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
「大娘,他孩子不是丟了麼?」
怪不得找不到祺貝勒,原來改姓,聞言的李峰趕忙放下了手中的資料,趕忙追問道。
「小傢伙,瞧你說的,丟了人不能再要一個啦,都是命苦的人,老二可要了他媳婦半條命,不是後半輩子給自己積的德,這一家恐怕就得絕後了~!」
老人家杵了杵手中的拐杖,忍不禁有些感嘆了一聲,用袖子擦了擦眼角。
拍了拍老太太后背,李峰感覺事情像是有了重大突破,他忍不禁就想到了那位小姑娘,於秋蘭。
兩個人都是京城,長得還這麼像,只有一種可能,老兩口送走老大後,朝思暮想,但斷了任何消息,只能再拼一拼,要個老二了。
其實,和當下很多送子女出國的父母一樣,外人面前面子是掙到了,但實際上,內心有多苦,只有自己清楚。
後世還帶還有電話和視頻,能有幾分鐘表現出父慈母孝的場面,但當下,連信件往來,都異常困難,特別是到了年齡越大的時候,和易中海那樣絕後,沒多大差別。
「小的去哪了,知道嗎?」
等老太太情緒稍微緩和了一點,李峰才把後面的問題問了出來。
「沒了~!」
「沒了~?」
老太太的一句話,讓李峰的心一下提了起來,難不成,當時都死了,這大姨要是知道,得多傷心吶~!
「小的叫小芳,老鴰子就是隔壁拉黃包車的,也沒結婚,可稀罕小的了,經常給她買糖吃,回來看到他們家着火時,瘋了一樣衝進去,結果,只看到他夫妻倆,倒在地上一動不動,小的也不見蹤影,就是四八年,中秋前幾天,我到現在還記得~!」
「老鴰子五五年走的時候,最後,還念叨着小芳呢,到底都放心不下,死不瞑目啊,難啊,內世道是真難啊~!」
老太太有些感性,說着說着,難過的低下了頭,掏出來了一塊手帕,就擦起了眼淚水。
「倆孩子都丟了,你說這些拍花子,還專撿他們一家來欺負,給人留個活口啊,還偏偏要人命,也是世道不好,遭遇這樣的不測,倆孩子要是都活着,知道了真相,不知道得有多難受~!」
「夫妻二人是怎麼死的,老太太,當時的北平警察局有沒有給出消息~!」
「小伙子,四八年,你知道這個時候發生了什麼,還警察,人都嗚泱泱的往外跑吶,不是老鴰子給他們倆埋了,擱屋裏頭臭了,恐怕都沒人發現~!」
「哪有什麼警察,巡捕房的人衣服一換,也都跟着跑了,老鴰子衝進去時,還被燒着了,不過他說兩個人趴在地上一動不動,估計被拍花子給早就殺了!」
「都到內時候了,人命不值錢,流兵就是匪,比土匪還不如呢,搶錢的,搶糧食,你真沒見過,還有在大街上搶包子的,半大孩子,不是腿腳利索跑的快,也得被亂兵給斃咯~!」
地面都差點被老太太手中的拐杖給杵出洞來,可見是真的被氣着了,當初京城的亂象,李峰不知曉,他還在外公家呢。
不過老太太提到的賣包子的,李峰仿佛好像猜到了,她看到的撒丫子跑的究竟是哪位~!
都一把年紀了,李峰也擔心出岔子,趕忙招呼居委會的人員,把她手中的拐杖給換成了茶杯,人也給帶了出去。
隨着調查的深入,李峰接着張口,周邊住戶民G時期的舊檔案也被翻找了出來,李峰,江德福加上工作人員幾個人一同協力,尋找着瓜爾佳鄂祺改名陳阿齊後的相關資料。
「李峰同志,你是不是懷疑於黃氏她家的這個姑娘,叫於秋蘭的,是陳,陳阿齊的孩子!」
第一份於黃氏家的檔案也是她們調出來的,對於這位收養了養女的老人,街道辦可能不清楚,但居委會的大媽們,多少還是了解一點的。
加上時間上較為吻合,工作人員的大姨幹勁十足,幫轄區內的孤兒找到親生父母,大功一件吶~!
「怪不得你說的,真的很像,一個父母生的,能不像麼,呸呸~!」
民G時期的舊檔案,已經時隔太久,一般也沒看看,落的都是灰,江德福撣了撣上面的灰塵,不禁有些佩服李峰的毅力,找人找到公家單位了,一般人,還真不好坐到。
「不,現在只能說,可能,也許,沒找出關鍵性的證據之前,一切都是我的個人猜測~!」
但猜測,很可能成為現實。
老兩口送走了老大,年齡大了又後悔了,所以想辦法要了老二,結果沒兩年,正好趕上了傻柱上街賣包子的時候,潰兵如潮水一樣往京城湧來。
治安就不用想了,那種情況下,能好到哪裏去,真要按老太太說的,警察衣服一換也都跑了,可以想像,沒有約束沒有治安管轄的情況下,人性的惡,會被釋放到什麼地步。
「好,找到了~!」
最先找到的,還是江德福,他負責的是一捆捆的居民身份證存檔,沒錯,四七年,北平就給十八歲以上的居民頒發了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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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掌大黃顏色的小冊子,還好李峰是這個時間來調取,如果時間再長一些,恐怕字跡就開始糊了。
「陳阿齊,妻崔雲燕,女,陳小芳,住址,城關關廂丙字號么貳戶~!」
從名稱查身份證,從身份證上的名稱地址查詢戶籍檔案,在沒有電腦,只知道一個大概名稱的情況下,只能通過這種笨方法,來抽絲剝繭。
「看來,她不叫於秋蘭~!」
「至少,她不行於~!」
誰都沒想到,一封陳年的檔案中,竟然夾雜着一家三口溫馨的合影,照片雖然不大,但還保持着多年以前的清晰度。
「那時候,身份證上沒照片的,都要求補了,不管什麼照片都成,可能正因為如此,才會留在這裏吧~!」
居委會的工作人員也沒想到,照片中右手邊的那個女人,會和這位名叫於秋蘭的,會長的這麼相像,只是老了許多,這下,連她都沒有絲毫懷疑,李峰找錯了方向。
「注意到沒有,時間上年齡上也都是吻合的,父母暴死,孩子丟失,這不是巧合,是他的父母,在給十六年後的自己伸張冤屈,所留下的證據!」
(女兒小芳,兩歲留念~)
一對父母,留給孩子的,只有照片背後的八個字,但這短短八個字,證明了父母對她的愛,絲毫不亞於她的姐姐。
「你的意思是?」
居委會的人員還有江德福,兩個人,同時看向了李峰。
「那時候,人既然都往外跑,是什麼人,必須得留下來,而且是想盡辦法,不擇手段的,需要拿孩子作為一個掩護~!」
劉峰篤定的說道,三個人的目光幾乎同時看向了桌上的照片。
一家三口笑的很開心,然而,他們可能想不到,不久後,就遭遇了滅頂之災。
縣衙外的冤鼓,自遠在萬里之外的大姨想找回家人的那一刻起,就被不知何處到來的靈魂所敲響。
今日,縣長,要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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