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夜 第一百八十一章 合照

    但還好,至少這女孩還活了下來。她應該慶幸,自己被我們救了下,因為沒有什麼東西,是比生命更寶貴的。但現在的她,肯定是生不如死,就跟當時的我一樣,甚至會有輕生的想法。

    早知道我就多跑快兩秒鐘,那樣的話,司機也能活下來了。我更想看到他倆死裏逃生,而不是讓他們天人相隔,只剩一個在這裏哭泣。

    唉,我嘆了口氣,扔掉了煙頭。我經歷過那種痛苦,不想看到別人也經歷。

    一支煙剛抽完,突然聽到鐵路橋上有人喊了一聲。

    我扭頭一看,發現是程佳華在撐在鐵護欄上,對我們吼喊:「喂,我們可以下來看看嗎?」

    &以,下來吧!」吳林禹抬頭,對他們揮了揮手。

    女孩兒的哭聲停止了,但一直背對着我,不知道在幹嘛。她從未轉頭看我們一眼,就連這分貝極高的吼話,也沒能吸引到她的注意力。

    一陣風滑躍山谷,拂面而過,讓沒有裹外套的我打了個冷顫。我尋思着,站在這裏等着也是乾等,不如先進車裏暖和一會兒,等陳莉姍下來了,再跟那姑娘好好說話。

    我的意思是,有陳莉姍這個女性在,跟她說話會方便許多。

    打開車門,我擠進了轎車的後座里。座椅上鋪着毛絨絨的坐墊,坐上去非常暖和。車裏飄着一股淡淡的香氣,聞起來很是舒服。騎了這麼久的馬,露宿了這麼多天,現在坐進轎車裏,只感覺自己宛如與文明世界隔絕已久的原始人,看哪裏都覺得好奇。

    我不得不說的是,這輛轎車,這台凝聚了無數人智慧的工業產品,的確是要比我那破掉皮的馬鞍舒服太多了。撫摸着車頂,我心說,我以後一定要找個空學會開車,不能騎一輩子的馬。

    探頭向前,前邊兒的駕駛座里,就沒有那麼舒適了。因為,駕駛座座椅上的毛絨坐墊浸滿了血,有種案發現場的駭人感。不用說,這肯定是那司機的。血液,我覺得是世界上最神奇的東西。除了隱藏在人體外,不管它出現在哪兒,都會極大程度的破壞那兒的和諧。

    就算是世界上最頂級的色彩師,也找不出來一種顏色能和血液的鮮紅,和諧搭配。

    所以,眼前一出現浸着血液的坐墊,之前轎車帶給我的舒適,立即一掃而空。視覺的刺激,讓我有推門而出的衝動。但這時,一張放在水杯座的照片,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我想也沒想,就把那張照片拿了起來。

    照片看起來很新,手指放在上邊兒也感覺很黏,像是才沖洗不久的。

    這是一張合照。

    粗略一數,照片上大概有三四十個人。所有人站在一列又一列台階上,面帶微笑,對向鏡頭。並且,這合照的形式,更像是學校的畢業照。原因是,第一排的人,就像是學校里的領導團體,全都有板凳可以坐。坐在板凳上的幾個人,雙手平放於膝,腰板挺直,面露淡笑。這完全就是記憶里那些領導們合影時必須帶有的正襟危坐。

    而第一排往後的人,列成四排,站在後邊兒階梯上。

    奇怪的是,站在階梯上的人,面相又不像是學生。迅速一掃,能辨出他們都是各個年齡段的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我甚至還看到一個抱着嬰兒的婦女。

    照片頂部寫着幾個用電腦處理過的黃色正楷字:

    全體成員合影(第二次)

    咦,合照不是都應該標明日期的嗎?我翻過照片的另一面,也是空白一片,沒有看到有數字標明的日期。

    其實,這張照片可能是事情發生之前,某個單位,或者某個團體的普通合照罷了。我翻回照片的正面,笑了一聲,心說這照相的人也太不走心了,連個日期水印也不打上。

    你瞧,興許現在照片上的人都死得差不多了,我這種後世的人見到照片,連拍攝的日期都不知道,照片就失去大部分的意義了。我欠出身子,準備將照片放回去。

    就在視線最後一次停留在照片上的時候,我忽然一個激靈,愣住了。定住放回照片的手,我慢慢收回照片,重新放回眼前。

    我皺起眉毛,睜大雙眼,將照片湊至視線能夠完成對焦的最近距離。

    因為,我好像在照片裏的密集人頭之中,發現了一個熟悉的面孔。

    我以為剛才是我一晃眼看錯了,可這次近距離的觀察後,發現我的眼睛是對的。沒有錯,絕對不會錯,肯定是他。

    合影的人群一共分為四排,每排*個人的樣子。在第三排,第三排的左側,那個最不顯眼的位置,竟然有一個人是周志宏的臉。

    是的,周志宏,那個出賣了段可,事後心生愧疚,便脫離我們的毛頭小子。


    死盯着照片,不自覺的,我的另一隻手就放到車窗上,撐住了頭部。

    天吶,周志宏怎麼會出現在照片裏?這小子不是說他去西藏了嗎?

    照片上的周志宏,其實還挺出眾的。因為,周圍的人幾乎都面帶微笑,只有他一個人,陰沉着表情,木然的看向鏡頭。記憶里的他,不是整天都在和志娃打鬧,活蹦亂跳,俏話連篇的嗎?怎麼在照片裏就變成悶生了?

    我搖了搖頭,有些不敢相信。

    但想到這裏,我立即猜想到了一種可能。

    這也許是事情發生之前,我是說,「奧體米特」到來之前拍攝的合照。照片裏,在那個時空的周志宏,不認識我,我也不認識他。可能他的父母就在這群人之中,便拉他一起來照相了。有的單位是有拍合影的習慣,這很容易講通。

    然後,沖洗出來的照片,有很多張,其中一張,就被放進了我所在的這輛轎車裏。

    &體米特」到來之後,車主死掉了,但照片還在轎車裏。

    車外的那對男女,在某一天,偶然碰到了這輛轎車,打開並使用。

    他倆又決定在今天出來遊玩,曬曬太陽,踏踏青。

    開出轎車,他們在路上遇到了搶劫。

    碰巧我們又在橋上目睹了全過程。

    然後我們拔刀相助,解救了女孩兒。

    剛好今天溫度不高,驅使我坐進轎車裏。

    我坐進轎車,因為閒得無聊,拿起照片察看。

    最後我驚訝的發現,照片上有一個人竟然認識。

    會有這種可能嗎?

    可能很小,小到像小說里的情節。但也不排除。

    但我還是排除了,因為這一通概率算下來,比中彩票的機會還要低。我不信世界上會有如此巧合的事情。就算有,也不會在我身上發生。上大學那會兒,我連抽過一百塊的兩元刮刮樂,最後結果是一個也沒中。

    那另一種可能就是,照片上的周志宏,是他離開我們後所拍攝的。這更容易說通了,或許他在路上走累了,臨時改變了主意,不想去西藏了。這時,他遇到了另一個隊伍團體,定居下來,重新生活。

    這個可能,好像更合理一些。

    那周志宏這小子是騙了我們,他沒去西藏,而是加入了另一個隊伍?

    我揉了揉眼睛,用拇指颳了刮相片,再次看向裏邊的「周志宏」。

    沒有錯,是他,絕對是他。我還正在猜想這會不會是周志宏的某位親戚,跟他樣貌相似,但這一確認,我就覺得,如果真的僅僅是「長得相像」的話,照片裏的這位周志宏,肯定就是來自未來科技的克隆人。

    照片上的周志宏,除了頭髮短點兒,換了一副新眼鏡外,都還是記憶里的樣子。雖然這麼久沒見他,他的樣貌在我腦海里已經有點兒模糊了,但是,這一張臉只要蹦到我眼前,我的神經就立即會反射出一個名字來:周志宏。

    所以,我幾乎已經確認照片上的是他本人了。而且,還是我認識的周志宏。

    這麼一來也說得通,合影上之所以沒有添加日期時間,恐怕是他們確定不下來具體時間。最重要的是,周志宏加入的這個團體,規模遠比我們之前的大,甚至超過了李工頭,以及爛耳朵趙。

    照片既然放在車裏,就說明車外的那個女孩兒,見過周志宏。

    我轉過身,回頭看了一眼那女孩兒的背影,又低下頭,重新抬起相片。將合影里的人像挨個兒看了好幾遍,卻沒有發現那女孩兒的所在。其實,剛才她蓬頭亂面,我也記不清她具體長什麼樣子了。

    算了,繼續再這裏亂猜也沒有意義,我抓好相片,用腳頂開了車門。( 筆硯閣)



第一百八十一章 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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