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當律師,把法官送進去了? 第427章 最高院打官司怎麼了?該敗訴還是要敗訴

    第418章最高院打官司怎麼了?該敗訴還是要敗訴

    這起商標侵權案件,算是已經達成委託。

    這個案子在一審和二審的時候,有關於喬丹案,在網上掀起過一定的影響。

    不過因為這個案子拖的時間太久了,所以產生的影響力並不大。

    或者說,由於喬丹體育公司的特意壓制並沒有引起在網上引起太多的反響。

    這一次,李涵作為喬丹的國內代理人,找上白君律師事務所來代理這個案子。

    實際上,不僅僅只是看中了蘇白打官司的能力。

    因為能承接這個商標侵權案件的律所其實並不少。

    也有很多商標案件的頂尖律師和頂尖律所。

    李涵完全可以去找其他律師來打這場最高院的官司。

    至少在商標案的名氣方面,這些律師和律所都比白君律師事務所要高上不少。

    找上白君律師事務所的另一方面。

    主要是因為白君律師事務所在短視頻在網絡上有一定的影響力。

    尤其是蘇白,在網上知名度很高。

    無論這個案件到最後勝不勝訴,至少都會有一定程度的曝光。

    讓大眾知道喬丹體育有限公司生產出的喬丹體育用品,並非來自於籃球知名運動員喬丹。

    與知名運動員喬丹無關,來造成不良的口碑。

    這也算是一種另類程度的曝光。

    這也是李涵來找白君律師事務所打這場官司的很重要的一個因素。

    官司能勝訴,大賺。

    勝訴不了,不賠。

    總體來說,穩賺!

    …

    辦公室。

    送走了李涵,蘇白將桌面上的案件材料簡單的整理了一下。

    怎麼說呢.…

    這個案子接了,並且如果勝出後。

    白君律師事務所在後面的發展中,像一些商標案,一些經濟糾紛案件,都會得到一定的增長。

    對於白君律師事務所而言。

    沒有壞處。

    而且還有就是,這個案子的律師費用很高!

    相比於刑事案件,像這種具有經濟糾紛和商標糾紛的案件。

    所涉及到的金額和律師費用都特別的高。

    數百萬起步。

    一旁,李雪珍看着委託合同上的內容,笑着開口:

    「蘇律師.…這一次的商標案,咱們的律師費可不少!」

    蘇白望着一臉笑意的李雪珍。

    不少?

    這個律師費用雖然不少,但是也只和小富婆的零花錢差不多吧?

    蘇白可是知道,老李把李雪珍出租的那套房子買下來了。

    不過這對於老李來說,可能也就是多挖兩鏟子煤的事。

    想到這裏.…

    蘇白有些壓力山大。

    不過隨後就將這些想法拋頭腦後,點了點頭:

    「嗯,不少。」

    …

    南都法大教授辦公室內。

    馮立堅從許響那裏得到消息後,把老李叫到了辦公室。

    現在老李的態度轉變的是非常的快。

    也不知道是馮立堅一直在潛移默化的影響着他的觀念。

    還是因為自己女兒奴的心理逐漸開始改變,希望自己女兒變得更快樂更好。

    老李對於李雪珍和蘇白的事情是格外的上心。

    「老馮,這件事情怎麼說?你有沒有讓你學生告訴蘇白說,我願意給他三座礦!」

    老李笑着詢問馮立堅。

    三座礦,那得挖多少鏟子?

    這換做誰,誰不心動?

    如果換作他年輕的時候,那他的鐵鏟子能掄冒煙!

    馮立堅給了老李一個白眼:

    「得了吧,你以為誰都稀罕伱那兩個臭錢是吧?」

    「白君律師事務所現在是國內一流的律所,在北都還有分所,一年的營收也很高。」

    「你拿錢砸能行嗎?你讓我去說,我都不好說出口!」

    「別開玩笑了,說正事。」

    老李聽到馮立堅嚴肅起來,連忙點點頭:「好。」

    「說正事,說正事。」

    「蘇白那邊的表態是什麼?是不喜歡雪珍,還是什麼情況?」

    馮立堅開口:「不是不喜歡。」

    「是年輕人的事情,應該讓年輕人去做主,可能每個人的想法不太一樣。」

    「能聽明白嗎?」

    老李搖了搖頭:「你就直說這事兒到底能不能成,我很急,你別繞彎子了行不?」

    「行行行.…我的意思就是這件事兒比咱們想的容易很多,他們兩個肯定沒什麼問題。」

    「那為什麼還沒點動靜?再等等,我家雪珍就成老姑娘了!」

    馮立堅:「?」

    不是,以前不還說是女兒奴,害怕女兒和其他的男的有接觸嗎?

    現在怎麼就恨嫁了?

    這態度轉變的也太快了點吧?

    老李,你不對勁啊!

    …

    白君律師事務所內。

    在接受委託喬丹這個商標侵權案後,整理好相關證據材料的第一時間。

    蘇白就與喬丹體育有限公司,進行了通話聯繫。

    並且在向法院申請開庭時,主動請求法院進行調解。

    怎麼說呢.…

    在某些方面,在某些案子當中。

    只要不是涉及到了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以及嚴重的刑事責任問題。

    例如,一些商標糾紛,經濟糾紛以及民事糾紛。

    法院方面還是更趨向於進行庭外調解的。

    就比如說,曾經有一個非常著名的經濟糾紛擔保案。

    涉及到了三方責任,庭審一步一步打到最高法。

    最高法到最後是怎麼解決的?

    最高法只是在庭審上將各方的責任給理清楚了,但是卻沒有進行判決。

    在庭審的最後,通知各方,進行庭下和解。

    所以說,無論是普通的法院還是最高院,其實最重要的是將這個案子給解決掉。

    這場庭審打到最高院同樣是如此,可以進行和解,那麼就需要先提出來和解的請求。

    以表明在這場案子中,自己一方已經有了態度。

    在收到這場侵權案,蘇白主動提出來和解的請求後。

    最高院方面也聯繫了喬丹體育有限公司,詢問其是否具有和解的意願。

    如果有和解的意願.…那麼他們法院方面將會從中進行一定的調解。

    喬丹體育有限公司的法務,顯然也很清楚,在這個案件當中,法院方面的態度也非常重要。

    於是答應了進行調解。


    喬丹體育有限公司法務部門辦公室。

    法務部門針對這場終審進行着簡單的商議。

    法務部負責人林海,正在和法務部的其他幾名律師開着會,傳達着關於這一次庭審的一些事項。

    「這一次,咱們和喬丹代理人的官司,打到最高法了。」

    「你們也非常的清楚,咱們公司最重要的是什麼,最重要的就是這一個商標!」

    「如果沒有了這個商標,那麼咱們公司這麼大的業務,這麼大的規模,每年數億,十億的銷售額。」

    「幾乎都不存在了。」

    「所以你們也非常的清楚,這對咱們來說意味着什麼。」

    「這一次我聽說對方代理的委託律師是在刑事領域上有着特殊表現的白君律師事務所的創始人蘇白。」

    「老張,老肖,你們兩個作為本次庭審的出席律師,一定要好好注意!」

    「這場庭審是最後一次,也是最關鍵的一次。庭審一定不要出現任何的意外情況!」

    老張笑着開口:「放心吧,林總監,這個案子一審和二審都是我和老肖兩個人處理的。」

    「我們對國內的商標法還有肖像權侵犯法都非常了解了,這個案件絕對不會有任何的問題的。」

    「再說了,他一個刑事領域的律師,懂個屁的商標法和侵權法呀?」

    「你們說對不對?」

    「哈哈哈哈.…對對對。」

    法務部門的其他幾名律師,響起了此起彼伏的附和聲。

    聽到老張的保證和輕鬆的玩笑話,林海微微點點頭:

    「行,只要這個案子能夠勝訴,那麼咱們法務部門在年終的時候會有一筆很大的分紅。」

    「這是我和董事長商談的結果.…你們好好把握!」

    老張點了點頭:「哈哈,為了分紅,這個案子我們肯定也拼了!」

    「不過.…」

    「這個案子喬丹代理人那邊提前提出了和解,這一點咱們怎麼說?」

    林海沉默了幾秒,給出了答案:

    「白君律師事務所那邊提出和解,大概率就是想表明態度。」

    「咱們參加和解就行。」

    「只要不觸碰到商標,還有肖像權等問題,如果他們要求的賠償金額合理的話,咱們完全可以答應他們。」

    「省的以後再出現什麼意外情況。」

    「好.…」

    張遠和肖有志兩個人同時點頭,答應了下來。

    …

    最高院調解室。

    這一次主持的案件調解的是法院一名資深的審判員。

    調解方分為原告方和被告方。

    原告方自然是蘇白一方,被告方是喬丹體育有限公司一方。

    審判員將本次調解的內容詳細的描述了一遍。

    緊接着,讓蘇白開始陳述調解的相關內容。

    陳述相關的調解內容,說白了就是看看提出來的要求,被告方能不能夠滿足。

    如果被告方答應滿足,那麼就算是調解完成。

    如果不答應,那就是調解失敗,繼續走庭審流程。

    蘇白在調解員的主持下,開始簡單的陳述了一下他們一方的調解要求。

    「我方的調解要求非常的簡單。」

    「第一:喬丹體育有限公司需要承認自己的侵權行為。」

    「第二:喬丹體育有限公司,需要對我方進行賠償,賠償按照法律中所規定的最高標準執行。」

    「第三:喬丹體育有限公司,對我方進行公開道歉。」

    「以上就是我方的調解要求。」

    張遠和肖有志才聽到這個調解要求的時候,都氣樂了。

    這個調解要求是什麼?

    這個調解要求是他們公司敗訴了以後才會面臨承擔的責任問題。

    再有一點就是。

    喬丹體育有限公司最重要的是什麼?最重要的就是商標!

    承認自己的侵權行為就相當於否認了自己的商標。

    這種事情能做嗎?

    這種事情肯定不能做啊!

    雖然說,蘇白陳述的條件看似很簡單,可是裏面蘊含着很多門道。

    就比如說公開道歉和承認自己的侵權行為後,還能不能使用喬丹這個商標?

    肯定是不可以的吧.…

    那麼這個和解和敗訴有什麼區別?

    基本上沒區別。

    按照林海的要求來,這個條件他們是絕對接受不了的。

    張遠在聽到蘇白的調解要求後,在審判員的示意下,開口直接反懟回去。

    「我想請問一下原告方委託律師。」

    「你方的這個要求,還有其他附加條件嗎?就比如說我方如果承認了自己的侵權行為。」

    「那麼還能不能夠使用這個商標,或者說還能不能夠繼續做宣傳和其他工作?」

    蘇白直接開口:「嗯,被告方已經有侵權行為。

    那麼就不能繼續使用喬丹這個商標,並且不能繼續做宣傳工作。」

    「除非能夠得到喬丹本人的同意。」

    張遠反問:「那我想請問一下原告方律師。」

    「你的這一訴訟要求,全都是建立在我方有侵權行為的情況下,構成的。」

    「可是.…」

    「你能證明我方有侵權行為嗎?一審和二審的判決都沒有判定我方有任何的違規和侵權。」

    「原告方有執法權利判定我方有任何的違規和侵權行為嗎?」

    「這一次終審,原告方突然提出來,要我方公開道歉,並且直接在和解的過程中認定我方有侵權商標行為,這一點不合理吧?」

    「我方並不同意原告方提出來的和解請求,因為原告方提出來的和解請求沒有任何的誠意。」

    「如果說原告方認為我方有影響到喬丹本人的聲譽的話,我方願意進行部分賠償。」

    「可是如果原告方認為我方是在商標方面進行侵權或者是在肖像權方面進行侵權。」

    「那麼不好意思,我方堅決不同意這些觀點!」

    張遠在說這些的時候,思路非常的清晰。

    商標和肖像權才是本案中的重點。

    並且是重中之重。

    因為構成了違法使用,那麼可以申請撤銷喬丹體育有限公司的商標。

    但是如果認定只是對喬丹本人的聲譽構成一定的影響,那麼只需要進行道歉和部分賠償。

    並且賠償的金額極少。

    面對張遠的開口以及拒絕和解。

    蘇白笑了笑:「可是在這個案子當中,被告方喬丹體育限公司的確對喬丹的商標以及肖像進行了侵犯。」

    「如果被告方不同意和解,那麼我方只能夠繼續起訴。」

    張遠同樣笑了笑:「那好,請原告方對我方進行起訴!」

    雙方都非常的清楚,和解只是走個相關的流程。

    同時也表明各自的態度問題。

    最終,還是要走上庭審的程序。

    看着蘇白,張遠心裏默念:起訴?

    他不認為蘇白這名在刑事領域有着突出的律師。

    在這個案件上,能夠討到任何的便宜。

    一審,二審,原告方都敗訴了。

    那麼,這個在最高院開庭的終審也不會有任何的例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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