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京墨見沈憶舒盯着那個荷包,不由得冷聲道:
「現在證據都有了,你還有什麼好說的?」
沈憶舒扯了扯嘴角,開口道:
「衛公子在撒謊。」
「第一,我自打出生起,就身體不好,五歲之前一直被家中長輩帶着四處求醫,並不曾在江南沈宅定居,所以他說與我五歲相識,後面還經常找他玩,純屬一派胡言。」
「第二,我怕熱又畏寒,乞巧節在七月,正值盛夏最熱的時候,我不可能會在南方。事實上,五歲之後我病情穩定了,也只會在入冬那幾個月回沈家,其餘時間都在避暑。」
「第三,他手中那個荷包,是我從前繡了送給顧家公子顧京墨的,如若諸位不信,還請杜大人派人將這荷包拆開,便一目了然。」
杜大人聽了這話,趕緊派人去拆開荷包。
沈憶舒身體不好,不能常出去走動,便只能在屋子裏做一些東西打發時間,刺繡就是其中之一。
她的繡活兒很好,嫁入顧家那兩年,在大夫人的刁難下,很多護膝、抹額、帕子等小物件,都是她親手做的。
繡活兒好,不僅僅代表她針線做的栩栩如生、纖毫畢現。
還因為她會雙面繡針法。
那個荷包上的花樣,是能代表君子氣節的翠竹,同時繡了沈憶舒的名字,可如果將荷包拆開,將那雙層布料鋪平,就會發現背面的是另一種花樣。
「這是」官差將荷包拆開之後,看到裏面的花樣,「稟大人,好像是一個墨條。」
證物被呈遞上去,杜大人翻來覆去看了一遍,他見多識廣,認了出來:
「是墨條,如果我沒看錯,這墨條應該是叫做京墨。」
話音落下,圍觀群眾一片譁然。
就連顧京墨,也瞪大了眼睛,盯着杜大人手上的布。
沈憶舒笑着點頭,向大家解釋道:
「沒錯,是京墨,京墨是一種由松煙加入膠汁、香料等材料,加工製成的墨,它可以是用來書寫的墨條,但更難得的是,它是一味藥材。」
「我先前說了,我身體不好,長期求醫,讓我見過不少藥材,而京墨這種藥,正與顧家公子的名字相同,所以我才將這京香墨繡在荷包之中,贈予他。」
「所以這個荷包,是我曾經送給顧公子的,卻不知道為什麼會在衛公子手中?」
顧京墨盯着那個荷包,心中堵得慌。
誰能想到荷包拆開之後,會有這樣的玄機?
畢竟,也沒有誰在收到荷包之後,直接拆開,糟蹋別人的一片心意吧?
這個荷包的確是沈憶舒送給他的,曾經感情濃烈時,他貼心保管、細心呵護,不讓它有一絲一毫的損壞。
因此他從來不知道,這竟然是個雙面夾層,內部另有乾坤。
失策了。
顧京墨閉上眼睛,勉強讓自己穩住。
沈憶舒看着臉色蒼白的衛瑾年,笑着開口:
「衛公子,我將問你第二個問題。」
「你說我嫁人之後,與你有了苟且,請問你能說出時間地點嗎?還有,女子懷孕後身體上會有變化,我又如何能瞞天過海,騙過顧家一大家子,生下與你的孩子?」
衛瑾年咽了咽口水,解釋道:
「你是趁着外出查詢店鋪、盤賬的時候,與我見面私會。」
「那個時候你只帶着心腹丫鬟,她們自然會幫你瞞着,所以顧家一概不知。」
「至於懷孕女子的裙衫寬大,若是衣服特地往大了做,能遮住肚子,看不太出來,更何況你身體不好,時常閉門不出養病,能瞞過顧家人也實屬正常。」
「我也有證據。」
說完這話,衛瑾年又從袖中掏出一樣東西,展開一看,居然是個貼身肚兜,上面還繡着一個「沈」字。
圍觀百姓又譁然了。
女子貼身肚兜,是何其私密的東西,居然就這樣落入了外男之手。
顧京墨見狀,又有話要說了:
「那個荷包里的確繡着京墨,可那一定是你給錯了。你同時與我、與衛公子來往,繡了兩個一樣的荷包,分別贈予我們,你自己也分不清哪個裏面繡着京墨,所以送錯了也是正常。」
「可這女子貼身之物,你總不至於抵賴吧?難不成,你這肚兜也是送給別人的?」
沈憶舒聽了這話,笑着點頭:
「你還真是說對了,這肚兜我還真是送給別人的。」
「杜大人應該知道,前段時間北方雪災,災民湧入京城求助,我沈家旗下的繡莊和成衣鋪,捐贈了不少物資給災民。」
「不僅有吃的喝的,最重要的是用來禦寒的衣物,而這款肚兜的式樣,就是我捐贈出去的那一批,專門供給災民之中的女性。」
「衛公子拿着一個爛大街的款式,說是我的私人東西,未免太好笑了。」
顧玥嬌見狀,立馬問道:
「那這肚兜上的沈字,你怎麼解釋?」
沈憶舒笑了笑,反問道:
「怎麼?沈字就一定代表我沈憶舒?這全天下姓沈的這麼多人,難不成每一個沈,都是我?」
「更何況,我也不怕告訴你,我捐出去的所有物資上,全都寫着『沈』字,那是我鋪子裏的標記,而不是代表我個人。」
「你若是不信」
說話間,沈憶舒轉身,對杜大人說道:
「懇請杜大人去北門找災民求證,也可以找庇護所那邊的負責人求證,同樣大小、同樣款式、同樣繡着沈字的肚兜,外面起碼有數十條。」
「再說了,我作為沈家的老闆,自己穿的用的肯定是獨特的、最好的,絕不會與別人重複,否則只會給自己帶來麻煩,比如像今日這樣。」
「因此,衛公子手裏的東西,不是我的。」
顧京墨死死的盯着沈憶舒,眼底一片寒光。
他沒想到,沈憶舒居然一點都不害臊,還在這裏侃侃而談。
一般正常的姑娘家,若是被人拿出了繡着名字的貼身衣物,早就羞得躲起來了,就算東西不是這姑娘的,可她一旦躲起來,就失去了話語權,只能任憑別人潑髒水。
但沈憶舒卻偏偏是個另類,她半點羞恥心都沒有,不僅沒有羞怯躲閃,反而拿出了一系列證據。
最重要的是,捐出去的物資,好幾天前就落實到位了。
絕無可能是沈憶舒臨時為了撇清關係,想出來的辦法,因此,這局栽贓,是栽不到她頭上了。
若是衛瑾年狀告沈憶舒不成立,那麼顧京墨狀告沈憶舒不守婦道也不成立,那麼不僅無法毀掉她的名聲,也無法從她手裏奪取財產。
怎麼會這樣呢?
這明明是他精心準備好的啊,他甚至給衛瑾年講了很多沈憶舒的事,甚至把自己與沈憶舒的回憶灌輸給對方。
可沒想到,在公堂上,竟如此經不起推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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