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想無益,李維還是決定近前仔細看看再說。
左右掃視了一番,都沒有發現行人後,李維邁開步子,飛快的來到了這個他自己墜落的地方。
第一眼,李維就發現了問題,那就是被他壓死的羅伯主教殘骸不見了,而那些系統第一次吞噬屍體時,所濺出的大灘鮮血卻還依然存在。
支着下巴,李維開始仔細回想記憶中的畫面,那匆匆一瞥中,他記得當時地上,羅伯主教的殘骸,應該只有一隻完整的斷手,和一隻完整的斷腳。
斷手是從手腕處,被光滑切開,其上食指好像還有個寶石戒指,而斷腳卻是包含部分膝蓋骨的完整小腿。
其餘再剩下的,就只是一些零碎的內臟碎片與肉沫和骨頭渣子了。
這些零碎和血漬依然存在,只有那隻斷手和斷腳消失不見,如果單單斷手的話,李維還能理解,畢竟那上面還有個,一看就價值不菲的寶石戒指,但是……
來者為什麼要同時拿走斷腳呢?
李維用手摸着沒有一個鬍子的下巴,滿是思索。
「不對!」這時李維突然發現了個被他忽略的痕跡。
走上前,李維半蹲下身子,借着皎潔的月光,清晰的看到了,痕跡邊沿翻起的土層,這是一道摩擦的痕跡。
重新站起身體,李維先是用手比劃了一下,但感覺不對,借着又用腳比劃了一下,終於找到了感覺。
這是一處被人用腳踢過的痕跡,來人應該先是用腳碰了碰殘骸,於是鞋底和地面的浮土發生了摩擦,所有才會留下這道痕跡。
小心翻開浮土,李維可以明顯看到下面依稀可見的血漬,就連一些浮土上也擁有血漬,這無疑更確定了他的推斷。
深吸一口冰冷的空氣,李維先是努力讓他自己的腦袋,清醒一下。接着開始小心翼翼的行走,四處觀察了起來。
但可惜,哪怕他已經無比努力,然而腳上的硬底皮鞋,依然在地面上壓出了淺淺的痕跡。
「法克!我這算不算是破壞現場?」李維自嘲的笑了笑。
繼續來回走動,李維沒有能在血漬與殘骸處,發現更多的痕跡,不過卻在他自己墜落的周圍,發現了一些唯一可以稱得上是線索的痕跡…….腳印!!
這些腳印初看上去,顯得很是雜亂,但李維很快就從中發現了一些規律。
刨除那些筆直通向遠方的行人腳印後,只有三種大小不一的腳印,在這裏最多。
順着一種腳印的痕跡,李維發現它在周圍直徑30米的範圍內,大量存在,而在其中四處地方,多到可以用腳印壓腳印來形容。
而根據李維的記憶,那方位不同的四處地方,應該就是書房內一同穿越而來的物品,墜落所在地了。
「已經可以確定了,這腳印的主人,就是捷足先登者,但到底是他一人呢?還是和另外兩個腳印的主人同夥呢?」
摸着下巴,李維喃喃自語,隱藏在斗篷內的面孔,顯得深邃無比。
不再看向那些雜亂交錯在一起的腳印,李維轉向其他地方,開始搜索起來。不過就在他剛剛蹲下時,急匆匆的腳步聲再次從遠方傳來。
李維一個閃身,整個人就藏在了巷道內的一個角落裏,陰暗光線加上他全身漆黑的斗篷,李維估摸着只要自己不出聲,恐怕連鬼都發現不了他。
而在李維腳尖前十幾厘米的地方,就是角落外巷道的地面,皎潔的月光照射在外,與那短短的距離,形成了光於影分界線,如同兩個世界一般。
壓下有些隨風飄起的斗篷邊,李維靜下呼吸,後背緊貼牆壁,整個人氣若遊絲,等待行人的離去。
「噠噠噠。」清脆的小跑聲,在夜晚寂靜的巷道內,幽幽傳開。
李維就這麼靜靜的看着,一個渾身短衣,腳穿長靴,腰跨短劍的男子,飛快從身前閃過。
不長時間。腳步聲傳遠,直至消失無蹤。
李維一個跨步,就從角落的陰影里走了出來,拍了下斗篷,重新回到之前的地方。
很幸運,這次沒有人再打擾他的搜索,時間流逝,五分鐘過去了,李維重新直起腰身。
「該死的,要是有燈就好了。」
揉着發酸的眼睛,李維大感受不了,借着不強的月光找東西,真是太費眼睛了。
不過,還好他有所收穫,看着腳邊的污水坑,李維笑了。
在這個一直散發惡臭的污水坑邊,有一個無比明顯的腳印,濕潤的泥土,將來人的痕跡,清晰的刻印了下來。
用手比劃了一下,李維在心中估摸出,這個腳印的長度大概在23厘米左右。
「身高和腳長的比例,平均是7:1,也就是說,來人的大概身高,是腳長乘於7,也就是161厘米,算上中間的浮動值,來人的身高大概在1米60以上,1米70一下,這在白人中應該算是小個子了,感謝柯南君!!」
作為一個從頭到尾,看過700多集死神小學生的李維,對於這些偵探常識,可謂是記憶由新。
「腳印之間步子跨的很大,距離均勻,很明顯走的是直線,讓我想想,這應該是一個青年人。」
「腳印的後跟凹陷很深,腳掌前半段卻很淺,這人走路應該是習慣性的挺胸收腹,身子骨很直,看來不是一般的普通人啊。」
通過這些痕跡,在加上羅伯主教這個本地人的記憶,李維大概明白,來人身高1米6多,是個矮個子的青年人,同時看他的走姿,應該是附近低下團伙的一個小頭目。
畢竟羅馬城的貧民區里,最多的就是這種傢伙,不管他是小偷,或是強盜。而且也只有那些頭目,才會刻意的端正走姿,保持對手下的威懾力。
「呵呵!」李維輕笑了兩聲後,繼續開始推理。
彎下腰,有輕微潔癖的他,強忍着噁心,用手指放在腳印上,試了一下深淺程度。
「腳印深兩厘米左右。」
得到結論的李維沒有停止,而是用他自己的皮鞋,在這個腳印的旁邊,很自然的又踩出了個腳印。
「我的腳印深1.5厘米左右。」
再次伸出手指測試的李維,又得到了自己腳印的深淺程度。
「我自己的體重是60公斤,而那人的腳印比我深上四分之一,也就是他的體重大概比我重上25,那就是15公斤,15加上60……呵呵,這人體重大概有75公斤啊!」
最後得到結果的李維,將收集的全部線索結合在一起,來人的大概輪廓就已經清晰可見了。
身高1米6多,體重75公斤,一個矮個子青年人,身份應該是附近犯罪團伙的小頭目。
年齡不好確定,但考慮到現在羅馬城貧民區內的情況,不管他是小偷,還是強盜,或者劫匪,能夠成為一個頭目的人,必須年輕體壯。
而在這公元1625年,全世界人的平均壽命,最多不超過50歲,這還是有很大的虛算,超過三十歲就可以自稱老夫,體力開始衰弱。
那這樣一來,那人的年齡也就能大概確定了,是一個20多歲的年輕人。
笑了笑,李維滿意的直起身子,左右看了看已經沒有更多可用的線索,於是索性就準備轉身離去。
只是在走之前,李維幹了件事,那就是把他自己剛剛踩的腳印,給抹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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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地獄發現,沒有自己的電腦,想要一天兩更還是太困難了。
地獄是個手殘,碼字的速度,平均每小時一千字左右,加上白天沒可能使用電腦,只能等着晚上吃過飯後,父母不在看股票,才能擠出幾小時來碼字。
6點開始碼字,8點半到9點時,才能碼完一章,接着在三個網站上傳章節後,再花大半個小時,對來訪的朋友進行回訪。
當一切結束時,時間往往都已經快要10點了。這時按照地獄的手殘程度,再想碼完一章,估計都要到凌晨以後的深夜了。明顯這是不可能的。
哎!不想了,想多了都是淚,要是有一台自己的電腦,那上午碼一到兩章,中午吃完飯,下午再碼兩章,晚上還能再碼上一到兩章。
那這樣以來,只要不是懶癌發作,或者靈感短路,一天最少也能碼出四章,最多六章,日更萬字不是夢!!
算了,吐槽到此結束,大家晚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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