還是過失也已經不重要了。
她含着怨氣死去,再有意識時她看到男人在毀屍滅跡,她眼睜睜看着那個衣冠禽獸將自己身上的肉一塊一塊割下來放入冰箱,哪怕她成了鬼,也無法接受這樣的場面。
她化作厲鬼殺了男人,靈魂都被陰氣和怨氣侵蝕化作飛灰,而屍體則塞進了那間讓她無比絕望的小密室。
閻落落聽完,覺得這個故事果然沒有任何新意,回頭一看,方苓和姚詩敏兩人淚眼婆娑,就連池正學和寧宴歌都紅了眼眶,顯然對那個男人的作為感到憤怒。
她忍不住沉思,難道是因為自己聽厲鬼講故事聽多了,對這種「平平無奇」的故事已經產生抗體了嗎?
回頭看向姜妙問道:「你為啥要出現在方苓家?」
姜妙抹掉陰氣凝聚的淚水:「做鬼太無聊了,也不需要睡覺,我就想看看電視打發時間,這個房子的電視早壞了,我只能去隔壁蹭電視看」
方苓四人:???
說好的厲鬼呢?說好的會鬼打牆會出人命的呢?怎麼畫風如此接地氣?
閻落落對此早已見怪不怪,她家裏那隻也喜歡看電視打發時間。
「這鬼不錯,很有自制力的女鬼,讓她給你打工吧,我們人手不夠。」
羅小明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鑽進冥界開始窺屏的,在閻落落即將宣佈女鬼可以轉世投胎前開口道。
閻落落給羅小明在冥界的權限非常高,除非她主動屏蔽,其他時候他都可以在冥界看到她身邊發生的事情。
閻落落嘴邊的話一轉,開始給鬼畫餅:「行吧,以後你就跟我混,我那還缺人手,你好好干,爭取早日升職加薪。吃得苦中苦,方為鬼上鬼,將來想看什麼電視就看什麼,讓人給你現場演都可以。」
也許是冥王濾鏡加成,姜妙對閻落落的話沒有絲毫懷疑,甚至覺得給閻落落打工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
姜妙當即表示一定會好好工作,發揮出只要干不死就往死里乾的精神,成為鬼中典範。
閻落落很滿意。
方苓幾人很迷茫。
羅小明很沉默,這是在內涵他吧?一定是!
閻落落把姜妙丟給羅小明,將房子裏的陰氣收回冥界,一行人眼睜睜看着家具家電在頃刻間開始腐敗,散發出陣陣惡臭。
閻落落看着一屋子的狼藉以及殘破不堪的防盜門:「失策失策,這就有點難辦了啊,我們溜吧!」
五人在小區里遛彎。
這個小區樓間距很大,綠化也不錯,綠樹成蔭,曲徑通幽,行走在其間仿佛靈魂都能夠得到洗滌。
但是洗滌拯救不了二貨,池正學才剛走兩步,便忍不住湊到閻落落身邊:「誒,落落,你那還需要人不?看我怎麼樣,可以給你打工嗎?」
「不需覀不一定,等我需要的時候,一定先考慮你們。」
閻落落正在升華靈魂,猛的被打斷,本能的要拒絕。轉念一想,覺得發展一些活人來打工也挺不錯。
這些人活着的時候給她打工,等去了冥界,依然繼續給她打工,培養新打工仔的力氣都省了,完美!
方苓父母買了東西回來,看到隔壁的情況,差點嚇壞了,趕緊打電話給十一局報告情況。
方苓接到電話,眾人知道這事躲不過去了,於是對好口供,上樓等十一局的人來。
閻落落處理了那麼多靈異事件,卻始終沒有接觸過十一局,每次都是收完鬼就跑路,若不是這次就在方苓家隔壁,她是真不想摻和,怕麻煩。
作為三好學生,閻落落挺願意相信十一局的,奈何她遇到的都是普通人處理不了的情況,她可是很希望遇到厲鬼時能有十一局幫忙解決的。
兩名十一局工作人員到來後,看到腐敗的房間嚇了一跳,房間裏腐臭味讓他們警覺,這裏可能涉及命案,立即封鎖現場。
請記住本書首發域名:www.dubiqu.com。筆神閣手機版閱讀網址:
html|sitemap|shenma-sitemap|shenma-sitemap-new|sitemap50000|map|map50000
0.0199s 4.0707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