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郡主救下小民侄子的性命。小民一家子都願意為郡主做牛做馬。」
張賢文敘述完畢之後,連連磕頭懇求道。
柳馨寧聽到頂替罪的時候,先是愣了一下,隨即卻無奈起來。
這事,好像?似乎?很難杜絕啊。
律法規定是律法規定,那只是針對普通人的。
若是那些勛貴朝臣,甚至是富戶人家,都有可操作性的空間。
而富人買了窮人的性命替他們坐牢一事,如今的大慶朝也是不少。
只是大多數是兩廂情願,而又民告,官不一定追究而已!
也就是這張賢文做了幾年掌柜的有見識,知道跑到京城來求救。
若不然,去了郡府,只怕也沒什麼用。
因為,這就是個不成文的暗事。
「你這事情,我要派人去查。若是當真屬實,我自會」
柳馨寧的話,說到一半卻是停住了。
張賢文?四十五歲?昭陽郡東山縣人?做過多年掌柜?為救侄子而以身犯險??????
如果她沒記錯的話,這個人,似乎?可能是九皇子的錢袋子?????
「你家侄子姓甚名誰?今年多大?」柳馨寧忍不住確認道。
「小侄賤名張全,今年十七。」張賢文趕緊的回道。
聽到這話,柳馨寧確認了。
書中有寫:張賢文,年四十有五,不到知天命之年卻滿頭白髮。
身體極為孱弱,但是經商能力甚好。
因着前東家把他從偏僻的山溝裏帶出來,所以他知恩圖報的跟着前東家數十載。
後來,前東家過世,他又孤零零的一個人,便落葉歸根。
後因侄子含冤入獄,他狀告無門,因此拖着傷痕累累的身子,上京準備找昭陽郡主求救。
但是,到了京城之後,張賢文才知道昭陽郡主已然殞命,此事只能去告御狀了。
敲登聞鼓之前,先要撐過三十大板。
而張賢文才挨了十大板就暈過去了,這事,正好被九皇子看到了。
他看到這白髮老者甚是可憐,就救了他。後來,更是幫着張賢文救出了侄子侄女。
張賢文一家子感恩甚深,因此竭力回報。
張賢文擅經營,所以他就成了九皇子的錢袋子,把九皇子的鋪子經營的風聲水起。
想到這裏,柳馨寧就忍不住泛起了一絲糾結。
這,她已經撬了九皇子的一個人了,還要不要繼續撬呢?
「小民不敢欺瞞郡主,此事確實千真萬確。小民侄子是被人威脅替人坐牢,小民的侄女如今還被扣在族中不得自由。小民已然年邁,願意以我這一條老命換我侄兒性命。小民也願意替我那侄兒和侄女簽下賣身契。小民做過掌柜,願為郡主看鋪。小侄年輕力壯,可為郡主看家護院,侄女可為郡主灑掃。求郡主救命啊。」
張賢文不知柳馨寧思緒如潮,只當她是不信他的話,所以繼續迫切的追加籌碼說道。
他當然知道,以他如今的年邁孱弱的狀況,去換自家侄兒一個人命,那些做貴人的難免會不上心。
可是,他也知道,若是做了家奴,那做主子的總會護上一二。
是在牢獄裏每日白天去做苦力,每晚再回去受那蟲鼠叮咬的好,還是專心做下人的好,他那侄子定然也會想明白的。
所以,他寧願放棄良籍入賤籍,只想求得一線生機。
「你倒是會想。只是,你可知你侄子和侄女是否願意為奴?」
聽到張賢文說賣身為奴了,柳馨寧忍不住反問道。
自由多可貴啊!不有詩云嗎?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
「小民的侄子肯定願意的,做下人怎麼也比坐牢的好。至於侄女,她是個堅韌的,她說過了,她為了哥哥什麼都願意做。」
張賢文說到這裏,忍不住老淚縱橫。
他這一生,年少時不安分,非得違逆了父母的意願出去闖蕩。
好在,帶他出來的東家寬厚,讓他過得甚是合心。
後來,他又成了親,生了孩子,總算是過上了安穩的日子。
可是,再後來,他父喪母亡,妻死兒殆,就只剩下他自己一個人在外漂泊了。
他一直都是托人給家鄉的兄長送錢送物的。
結果,不過是三年沒回家而已,家裏居然就有了這麼大的變化。
不但是兄嫂接連病亡,就是他送回去的銀錢,都落入了族長的手中。
可恨那傳話之人,居然為了那些封口的銀錢,只說家中一切都好,哄得他經常送錢回去。
想到這裏,張賢文既恨族中之人無情,又恨傳信之人無義。
「為表誠意,老奴已經寫了賣身契,上面已經簽字畫押了。請郡主收下。」
張賢文從貼身的衣袋裏,拿出來兩張紙。
春暖接了過來,遞給了柳馨寧去看。
一張是張賢文自賣自身的身契,上面有着張賢文的簽名和鮮紅的指印。
有了這張身契,就相當於掌控了張賢文。
另外一張,是張賢文以叔父的身份替張全和張大丫寫的賣身契。
「你的這身契,我暫且收下。你侄子和侄女的身契,你先收回吧。若是你所說屬實,那救下你的侄兒和侄女之後再說。」
沉吟了一會,柳馨寧才說道。
她當然知道張賢文說的都是真的。
只是,她現在要好好的考慮一下,到底要不要撬男主的人呢?
不知道男主的主角光環,是不是最終還是會把這些人再收歸己用呢?
那暗影被收回去,她倒是不可惜,只要他把人培養出來就行。
況且,暗影是慶平十八年二月被五皇子發落,他自己又是躲避着五皇子,又是要養傷。
等他徹底恢復完好的去九皇子那邊投奔的時候,都是慶平二十年了。
若是還如書里那邊所寫,暗影在慶平二十年必定要去投奔九皇子,那這兩年,暗影怎麼也能教個大差不離,剩下的主要靠那些暗衛練習唄。
若是還練不好,她再去花大錢請武師傅就是了。只要基礎夯實的好,總能事半功倍吧?
但是,張賢文若是再被收回去了,她可會心疼死的。
錢啊,張賢文經手的鋪子,那錢都嘩嘩的
誰,會跟錢過不去啊?
所以撬就撬吧。
把這個錢袋子捂在自己手裏,才是最放心的。
書里的原主可是死了,如今自己還活着呢。
若是她活着,還再讓人把自己的人給弄走,那就說明自己沒有留住人的本事。
那,走就走吧!她總能培養出新的人來的!
作者盡力了,今天加更到此結束。
明天繼續加更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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