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怪書 第21章 有人贈酒菜(求月票)

    古城舊巷,靠牆蜷縮坐着的老者,站着彎腰的少年書生。

    一濁一清目光相交。

    「這個能修嗎?」

    「頂棚可以修,重新用竹子做,這裏面的布也被扯壞了,這可要用針線縫。」

    「能修就好。」

    「要收兩樣錢哦!」

    老者一身黝黑,滿臉溝壑,有些憂慮的看着林覺,像是替他心疼,又像是生怕他不願意似的。

    「多少錢呢?」

    林覺便也擔憂了起來。

    「縫布三文,修書笈要五文。」老者一邊說一邊用手給他比劃。

    「八文啊」

    林覺不由恍惚了一下。

    聽這老者先前一說,看他的神態,他還以為要出一筆大血,或是要被獅子大開口,原來這丹熏縣城也和舒村一樣,老人所顧慮的、所憂慮的,忙活一陣要賺的,不過是區區八文錢而已。

    「辛苦老丈。」

    林覺先付了錢,約好時間地點來取,這才離去。

    背着書笈走了好遠的路,一下子空着手在城中走,頓覺渾身輕飄飄,肩膀沒有東西勒着,也覺得舒服得不得了。

    閒走之餘,四下看的心思也多了。

    不過主要還是想買把刀。

    近些年的世道實在是亂,人亂妖鬼亂,走商的人都不得不帶上武器防身,一把小刀確實不夠用。

    同時這世上的妖鬼顯然也並不是一旦得道就有殺人如殺雞的本領,大多也是肉做的,因此一把鐵製武器不僅可以防人,也可以防妖。哪怕是對於鬼魂這種更加虛幻縹緲的東西,自己手中握得武器更厲害,心中膽氣血氣也更盛些,不容易被鬼所趁。

    林覺也曾聽聞過有江湖武人夜裏斬鬼的傳說,聽說劍身寒霜三年不退,不知幾分真幾分假。

    總之是得買把刀子。

    首選便是朴刀。

    俗話說得好,一寸長,一寸強,哪怕軍中高手皆言自己單刀可以破槍斷戟,可一旦上陣,俱都提槍持戟而去,沒有拿刀的。

    高人是這樣,弱者更是這樣。

    同時朴刀還更便宜,更具功能性,也更低調。

    林覺逛了一圈,很快就買到了。

    蓋因朴刀實在是太普遍了。

    這就是一種組合武器:

    一把柴刀;

    一根哨棍。

    平時將之分開,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將柴刀放在書笈里背着,只拄一根哨棍,剛好當做拐杖,用柴刀時就用柴刀,用木棍時就用哨棍。

    若有危險,則可將之組合起來。

    因為它本身就是此前朝廷對於長武器的嚴格管制下的結果——

    當時朝廷不讓民眾隨意攜帶長槍大刀,就連帶長棍也得在棍子前端打孔,揮舞起來發出哨聲,叫做哨棍。沒有打孔的則叫悶棍。所謂打一悶棍的悶棍就是這個意思了。這是不被允許的。然而武人行走江湖都有防身與爭鬥的需求,於是便將尋常人家砍柴用的柴刀和一根哨棍組合起來,本身柴刀的刀把就是空的,能裝木柄,剛好哨棍的頂端又有孔,一結合,刀長了,哨棍也不響了,一舉兩得。

    朴刀應運而生。

    這對林覺來說可是非常實用的。

    不僅有了一根拐杖,還有一把柴刀,若是自己之後要去那山路難走的黟山,路上碰見樹枝荊棘擋路,柴刀也比刀劍好用。

    背着書笈的書生,加上一根木棍拐杖,也算和諧。

    如此拄着木棍,走回客棧。

    林覺聞着身上已經有些味兒了,上次還是在路邊河裏洗的,雖然河水清涼,終究不如熱水爽快,於是對客棧的夥計問道:

    「要一桶熱水洗澡,要多少錢?」

    「客官是要小桶還是大桶?小桶滿滿一桶,樓下有專門洗澡的地兒,有布遮攔,只要五文一桶。大桶能坐進去洗,可以搬到房間裏,連水帶木桶只要二十文錢一桶,搬到房間裏加兩文。」客棧的夥計說道,「咱們用的水都是渠水,這裏正是最上游,乾淨得很。」

    價錢比林覺想的要貴些。

    應當是這年頭水貴柴貴的緣故,薪水總是城裏百姓的重要支出。

    林覺一時不禁猶豫。

    自己雖然剛掙了錢,可前路不知還有多遠,也得省着點。

    何況家中大伯大娘與堂兄多半還在省吃儉用,這條路與舒村商人走商的路線有些重合,林覺還想着若是在路上剛巧遇到同村的商人的話,便請他們帶十兩銀子回去,多少還些他們的情。

    不過只是轉念一想,就想開了。

    難得休息舒坦一把,若是虧了這次,怕是連着幾天都要念念不忘、心頭不爽。

    「來個大桶,水熱一些!」

    「可要搬上樓?」

    「為你們省點力氣。」

    「好嘞!客官還請休息片刻,熱水燒好小的自會來請!」

    夥計便去打水燒水去了。

    沒有多久,洗澡房裏就升起了水蒸氣。

    林覺坐在木桶中泡着,將自己渾身搓乾淨,便坐着不動了,整個人從脖子以下全都泡在熱水中,頓時感到一種難言的舒爽。

    這種舒爽不僅是這半個月以來不曾感受到的,也是來到這個世上後就未曾感受過的,等到他的毛孔都被熱水泡開,甚至頭都開始發暈犯困,以至於在這種極致的舒爽下,來到這個世界後的種種不如意都被暫時沖淡了些,有種一切皆是夢的感覺。

    「客棧可要加熱水?」

    「收錢嗎?」

    「四文錢一桶,半桶兩文,燒滾才給您端來。」

    「不要了。」

    「可要先做着飯菜呢?」

    「要個五加皮炒蛋就是了。」林覺說話都沒力氣了,停頓了下,「再要一碗飯。一大碗飯。白米乾飯。」

    「好嘞!」

    好似沉醉片刻,又似睡了一覺。


    「嘩啦」

    林覺終於起身,再拿起原來的衣服,頓覺味道更重了幾分,還好旁邊放了乾淨的。

    往外走去,剛巧碰上走來的客棧夥計。

    「客官泡得可舒服?」

    「輕了半斤。」

    「飯菜準備好了,剛想去請您呢。」

    「行,這就去。」

    林覺便懶得再上樓放東西了,出去將衣裳往板凳上一放,便開始吃起來。

    所謂五加皮,其實是這地方的一種野菜,春夏都長,十分能長,用來涼拌炒菜煮湯都行。主要是不要錢,是當地人常吃的一種野菜。

    客棧沒在油水上吝嗇,甚至油氣有些重,野菜加上蛋,味道還算不錯,也有營養。

    配上一碗白米飯,若在前世,是有些簡陋,可在此時,林覺卻只覺極為滿足。

    在大伯家也是喝粥喝慣了。

    滿足之餘,又帶來愜意。

    畢竟是自己掙的錢。

    少年書生低頭一陣猛刨,碎小的蛋花加上鬆散粒粒分明的白米飯,與油水混在一起,入嘴順暢極了。

    卻沒注意到旁邊有人正打量着他。

    這個時候,那名客棧夥計捧着一個罐子出來,罐子中不斷冒着熱氣,他以濕布隔熱,走得很快,往旁邊桌走。

    不曾想旁邊桌那人突然開口:

    「這位可是今天下午、和江湖俠客一同在城外除了怪猴的那位小郎君?」

    「正是。」

    林覺還沒說話,夥計已幫他答道。

    「把我這鍋湯贈予郎君!」

    「啊?」

    「速速端去。」

    剛剛走到他面前的客棧夥計一陣意外,也不敢反駁,連忙點頭,又轉一個彎,快步走向林覺的桌子。

    咣的一聲,瓦罐放在桌上。

    夥計立馬鬆開手,捏自己耳朵。

    罐中是半邊的土雞,沒有砍碎,和着一些輕薄的如同紫菜一樣的東西,一同浸沒在雞湯中,湯水晃蕩。

    「嗯?」

    林覺不由意外。

    旁邊桌坐的是一名中年人,長得平平無奇,正朝着他拱手:

    「小郎君莫要意外,同樣不必客氣,我家兄長在北城門外開茶鋪,今日借了朴刀給郎君。」

    「那是你兄長?」

    「正是。」

    「既是如此,該我謝過你家兄長才是,可你這是」

    「郎君不要客氣。城外那群怪猴作妖已久,我等早就氣憤不已,今日城中到處都在傳有人將它除了,拿了一馬背的猴頭去縣衙領了縣官的賞,聽到的人全都高興不已,無不仰慕二位英雄的滿腔膽氣與豪情。魏某也是如此,這才特地來尋小郎君,沒有別的,只看小郎君除害辛苦,只吃一份小菜一碗米飯實在不夠,便請郎君喝一鍋雞湯,算是補補身子。」

    「這怎麼行呢?」

    「如何不行!怕不是郎君嫌不好,若是這樣,夥計請再上一盤刀板香!」

    「別別別」

    林覺哪裏有好意思,連忙叫停。

    再看那人,卻已經擠出笑意,再度對他拱手了:「謝小郎君賞臉。」

    「這」

    卻是不好再拒絕了。

    林覺只好繼續吃飯。

    「我們這裏多有煙雨天,天氣常常潮濕,因此懸崖峭壁與溪河岸邊陰濕石縫處常長石耳,這東西看似輕薄軟滑沒什麼吃頭,實則味道鮮美。」那人繼續與他搭話,「不知小郎君家鄉那邊吃不吃這東西,我們這邊是吃的。在下最喜歡用它來燉雞湯,別有一番味道。」

    「吃得不多。」

    人家這麼一說,還看着你,卻是不得不盛一碗來嘗嘗了。

    這是城裏,開在正街的客棧,店中還有別人,林覺也不擔心有什麼問題。

    一碗清亮雞湯,飄着輕薄如絮的石耳,林覺吹一口氣,吹開表面油花,吹開一篷熱氣,低頭品嘗一口。

    確實和普通雞湯不太一樣。

    這石耳看着像紫菜,吃着也有三四分像,不過對湯的味道影響倒不如紫菜重。

    「如何?」

    那人看着他問。

    「不錯。」

    「郎君滿意就好!若還有喜歡吃的菜,也儘管說就是!」

    「莫要如此。」林覺連連推辭,隨即轉移話題道,「城中有很多人在談論這件事嗎?」

    「何事?郎君除怪猴之事?」

    「當然是了。」

    「確實有很多人在談,在我家兄長來找我之前,我就已經聽說過了一遍。那群怪猴真是我們丹熏的一大禍害,不少人都說,若遇到你們,定要請你們喝一碗酒。」那人說道,「卻只有我如願了啊。」

    「也不是我一人所為,大頭都在那位身上。」

    「不知那位何在?」

    「出城離去了。」

    「這不就得了。」

    那人又讓夥計拿酒來,給自己倒了一杯,又贈林覺一杯,舉杯與他對飲,感嘆說道:「幸好沒有多少人知道郎君住在這間客棧,不然的話,郎君明日恐怕都要走不了了。」

    「誇大了。」

    林覺是不愛喝酒的,只是這時的酒也沒多少度數,別人一片善意,贈了大菜,又把杯子都舉起來了,他便也小喝一口。

    是米酒,米香濃郁。

    那人繼續與他隔桌搭話,其間多有誇讚之語,恍惚間真有幾分故事中的「無論走到哪裏都有人恭維有人請客的英雄豪傑詩人才子」的味道了。一筆閣 www.pinbig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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