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青是不是種病 第一百零五章人點燭,鬼吹燈

    第一百零五章人點燭,鬼吹燈

    言盜墓,有諺云:

    發丘印,摸金符,搬山卸嶺尋龍訣;

    人點燭,鬼吹燈,勘輿倒斗覓星峰;

    水銀斑,養明器,龍樓寶殿去無數;

    窨沉棺,青銅槨,八字不硬莫近前。

    豎葬坑,匣子墳,搬山卸嶺繞着走;

    赤衣凶,笑面屍,鬼笑莫如聽鬼哭。

    看過《鬼吹燈》的人,估計會對這首諺語印象深刻。

    這一首,白安卻是準備直接照搬。

    還有那些讓人感到身臨其境逼真感的,比較專業的黑話行話,以及鬼吹燈完整的能夠自圓其說的盜墓系統,他都準備直接套用。

    天下霸唱的書里,諺語、俗語、歇後語、成語無數,他便猶如老酒館裏的說書人,一口順溜兒的土腔,一杯潤口的茶,一塊兒爛渣渣的驚堂木,開腔就是滿滿的故事,嗓子裏帶着泥土的腥辣味兒,嬉笑怒罵,活潑貼切。

    直到聽完散場,客人仍舊捨不得離去,品嚼着故事和字眼,回味無窮。

    這對於白安前世出生東北農家大院兒的李唯七來說,就算不懂那些個所謂的文學價值、藝術手法,也顯然是親切到極點的享受。

    因為喜歡,所以深刻印象。

    白小少爺確實是不想直接抄襲,但現成的體系設定卻是不用白不用。

    即使在原地球,有了《鬼吹燈》的情況下,治用設定也是被允許的。

    秋老虎未去,隨着午時臨近,天氣微微變得燥熱起來。

    鋼筆精緻的筆尖在紙上遊動,黑色的筆墨漫延下,伴着嘁嘁沙沙的書寫聲,半個樹狀圖已經顯出了形。

    在思考的時候,白安並不喜歡用電腦去打字,紙張摩擦的真實觸感,會傳達給他寧靜的氛圍。

    這個時候,離他拿起筆,才剛剛過了一個小時,大綱卻已經完成了一半。

    效率很是驚人,卻建立在心中有數的基礎上。

    但要目前的白安仿造出鬼吹燈的風格水平,卻是沒有可能的,因為無論是豐富的民俗知識,豐富的盜墓行業專業知識,有真實的空間感,有合理的地理知識,還是對一民間文學和民間故事的研究,遊刃有餘的引用與穿插,都不是能速成的東西。

    過目不忘也沒用。

    不說別的,就是書里那種時代特有的人物對白和語言,都需要時間和深入探索的沉澱。

    所以白安向三叔致敬,直接以家族門派為線索。

    在他的大綱里,主角越玉設定為盜墓世家從百年前便只能一代單傳了的唯一後人,摸金一系大派,地龍門最小的嫡系弟子。

    在一次倒斗中,越玉因初生牛犢不怕虎,深入墓穴,導致沾染上了不詳之物。

    而在他尋找解決辦法的途中,不詳之物與越家血脈中百年的神秘詛咒發生反應,在他身上形成了怪異的血色曼陀羅印記。

    其師多方尋找線索,從古冊中得知,越玉若不消除印記,活不過一年。

    越玉同師兄與家僕跟着線索一路探穴尋暮,途中卻遇到了不止一個有着同樣血色印記的人……

    很多人喜歡把《鬼吹燈》和《盜墓筆記》不斷的互相比較,其實根本就沒有必要。

    這兩本書即使有雷同的東西,也壓根不是一個類型的。


    《鬼吹燈》環環相扣間令人毛骨悚然的陰森感,《盜墓筆記》有些缺失;

    《盜墓筆記》人設情節的商業亮點,《鬼吹燈》也整不來。

    在《鬼吹燈》裏,這麼一段讀者都會比較印響深刻的情節。

    雪莉楊的外公「鷓鴣哨」,一邊趕在雞鳴之前脫下隨時可能屍變的女屍的外衣,一面還要阻止成群的野貓將蠟燭撲滅的場景。

    霸唱文筆十足精彩、功底紮實、節奏緊促,只這麼一段,生生看的人頭皮發麻。

    然後。

    我們試着把這場景換到盜墓筆記裏面看看...…

    「張起靈咬破手指,一滴血悄無聲息的落在棺槨之上。那女屍周身白毛立即消退,竟緩緩曲下身子,給悶油瓶跪了下來。」

    完。

    所以說,明明就是兩種畫風……

    《盜墓筆記》的引人入勝之處,在於允許金手指的存在,以及突出妖魔鬼怪的神秘邪性,加入了爽文元素,言情設定,刺激的人大量分泌腎上腺激素。

    摸金,看民間傳說,你可以選鬼吹燈。

    玩陰謀,看世家,那就看看盜墓筆記。

    如果讀者是偶像派,一般會喜歡盜墓筆記,因為有張啟靈。

    如果讀者喜歡傳說,大多會着迷鬼吹燈,民間的味道足。

    兩種人,兩種幾乎完全相反的喜好,所以喜歡盜墓筆記的人,和推崇鬼吹燈的人,基本上是相看兩相厭。

    而《盜墓筆記》的總體路子,對於白安反而是最適合的。

    要寫勾心鬥角,出身豪門的白小少爺親身經歷,絕必比三叔要來的更感同身受……

    還是那句老話,小說來源於生活而高於生活。

    經典之作《亮劍》,其作者都梁退本身便是伍軍人,十年磨劍著一作,他的軍旅生活在其中起到了相當大的作用。

    而在迎合市場上……當初看了多年小白文,如今智商爆表的白安,對於爽點的總結和把握,估計屬於傳奇級別……

    起名廢白小安,在以飛流直下三千尺勢頭幹完千字大綱後,瞄着主角名字,看看樹狀圖結構,直接望天思索。

    然後,他再次看到了之前立了大功的那茬影子。

    嗯,反正要寫盜墓,反正前言也要寫到那些個盜墓的規矩。

    人點燭,鬼吹燈。

    向霸唱大神致敬,別人叫《鬼吹燈》,他就叫《人點燭》吧……

    這貨終於破罐子破摔了。

    搞定了最難的事,在椅子上坐了一個多小時的白安站起來活絡筋骨,伸了個又長又大的懶腰。

    然後這憊懶的玩意兒往後退了幾步,後腦勺多長了一對眼睛似的繞過間隔的書架,仰着臉就直接倒了下去。

    躺床上了……

    他從褲袋裏摸出手機,烏龜一般翻了個身,拿着手機的手腕在枕頭邊上一擱——刷起了聊天記錄。

    偷偷窺了一會兒書友群的屏,白安笑呵呵的將群關了,準備去看看別的消息。

    突然,一個邀請提醒閃爍起來。

    有人要拉他加群。

    ps:今天晚了一些,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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