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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齊小樂,今年高中一年級,十六歲。
我的身高很普通,臉很普通,身材也很普通,不瘦,不算胖,胸不大不小,有一點點的小肚子,提着氣吸一吸就沒有了。
我的髮型沒什麼定數,留長了剪短,剪短了留長,發色是純正的黑色,眼睛也是純正的黑色,皮膚屬於正常的黃種人,不比大多數人白,也不比大多數人黑。
我沒有超能力,沒有收到過霍格沃茨的入學通知書,沒有麒麟打開蝕來跪在我面前喊我主上,沒有數碼暴龍機突然從天而降,沒有任何前世今生的記憶,沒有重生,沒有穿越,也沒有什麼恨之入骨想要殺之而後快的對象。
我的家庭不貧窮,不富有,普通的小康之家,我的父母都是標準的上班族,家族中至今沒有出現過學霸,沒有出現過黑社會老大,沒有出現過藝術家,沒有任何不良遺傳病史,也沒有任何人英年早逝。
說這麼多,只是為了說明,我真的很普通,這輩子都和「普通」這個字眼脫不開關係。
——除了一件事。
我有一個男朋友。
這其實沒什麼了不起的,作為女高中生,我有一個男朋友,這很正常。而且我肚子裏沒有我男朋友的孩子,沒有。
問題是,我的男朋友是個病嬌。
我沒有在開玩笑,也沒有在對所謂的「佔有欲」誇大其詞,更不是在炫耀秀恩愛。
我在陳述事實。
——我的男朋友是個病嬌,實實在在的病嬌,標準無比,你不知道他什麼時候就會發病的病嬌。與他看上去正直陽光又帥氣的外表不同,他的內心十分偏激,十分固執,十分認死理,也十分不講道理。
最能說明這一點的就是,我現在十六歲,他和我一樣大,而我成為他的女朋友已經十年了。
因為十年前,他說如果我不做他的女朋友,不讓他每天和我拉着手,他就要把我關在他家裏面,然後鎖死門窗,打開煤氣灶,乾脆一起去死,就能在一起了。
——那個時候,他一邊死死抓住我的肩膀,一邊拼命掉着眼淚,又傷心,又惡狠狠地這樣對我說。
就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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