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歡淡淡道,「到了。」他打開門,自己先走進去,吳水兒在心裏將他罵了一通,也跟了進去。
房間寬敞,裝飾低調奢華,屬於古色古香的裝扮,一眼望去像走進了十七八世紀的老上海,地上鋪着毛絨絨的地毯,讓吳水兒有些不忍心踩上去。
沈沉姿態懶散的坐在沙發上,面前放着一套價值不菲的茶具,他在泡茶,看到她,他招招手笑道,「丫頭,你過來。」
「沈叔叔好。」看到他和藹的笑容,吳水兒打消了自己不地道的小心思。
沈叔叔長的那麼帥,怎麼看都不像是壞人好不。
沈沉對沈歡說,「小歡啊,這就是我跟你提到的那個救命恩人,吳水兒。」
吳水兒不好意思的笑,「什麼救命恩人,沈叔叔過獎了。」還有韓瘋子的功勞呢,她不能把好人好事的功勞都搶了。
吳水兒又對沈歡甜甜道,「歡哥好。」
沈歡只淡淡的看她,微點了下頭,臉色依舊冰冷。
這傢伙性格也太冷淡了吧,這個樣子可不好找女朋友。
「沈叔叔,你兒子跟你性格太不一樣了。」
沈沉哈哈笑兩聲,「他是我乾兒子,不是親生的。」
「哦,我就說以沈叔叔的性格怎麼可能會生出來這麼個面癱臉的兒子。」吳水兒自圓其說。
面癱臉!
還是第一次有人這樣說他呢。
沈歡瞥她一眼,徑直走出了門。
沈沉哈哈大笑,遞到她面前一小盞茶,問,「找我有事嗎?」
吳水兒這才想起來自己找他的目的,她抿了一口茶,躊躇開口,「我確實遇到一件麻煩事,沈叔叔,在夢想和愛人之間你會選擇哪一個?」
她思前想後這個問題來請教他最合適不過,他經歷的多,而且又是成功人士,夢想跟現實發生衝突,他應該能給她好的建議。
沈沉也沒問她愛人是怎麼回事,低頭想了一下,才說,「水兒啊,我跟你說說我年輕時候的事吧。」
「嗯,你說。」吳水兒乖寶寶一樣洗耳恭聽。
「我是美籍華人,從小就跟父母到美國經商,那時候我爸媽在美國擺地攤賣皮帶,日子過得很艱苦,我那時候的夢想就是每天能賣出去一百條皮帶,這個夢想跟隨了我十年,在我十六歲的時候,我對一個女孩一見鍾情,我記得那是下雨天,我守着皮帶攤,濛濛細雨砸下來,我着急忙慌的收攤回家,然後她就出現了,她很美麗,穿着紫色的公主裙,金髮披散雙肩撐着一隻白色的公主傘,一看就是富家小姐,她對我微笑問我需不需要幫忙,我鬼使神差的點了下頭,她就幫我一起收攤並坐上我的腳踩三輪車跟我一起把皮帶卸到家裏,從那以後我們就認識了,我能感覺到她很喜歡我,而我也很喜歡她,在我十八歲的時候我鼓起勇氣跟她表白,她跟我說她已經訂婚了,我當時傷心不已,我當時傷心不已,也沒多問什麼就掉頭跑了,我當時特別自卑,她是富家千金我只是個賣皮帶的,我根本不能給她幸福,之後我就不在那個地方賣皮帶了,我以為她也沒有去找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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