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銘和李慧兩人出了小區,尋找喪屍。讀爸爸 m.dubaba.cc
如果他們害怕喪屍,根本就沒有膽子從市區跑到陳洛這邊。
他們擊殺的喪屍不在少數,李銘手上消防斧上的血液就是喪屍的。
末世之初他們不敢面對喪屍,都是被逼出來的。
很快,迎面撞上了兩個喪屍。
率先出手的卻是李慧,她的手中冒出一道黑光,為了打的准一點,她等到喪屍靠近之後才扔出。
面對靠近的喪屍,李慧雖然有些緊張,但還算鎮定。
黑光準確的命中了一隻喪屍,這喪屍外表上看沒有任何的傷勢,但速度變得異常的緩慢。
慢如烏龜,就像放慢了鏡頭一樣。
黑暗系詛咒類的行動緩慢。
看不出李慧一個小姑娘,卻是一個黑暗系的異能者,覺醒的幾率和光明系差不多。
原本一起行動的喪屍,變成了一前一後,等於同一時間只要對付一隻喪屍就行。
李銘嫻熟的用消防斧砍在了喪屍的腦袋上,沒有用斧尖,而是用斧背,他怕卡殼。
李銘是肉體系的異能者,力量不錯,兩斧頭就將喪屍砍倒在地。
剩下一隻就更容易解決了,喪屍從揮爪到拍擊到身上,足足需要三秒,這還是要能被喪屍攻擊到,無話可說。
如果李慧釋放兩次行動緩慢,能夠更加安全的擊殺喪屍,不是不能,而是沒有必要。
遇到落單的喪屍,李慧就不出手,只讓李銘動手。
如果是一群喪屍,四五隻的那種,平常時候遇到,他們會選擇躲避,但為了儘快完成陳洛的任務,李慧連連釋放行動緩慢。
李慧感嘆的道:「哥,看來晶體的存在並不是什麼秘密,我還以為就我們知道了。」
李銘笑道:「聰明人可不少,那個人讓我們擊殺十個,那我們就擊殺二十個,證明一下自己。」
很快,兩人就超額完成了陳洛的任務。
陳洛這邊,卻遇到了一點麻煩。
王國富是和陳洛家別墅區的一個戶主,末世前做的是房產生意,規模還不小,不然也買不起這裏的別墅,有錢。
他家中有一個望遠鏡,平時有事沒事的拿望遠鏡觀測一下小區門口,看看有沒有什麼救援隊伍,因為角度的原因,他看不到陳洛那裏。
今天他卻心血來潮,爬到了屋頂,想要看的更遠。
無意中,王國富看到了陳洛這裏。
一群姑娘,幾個男的,男的王國富有些眼熟,前兩天差點進了他的屋,看到有人後放棄了。
王國富的望遠鏡是頂尖貨,價值十萬,清晰度不要太好。
桌上的紅燒肉被他看在眼裏,王富國當即咽了口口水。
平常他大魚大肉慣了,頓頓山珍海味,被困在小區中,吃點垃圾食品,他也忍了,因為沒有辦法。
可看到紅燒肉,根本忍不住了,滿腦子只有一個想法,他要吃肉。
王國富回到屋子中,打開保險柜,想了想,取出十萬塊錢,又拿出兩根金條。
還有錢做不到的事情?
花一萬塊買一碗紅燒肉足以了吧?
王富國的動作一頓,考慮了下,將放在床頭枕頭下,一個漆黑的物品別在了腰間。
一把手槍。
他底子不乾淨,灰色起家,對槍支也有點愛好,私藏了一把,同時用來防身。
王國富自語道:「這紅燒肉我吃定了。」
「哎,虎落平陽,我王國富居然為了一碗紅燒肉求人,起碼得兩碗。」
很快,他來到了陳洛的附近,滿臉笑容的道:「你們好各位,看在都是鄰居,又都落難的份上,能不能給我一碗肉,實在是餓壞了。」
王國富的眼角餘光掃到地下,當即一愣,一條黑狗正在吃着肉。
光吃肉,它不吃菜啊。
王國富暗罵一聲,這什麼日子了,還給狗吃,把狗殺了吃肉不好嗎?
同時,王國富心中覺得穩了,一條狗都吃肉,說明這群人肉很多。
狗都有的吃,我沒的吃?
人還能不如狗?
一夥小年輕,小姑娘家的,肯定也好說話。
陳洛沒說話,總不能什麼事情都讓他這個扛把子出面。
陳洛給了方羽一個眼色,方羽會意,起身道:「抱歉,我們也不夠吃。」
確實啊,他們也難得吃上一次肉。
王國富心中怒了,你特麼睜眼說瞎話,這條狗吃的是什麼?當我眼瞎?
心中生氣,王國富卻是依舊笑呵呵的道:「我不白吃,花錢買,一萬塊錢買一斤做好的紅燒肉怎麼樣?」
「我這裏有十萬,買十斤。」
這可是天價了,再緊張的時候一斤豬肉也賣不到一萬,再牛逼的酒店也不敢這麼賣。
方羽呵呵:「不賣。」
王國富提價道:「五萬一斤,不少了吧?年輕人別太貪心了,我這裏有十萬和兩根金條,換五斤肉不過分吧?」
方羽依舊搖頭。
王國富末世前就是霸道囂張慣了的主,換平常時刻,早就叫手下小弟砸了。
此時已經到了暴怒的邊緣。
舒雲的話讓王國富直接破防。
舒雲起身道:「你要是餓了,我這裏有兩包方便麵,但你要拿東西換,沒有的話可以擊殺喪屍,用它們腦袋中的晶體換。」
晶體的秘密,陳洛並不準備拿這個去和那些不知道的人交易,因為都是窮鬼,更沒有吸收過晶體,實力弱,能拿出什麼來?
王國富徹底怒了,你們吃肉,我吃方便麵?
還特麼要東西交換。
老虎不發威,你當我沒有脾氣是吧?
王國富拿出腰間的手槍,指着眾人,怒吼道:「都特麼給我蹲下,抱頭,瑪德,給臉不要臉。」
王國富拿着手槍,不斷指着在場的每一個人。
除了陳洛之外,每一個人的臉上都露出了些許的驚慌。
槍支的威力,深深的烙印在每一個人的心中,即使成為了異能者,也會下意識的產生恐懼心理。
陳洛卻是不屑,就這種小手槍,子彈打完了也打不死我,不管打哪裏,重傷都不可能。
異能者的法術,哪怕是一級的異能者,都能重傷喪屍,小手槍能嗎?
而一級的法術,打在陳洛這個四級異能者的身上,都是輕微傷,何況是手槍。
不然那天慕天歌一行人為何沒有集火秒掉那隻五級火系喪屍?
當時最多輕傷好吧。
陳洛比它差了點,但沒差到哪去。
王國富大喝道:「欺人太甚,給狗吃肉,也不分我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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