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壇望族
于敏中出身於金壇的一個顯赫家族,這個家族不僅有着深厚的學術傳統,還有着連續幾代人的科舉輝煌。于氏家族在金壇地區享有極高的聲望,從曾祖父到父輩,無不是飽學之士,為後世子孫樹立了良好的榜樣。
于敏中的曾祖父於嗣昌是明朝萬曆年間的進士,其祖父於漢翔則是清朝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的進士,曾任陝西學政,以其卓越的文章和才學聞名於世。于敏中的父親於樹范同樣學識淵博,曾被召入內廷參與編纂《康熙字典》《佩文韻府》等重要文獻,並擔任過浙江宣平知縣。這樣的家庭環境無疑為于敏中提供了優越的學習條件。
幼年的于敏中被過繼給叔叔於枋為嗣,而於枋本身也是雍正二年(1724年)的進士,曾任翰林院編修及廣西、山東的主考官。然而,當於枋後來有了自己的兒子後,于敏中又回到了親生父母身邊。
于敏中從小就受到了良好的家庭教育。他的母親對他讀書的要求非常嚴格,常常站在窗外靜靜聆聽他誦讀經書。祖父於漢翔親自教授《大學》等經典,並確保他能夠準確理解其中的含義。在這種嚴格的家教環境下,于敏中五歲就開始啟蒙學習,十歲時已經通讀了《五經》,並能對其進行認真的評點。
雍正七年(1729年),十五歲的于敏中參加了江寧鄉試,並成功中舉。然而,當他第一次參加會試時並未能如願登科。回到家鄉後,他並沒有氣餒,而是更加努力地尋求良師益友的幫助。他拜同鄉的雍正癸卯進士王步青為師,重新研讀《四書》及十三經。在此期間,于敏中的學問日益精進,不僅博通經史百家,還涉獵了陰陽曆法乃至佛道之說,知識面極為廣泛。
二、步入仕途
乾隆二年(1737年),于敏中參加丁巳恩科會試,並一舉奪魁,成為當科的狀元,那年他僅僅23歲。這一成就不僅使他在個人事業上邁出了重要的一步,也讓金壇地區的科舉盛事增添了新的光彩。他與族兄于振一同被譽為「兄弟狀元」,成為當地的一大美談。
中狀元後,于敏中隨即進入翰林院任職,被授予修撰一職。在此期間,他以出色的文采和紮實的學識贏得了乾隆帝的賞識。他在懋勤殿供職七年,期間多次得到晉升,最終成為侍講,負責向皇帝講解經史典籍,並撰寫重要的朝廷文書。
于敏中年輕時便展現出非凡的才華,他文思敏捷,對歷史典故了如指掌,文章才華橫溢,書法清秀灑脫。更為難得的是,他掌握了多種語言文字,包括漢語、滿語、蒙古語和梵文,這在當時是非常罕見的多語言能力。
乾隆帝對于敏中的才能十分器重,曾命令他翻譯並抄寫佛教經典《華嚴經》和《楞嚴經》。這一任務不僅考驗了他的書法技藝,更考驗了他的耐心和細緻程度。于敏中接到任務後,創造性地將《華嚴經》的內容按照一座寶塔的形狀進行佈局,用小楷字體書寫。每一部分,無論是塔身的欄杆、屋檐、瓦片還是窗戶、台階,甚至是鈴鐺和繩索,都被巧妙地利用來寫字。更為獨特的是,每遇到「佛」字時,他都會特別計算好位置,將其寫在塔柱的頂端或是屋檐的邊緣等尊貴之處,以示敬意。
為了完成這一作品,于敏中花費了兩年的時間來排算佈局,又用將近一年的時間來精心書寫。最終,《華嚴經寶塔》不僅展示了他卓越的書法技藝,更體現了他對工作的認真態度和對佛教經典的尊重。這一作品成為了書法史上的佳話,至今仍被人們所傳頌。
此外,于敏中還承擔了翻譯、抄寫和宣講佛教經典的多重任務,無論是在文辭還是在內容的理解上,都表現得極為得體,深得乾隆帝的讚賞。
三、平步青雲
乾隆年間,于敏中以其卓越的學識與治國理念在朝中嶄露頭角。乾隆九年,他受命主持山西鄉試,以公正嚴明的態度選拔了眾多優秀人才,初步展現了其教育與識人的才能。次年,乾隆帝南巡途中,向于敏中諮詢治國之道,于敏中一語中的,指出「興學得人」乃國家興盛之根本,深得乾隆帝賞識,隨即被委以重任,督管山東、浙江學政,致力於整頓學風,革除教育積弊,成效顯着,贏得了士子們的廣泛讚譽。
回京後,于敏中更是直接參與到皇室子弟的教育中,以其嚴謹的教學風格和深厚的學養,深受皇子皇孫及乾隆帝的敬重與喜愛,官職也隨之不斷晉升,最終成為內閣學士。乾隆十五年,他再次被派往山東,繼續推動地方教育事業的發展。
然而,在于敏中仕途如日中天之際,家庭變故接踵而至。乾隆二十一年至二十三年間,其父、嗣父及生母相繼離世,對他而言無疑是沉重打擊。但出於對國事的責任感與個人仕途的考量,于敏中在母喪期間選擇隱瞞,以期早日重返朝堂。這一行為雖被御史朱嵇揭發並彈劾,但乾隆帝鑑於其不可多得的才華與當前職位的重要性,非但沒有嚴懲,反而維護了于敏中,斥責了朱嵇的過分之舉,並於年底將其擢升為戶部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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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十月,于敏中被任命為軍機大臣,正式參與到國家最重要的機要事務之中。這一年,于敏中46歲,正值壯年,而乾隆帝也正處於盛年時期。因此,于敏中在處理政務時,格外注重細節,力求做到周密穩妥。他深知自己肩負重任,因而不論大小事務,都謹慎奉旨而行,深得乾隆帝的信任。
乾隆帝常常即興作文賦詩,且往往不打草稿,吟誦完畢後便交給于敏中記錄。于敏中記憶力驚人,總能將乾隆帝的吟誦內容牢記於心,再一字不漏地謄寫下來。有一次早晨,乾隆帝在御花園中即興賦詩七首,並作了兩篇文章。當天晚上,乾隆帝收到了于敏中所記錄的內容,發現一字不差,不禁拍案叫絕,對于敏中的能力和忠誠更加倚重。
乾隆三十年(1765年),于敏中被提拔為戶部尚書,成為朝廷的核心官員之一。此時,于敏中唯一的兒子於齊賢雖已長大成人,但在鄉試中未能中榜。乾隆帝念及于敏中的貢獻,特別恩賜其子按尚書品級補為蔭生,進入國子監學習。同時,由于于敏中的正室夫人已經病逝,乾隆帝特封其妾張氏為淑人,以表彰于敏中的貢獻。
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梁瑤峰進入軍機處,乾隆帝命其專司詩文,而讓于敏中專注於國家政務。有一次,乾隆帝召見于敏中和梁瑤峰,吟誦了幾首詩文。于敏中察覺到梁瑤峰並未注意記錄,於是立即給梁瑤峰使眼色提醒,但梁瑤峰卻茫然不知所措。待乾隆帝吟誦完畢,二人退出後,于敏中詢問梁瑤峰是否已經謄寫好詩文,梁瑤峰這才意識到自己疏忽了。于敏中見狀,便主動提出由自己來回憶並抄寫。他獨自坐在屋內,憑藉出色的記憶力,很快就將乾隆帝吟誦的內容完整地記錄了下來,全篇僅有一個字的小誤差。這件事再次證明了于敏中的非凡記憶力和辦事能力,也讓梁瑤峰感到十分慚愧。
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于敏中被加封為太子太保,進一步彰顯了他在朝廷中的地位。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他又被提升為協辦大學士兼戶部尚書。到了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于敏中晉升為文華殿大學士兼戶部尚書、首席軍機大臣。無論是在朝廷,還是陪同乾隆帝外出巡幸,于敏中始終是御前不可或缺的重要人物。他參與了許多重大決策,其中一些決策就是在採納了他的意見後制定的。在當時,于敏中已成為朝野公認的權臣
四、四庫總裁
乾隆三十七年(1774年),安徽學政朱筠上疏《開館校書折》,請求搜集整理《永樂大典》中散佚的古籍文獻。這一提議在當時引起了爭議,內閣大學士劉統勛認為此事並非政務的重點,因而並未支持。然而,于敏中卻對此提議給予了高度評價和支持,他認為朱筠的奏議符合清朝文治天下的大計,應當採納。
于敏中力排眾議,據理力爭,最終說服了乾隆皇帝。乾隆帝認為這一提議確實符合自己的心意,隨即採納,並下詔開設四庫全書館,以搜集整理全國範圍內的古籍文獻。于敏中被任命為《四庫全書》的正總裁,負責整個項目的組織和實施。
在擔任《四庫全書》正總裁期間,于敏中不僅要處理繁重的軍政事務,還要全力投入《四庫全書》的編纂工作中。他積極參與確定圖書分類、制定編纂體例、設定取捨標準等一系列重要工作。為了確保《四庫全書》的質量和完整性,于敏中不僅在理論上提出了許多建設性的意見,還在實際操作中付出了巨大的努力。
當朝廷在全國範圍內搜訪徵集圖書時,于敏中不僅積極推動各地藏書家的參與,還親自進獻了17種珍貴的圖書版本。這些書籍不僅豐富了《四庫全書》的內容,也為後世的研究提供了寶貴的資料。通過于敏中的努力,《四庫全書》的編纂工作得以順利推進,並最終成為一部集中國古代文獻之大成的巨着。
五、位極人臣
乾隆三十九年(1776年),宮內發生了一件涉及泄密的重大事件。太監高雲從泄露了乾隆帝對道府記載的硃批內容。乾隆帝得知後,下令將高雲從鎖拿交由御前大臣審訊。在審訊過程中,高雲從供認,于敏中曾經向他詢問過乾隆帝對觀亮的評論記載。此外,高雲從還提到自己因為買地受騙,曾請求于敏中幫忙轉託蔣賜棨為自己打官司。
乾隆帝得知此事後,非常憤怒。于敏中深知事情嚴重性,立刻向乾隆帝認罪,承認高雲從確實曾向他請求轉託,但他並沒有答應高雲從的請求。然而,于敏中表示自己沒有立即據實參奏,這是他的錯謬所在。
乾隆帝對此事非常不滿,特地下旨嚴厲譴責于敏中:「于敏中每日承蒙朕召,諸事應付,朕什麼話不能對他講?為什麼他還要轉向宮內太監探聽詢問有關消息呢?」隨後,乾隆帝下令將此案交由刑部嚴加議處。刑部議決革除于敏中的職務,但乾隆帝出於對他的器重,最終決定從寬處理,允許他繼續留任原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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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四十一年(1778年),于敏中因為在平定大小金川之亂中的貢獻而受到嘉獎。乾隆帝特賜他雙眼花翎,准許他穿黃馬褂,並將他的畫像懸掛於紫光閣,以此表彰他的功績。這一系列榮譽顯示了乾隆帝對于敏中的高度認可。
然而,到了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于敏中的健康狀況開始惡化,出現嚴重的呼吸困難症狀,長期臥床不起。乾隆帝對此非常關心,派遣御醫前往診治,並命令內務大臣和珅陪伴自己親自前往探視。乾隆帝還贈送給于敏中兩支人參,並賜予他一首七言律詩,以示關懷。
同年十二月初八(1780年1月14日),于敏中因病去世,享年66歲。關于于敏中的死因,《清史稿》中有一種說法,懷疑他是飲鴆自盡,但這只是猜測,並無確鑿證據。乾隆帝對于敏中的去世表示深切哀悼,下詔給予優厚的撫恤,並允許他入祀賢良祠,追贈諡號「文襄」。最終,于敏中被安葬在他的故鄉金壇涑瀆周莊村。
六、死後毀譽
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六月,于敏中的孫子於德裕向官府控告其堂叔於時和侵吞了于敏中在京的資產,並且在本年三月將這些資產轉移回了金壇。乾隆帝對此事非常重視,命大學士阿桂、英廉查辦此事。由于于時和已經返回原籍,乾隆帝傳諭江蘇巡撫吳壇立即前往金壇,查明於時和所侵佔的財產情況。
查辦的結果令人震驚:素有廉潔之名的于敏中,其在京師及原籍的家產竟高達白銀二百萬兩。乾隆帝對此非常惱怒,認為于敏中的巨額遺產並非正當所得。儘管如此,乾隆帝仍然希望保全于敏中的名節,指示辦案大臣不必追究于敏中生前的罪責。
案件經吳壇審理後,確認了於時和侵佔家產的事實。最終,於時和被發配到伊犁充當苦役,而他帶回家鄉的于敏中遺產,酌情分配給了於德裕三萬餘兩,其餘部分全部充公,用於金壇地方的河道開浚工程。此外,蘇松糧道章攀桂私下為于敏中修建花園的事情也被揭露,乾隆帝認為這是地方官員逢迎的結果,鑑於于敏中已去世,便未追究其責任,僅將章攀桂革職處理。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浙江巡撫王亶望、陝甘總督勒爾謹及甘肅全省官員在捐監折收中捏報災情冒領賑款的貪污大案被揭發。經過一年多的調查核實,共有56人被判處死刑,另有46人被免死發配邊疆。涉案貪污金額高達二百八十一萬一千三百五十餘兩,所有涉案的甘肅官員無一漏網。
王亶望貪污案處理結束後,乾隆帝意識到,真正釀成這一巨大貪污案的元兇並不是王亶望,而是不久前去世的于敏中。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十月,在處決了最後一批甘肅貪官後,乾隆帝發佈了一道長篇諭旨。諭旨開頭便指出,當年甘肅奏請恢復捐監時,「大學士于敏中管理戶部,即行議准」,並且以節省部撥之煩為由,勸說乾隆帝同意了這一提議。乾隆帝也承認自己在這件事情上的失誤。諭旨接着提到,當時王亶望為甘肅布政使,因有于敏中的庇護,得以放手貪污。最後,乾隆帝表示,由于于敏中「宣年力久,且已身故」,「朕不忍追治其罪」。
直到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二月初八日,乾隆帝在觀賞一件明朝嘉靖年間的古瓷時,聯想到嘉靖皇帝的昏庸和權奸嚴嵩的專橫,進而想到了于敏中。乾隆帝認為于敏中利用皇帝的恩寵,招權納賄,並推測「于敏中擁有厚貲,亦必系王亶望等賄求賂謝」。因此,乾隆帝下令將于敏中的牌位從賢良祠中撤出,以示警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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