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宛白不是一個容易生氣的人,對於控制脾氣還是很有辦法的,但是在面對蘇木的時候,是一點辦法都沒有。
從一開始無論如何都不肯幫她,到現在卻主動說要對她負責任,這個轉變也實在是太快了,根本不給她思考的時間。
「蘇木,那你的意思是,你會帶我走?」
先不管蘇木口中所說的負責任是指哪一點,能離開林家,躲開婚事總歸是一件好事,至於後面的問題,那麼就只好見步行步了。
「不行。」
蘇木看着她,依舊很堅定的搖了搖頭。
這是耍她呢,說好的負責任呢,在蘇木的眼裏,他所謂的負責任就是看着她嫁給另外一個男人?
這到底是對她負責任呢,還是對弘舒負責任呢?
「你這是什麼意思?」
林宛白克制了好久,才忍着沒有往他臉上揍一拳。
「我說過的,我不會帶你離開這裏,既然我這樣說了,自然也會這樣做。」
蘇木很認真的說着,這就是他一貫堅守的作風,不會因為林宛白而改變。那麼所說的對她負責任,就是另外一回事,或者是保護她不受其他人的欺負,又或者是滿足除了離開以外的任何條件。
但是對林宛白來說,她唯一想要的,只是想要離開而已。
「混蛋……混蛋!」
林宛白咬着嘴唇,緊緊捏着拳頭,她真的看錯了這個男人,原以為他是一個有擔當的男人,現在看來,也不過是畏懼權貴,怕幫了她以後,會被祁王府的人找麻煩吧。
對於這種貪生怕死之徒,她只感到噁心。
「我不想看到你,這裏是我的房間,請你離開。」
林宛白毫不客氣的說着,然後伸手指着窗戶,讓他馬上離開。既然蘇木幫不了她,俺麼她也沒有必要繼續和這個男人周旋下去。
她承認自己很卑鄙,是因為有所圖,才會靠近這個男人。
現在既然沒有任何企圖,那麼她不想看到蘇木,否則只會讓她感到越來越生氣而已。
「宛白。」
蘇木看着她,不肯離開,他說好了要對她負責任的,也知道自己這些話有多過分,生怕一走了之以後,兩個人的誤會只會越來越深。
「你知道我連自己的真實樣貌都沒有辦法露出來,所以我不能保證可以給你什麼,但是弘世子,他可以給你任何你想要的東西。」
「對,除了一個不喜歡的夫君以外。」
別忘了她是辯論社的主辯手,想要吵架的話,還不是她的對手。
「弘世子沒有你說的那麼差。」
蘇木繼續辯護,可是卻顯得不是中氣很足,至少被林宛白一語擊破。
「你不是弘舒,你怎麼知道?」
不得不說,在林宛白看來,蘇木似乎太偏向於弘舒,一再的為他維護,這一點讓林宛白覺得奇怪。
「難道說你……」
她眯着眼睛,有些疑惑的看着蘇木,他這個表現,似乎也太奇怪了;身為男人,竟然為另外一個男人維護,這不管怎麼看,都值得懷疑。
「我……」
蘇木驚了一下,想要解釋,但是林宛白沒有給她機會解釋。
「你認識弘舒是不是,你們是朋友,所以你不能說他的不是,然後你也覺得朋友妻不可欺。我承認你這種做法,三觀是挺端正的,但是我和弘舒一點關係都沒有,這都全部是那些無關緊要的人在攙和,我為什麼要為了他們的喜好,去犧牲自己呢?」
林宛白看着他說,只有這個解釋,才能說明白蘇木的行為。
「三觀是什麼?」
看來說了一大段話,他只能聽到自己聽不懂的那幾個字。
林宛白頓了一下,有種牛頭不對馬嘴的感覺,看來她想要融進這裏,還需要一段很長的時間。
「好吧,我們說重點,你是不是認識弘舒?」
她實在是沒有辦法對他解釋什麼叫做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
「像我這種人,怎麼可能管認識皇族權貴呢。」
蘇木笑着搖頭,他還以為林宛白察覺到了什麼,原來是他想多了,笨蛋小妮子就是笨蛋小妮子。
「那也是,又不是隨處可以認識的人,怎麼可能那麼容易就認識呢。」
林宛白嘆了一口氣,果然是自己想多了嗎,可是除了這個可能以外,幾乎沒有別的可能讓蘇木這麼大度。
等等……
也許還有一個可能。
那就是蘇木根本不喜歡她,連一絲一毫都沒有,所以他才不會在乎,到底誰會去娶自己。
所以,這麼一路鬧過來,她也只是一個笑話,而蘇木沒有當面笑話她,就已經很給面子了。
林宛白自嘲的笑了一下,不知道自己在難過什麼,誰規定每個看到她的男人,都得像蜜蜂看到花那樣湊上來。
「除了帶你走,什麼都能聽你的,這樣做,你並不虧。」
蘇木也收斂了一下神情,不和她繼續鬧下去。這些話,他從前說了,現在說了,依舊也一樣會說同樣的話,除了帶她離開以外,什麼都可以答應。
他想要的東西,從來都不需要別人送上門來,想要就自己去爭取。
「除了帶我走,我什麼都不需要你做。」
既然談不下來,那麼就沒有談下去的必要。
「上回和你說的字數解字,一直沒有和你定下什麼書比較好。我想着既然你善於調香,那麼有關香料的書,比如是你喜歡的。」
蘇木放下一本書,然後又從窗戶離開,他似乎對於爬窗戶有一種很熟練。
林宛白等他走了以後,才回過頭,看了一眼放在桌面上的書。
香料簡述。
雖然說是簡述,可是卻奇厚無比,看來這世上能用於調香的東西太多,就算只是簡述,也可以寫上那麼多內容。
她拿起來,隨便翻了一下,然後丟到博古架上,和其他香料的書放在一起,多看一眼都懶得。
事到如今,她還有什麼理由,去找蘇木呢,這不簡直是找罪受,活生生找了人回來氣自己嗎?
那個男人是鐵了心,無論如何都不會帶她離開,既然是這樣,她又何必死纏爛打呢。
也許,當有錢人家的保姆,也未必是一件壞事,而且她現在才十六歲,正常來說就算二十六歲結婚也不算晚。
所以只不過是花十年的時間,給有錢人當保姆,如果花十年她都沒有辦法逃離的話,那麼只好認命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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