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修仙 第33章 年輕人,囂張跋扈

    中年胖警察一看光頭刀這慘樣也是大吃一驚,他其實跟光頭刀是認識的,都是周家的人,甚至他們還是表親關係呢!

    他能這麼快過來就是因為周翔打電話讓他來的!原來周翔就在對面,一看崔易這麼能打,二十多個人都不是他的對手,他就想找來警察收拾崔易,畢竟你再能打也不敢打警察啊!

    中年胖警察看到光頭刀被打成這樣,又驚又怒,轉頭看向了崔易質問道:"小子,你叫什麼名字?這是你打的?還有地上躺着的這麼多人都是你乾的?"

    "我是崔易,這些都是我打的!"崔易不卑不亢道!

    "好,崔易,你承認就好,來人,給我銬上帶走!"中年胖警察二話不說就要拷人!

    "你憑什麼隨便抓人啊!明明是他們來找麻煩,你沒看見他們帶着刀子和鋼管來的嗎?要抓也是抓他們!"沈夢琪一臉憤怒地吼道!

    "對啊!他們一進來就要帶走崔易,還威脅我們!我們屬於自衛,這裏有的是證人為我們作證的!"陳雨彤也滿臉怒色地大聲說道!

    兩人情緒激動,聲音充滿了憤慨與不滿。她們站在一起,眼神堅定且充滿怒火,似乎要用目光將對方吞噬。

    周圍的人紛紛點頭表示認同,他們都知道事情的真相。大家紛紛附和着,譴責着對方的不公行為。一時間,場面變得混亂而緊張。

    "哦是嗎?那麼是誰先動的手?"中年胖警察一看這麼多人作證,知道不能隨便抓人,不然犯了眾怒,影響太大,就開口詢問道!

    "是我先動手的,我若不動手,他們就抓人了!"沈夢琪怒道!

    "好,你承認就好,不管怎麼說,人家來只是說帶你們的人出去一趟,也沒說要幹什麼,你們就自以為人家對你們不利,這可不能算是自衛!"中年胖警察說着拿出手機查了一下,然後念道:

    "根據我國《華國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聽明白了吧!你們在動手前,並沒有受到傷害,最多就是口頭上威脅而已!你們的行為不屬於自衛,就算是自衛那也是防衛過當!"

    "你····你這是強詞奪理!"沈夢琪怒道!

    "對啊!難道非要等他們傷害了我們,我們才能還手嗎?"陳雨彤也是怒道說道!

    "就是啊!怎麼能這樣····"周圍的人也是紛紛不平道!他們也是弱勢群體,若是遇到同樣的事,那他們豈不是也不敢還手了!

    中年胖警察不緊不慢道:"好了,是不是防衛過當等到了警局再說吧!最起碼你們的行為也是互毆,都要跟我走一趟!"


    "什麼,怎麼又成互毆了?他們那麼多人要打我們。我們自衛動手怎麼就成互毆了?"沈夢琪已經快氣炸了!

    中年胖警察再次拿起手機念道:"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互毆是指雙方或多方在主觀上均具有不法侵害的故意,客觀上均實施了不法侵害對方的行為。

    當事人被對方毆打後,在有條件離開現場避免被毆打卻不離開,而是在現場與對方糾纏還手毆打對方,一般會被認定為互毆。

    對於互毆行為的處理,應依據具體情節區分是治安案件還是刑事案件,然後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或者《刑法》定罪處罰,其責任一般按照各自造成的傷害後果劃分。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聽到了吧!你們這就是典型的互毆,而且你在看到對方已經不能動手的情況下,還以殘忍的手段踩斷他人手腕,致使他人重傷並造成嚴重傷殘!你小子最起碼也要坐十年以上的牢了!甚至是無期或死刑!"中年胖警察最後對着崔易惡狠狠的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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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嘶·····"圍觀的眾人聽到這裏都倒吸了一口冷氣!這法律聽起來應該沒問題啊!但是咋就套用到了受害人頭上呢!這個年輕人明明是受害人啊!咋被這中年警察一說,倒好像成了行兇者了!

    "你·····"沈夢琪和陳雨彤怒極,卻是無言以對!他們也沒想到法律還能這麼用的!

    "怎麼樣?現在知道害怕了!剛才打人的時候怎麼就不考慮一下後果呢?

    哼!年輕人,囂張跋扈,不知天高地厚!都帶走吧!"中年警察一看眾人都無力反駁了!戲謔的說道!心中也是暗暗得意:

    "哼!想跟我斗,我天天研究這個,隨便拿出一條法律條文你們都接不住!"

    "等會,我先打個電話!"反應過來的沈夢琪一看這架勢,不得不搬救兵了,拿起手機就去一旁打電話了!而一旁的陳雨彤其實在警察來的時候,就用微聊給他爸爸發了信息!

    "哼!這會打電話也沒用,此案事實清楚,鐵證如山!雙方本是互毆,這小子事後又故意行兇傷人,致人傷殘!直接拷上帶走!"中年胖警察再次譏諷道!想要直接把崔易帶走!

    "告訴你,我是雲升集團陳家的人,你最好想清楚得罪我陳家的後果!"陳雨彤怒道!

    "陳家,哼!不管你有什麼背景,此人行兇傷人,已是板上釘釘的事!誰來也不好使?"中年胖警察義正言辭的說道!他當然知道陳家,不過他是周家的人,周家與陳家實力相當!有周家做他的靠山他當然不怕陳家!

    而崔易卻沒有那麼擔心,他知道法律只是針對普通人的,不說陳雨彤和沈夢琪家世顯赫,這點事對他們來說簡直太容易解決了,就是以他修仙者的手段想要解決此事也不難!只是有點大材小用而已!

    他的神識一直監視着周翔,他知道這些警察就是周翔打電話找來的!

    這個周翔一看這幫小混混不是崔易的對手,就想要用警察來對付他,你就算再能打也沒用,在現代,你再能打還敢打警察嗎?等到了警局,隨便找個理由就能判他個十年八年!等再出來這輩子也已經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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