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從七零年代開始 第134章 收養到了白眼狼(24)

    林父林母都是大學生,都有個體面的工作,家裏都離縣城不遠的,而且縣城裏也有老房子。

    再有最近還傳家裏會拆遷,以後就連家底不怎麼行的這個短板也沒有了。

    可是林父覺得這種完美的家庭,現在有瑕疵了,他們家要有一個殘廢的兒子還是長子,林父有時候真的恨自己為什麼要跑這一趟。

    腿殘了不說,身體也是各種毛病,他想到這裏眼神閃過一絲嫌棄。

    又想着好在自己還有個小兒子,林父只能這樣安慰自己。

    林母也有點嫌棄,別的不說和好姐妹攀比的時候,比如說要是她諷刺你,說你有一個瘸子大兒子的時候就夠她難受的了。

    再有就是已經幾年沒有見面了,要是一直在一起還說有點感情,但是現在林母覺得自己能忍住不露出嫌棄的表情就不錯了 。

    至於林宵可不知道他爸媽的內心戲,他看着自己的親爸媽,其實以前的親爸媽他早就忘記是什麼樣子,只是記得好像家庭情況還好。

    沒有想到這一見,他親爸媽穿的很是體面,一看就是高知家庭。

    林宵瞬間就看不起黃寧,看來黃寧沒有收養自己也是有自知之明,看到他幫忙報警的份上,林宵表示自己就不計較他以前做的事情了。

    就這樣林宵被夫妻兩個人帶到了林家,開了一天一夜的車才到了林家,進入到了林家,林宵臉色瞬間就不好了。

    他看見林家有一個穿着好看的衣服,長的粉雕玉琢的小朋友。

    雖然自己看起來比他大,但是這個小朋友卻比他高,比他好看,甚至林宵因為前兩年的經歷,他臉上還有疤。

    林宵心裏有點自卑,臉上閃過一絲嫉妒,上輩子他其實雖然嫉妒。

    但是說實話那個時候他弟弟太優秀了,兩個人差距太大了,林宵也起不了攀比的心思。

    而且那個時候的林宵在社會摸滾打爬的那麼久,知道輕重的,他知道自己只有討好這家人,說不定自己能分到一兩套房子。

    不過不管他怎麼想,對於原身上輩子他卻更加覺得是原身耽誤了他,使的他更討厭和厭惡原身而已。

    但是現在林宵的記憶,他大部分時間都在做乞丐,他現在的人生信條就是不管怎麼樣都要搶,他不懂看家裏的形勢,就只會橫衝直撞。

    不像被原身收養那世,那是聰明多了,比如直接對原身進行pua大法。

    林宵壓下心中的厭惡,抬頭看着林父:「爸媽,這是哪家的小朋友?」

    林宵雖然心裏有預感,但是萬一是朋友家的孩子呢?萬一是親戚家裏的小孩呢?

    林父甩開林宵的手,走到了小兒子的面前:「林宵這是你弟弟林浩,弟弟還小,你以後要讓着弟弟。

    家裏現在還沒有收拾出你的房間,你就先睡客房,等收拾好你的房間了再說,一會兒讓你媽媽帶你上去。」

    林浩有點好奇的看着林宵,不過看見一會兒就不想看了,感覺像個小乞丐,渾身上下看着髒兮兮的臭臭的。

    林家住的地方是縣的村里,離s縣半個小時的車程,但是因為s縣發展的可比廣縣好多了,林父他們鎮也是有工廠的,所以他們本地人日子過的還是很滋潤。

    林家是自己修的一棟樓一共有六層樓,也就下面四層是裝修好的,其他層樓都沒有錢裝修。

    這種房子在他們村大多數都有,根本不值什麼錢,有些缺錢的,會把房子租給鎮上的工人,但是房租一點都不貴,一個月也就一兩百,林父實在是看不起這個錢,也沒有租 。


    林父說的客房也就是在二樓。

    林宵閃過一絲不滿,知道自己要回來了,都不收拾個房間,居然讓自己住客房。

    但是形勢比人強,林宵根本就記不得以前的事情了,也不了解自己的爸媽,要是自己鬧了,爸媽不給自己讀書怎麼辦?

    林宵雖然上輩子老了因為瘸腿找不到工作,因為又沒有錢就去當乞丐了。

    但是在孤兒院他好歹還是讀了幾年書,雖然他知道爸媽不能把他棄養,但是隨便養養和精心養養那差別可大了。

    別的不說自己的這個所謂的弟弟看起來就是精心養的。

    於是林家開始了雞飛狗跳的生活。

    因為什麼?當然是因為林父林母表面上的錢只能精心培養一個孩子。

    要知道一個好的私立學校一個學期就要幾萬學費,這還只是學費,這個世界上不論那個時候都不缺什麼有錢人。

    而且林浩放假後,全國各地的跑,用林父的話說就是,讀萬卷書行萬里路。

    當然這些和林宵沒有什麼關係,他只能讀公立學校,而且因為自己腿的原因,學校的同學要麼就是欺負他,要麼就是不和他玩孤立他。

    當林宵問林父:「爸為什麼我不能讀好的學校,為什麼我不能全國各地的玩,為什麼我想的通通都沒有?這不公平,爸我也是你兒子啊!」

    他為什麼不問林母,因為林宵知道家裏的財政大權都在林父的手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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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父看了一眼林宵,給老婆使了個眼色,林母走了過來道:「宵兒你是老大,你應該讓着弟弟不是嗎?再說了你腿也不行去旅遊什麼?

    我們全力培養你弟弟,以後你弟弟要是出息了還不是你也會受益的,家裏條件實在是困難,培養不了兩個人,你要聽話好嘛?

    你要是不聽話,我就把你送到奶奶家裏,我和你爸爸天天上班已經夠累了,你不要添亂好嘛?」

    要是林宵是真正的小孩子,可能就投降了,但是他不是,他做乞丐那麼多年,就知道東西就是要搶要掙,你不搶不掙就要餓死。

    所以林宵第一步就開始對付林浩了,在他看來只要林浩不行了,他爸媽肯定會把家裏的資源給他的。

    常寧看到這裏拍了拍手,實在是精彩的很,這次戲真的不錯,讓這一家人狗咬狗挺好的。

    其實林家人怎麼可能培養不了兩個孩子,別不說他們現在的拆遷分的房子和鋪面的租金就不是一個小數目,而且林父林母工資也不低了。

    不過在林家人看來,林宵都瘸了實在不能浪費家裏的錢來培養,他們的小兒子以後還要出國留學,還要全世界都要去旅遊開眼界。

    那個時候花錢才是個無底洞,怎麼可能把錢浪費在一個瘸子的身上。

    再說了在林父林母看來,自己又不是一點都不培養大兒子,培訓班不是在上嘛?有什麼愛好不是交錢給學了嘛?那裏沒有培養了。

    林宵肯定不會領情,畢竟他這點投資,對比林浩來說真的是九牛一毛。

    常寧邊看連續劇,邊準備在廣縣看看有什麼合適房子,他要是去縣裏太晚的話,或者有事情,自己也有地方睡覺。

    酒店他是不喜歡,他潔癖症犯了,至於家裏的房子他已經裝修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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