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了,你倆少拍馬屁,趕緊吃飯,吃完回去休息會兒,下午還有案子要處理。」
「好勒,一會兒吃完咱倆刷碗。」
一邊說着,徐薇再次看了看葉默,隨後拿起碗給自己裝了半碗飯。
吃完飯後,林萱將葉默帶到他的宿舍安頓好,大家便各自回房休息一個小時。
下午兩點半,林萱的同學來到支隊,見到了調派下來協助調查的葉默。
林萱見到老同學出現,也是立馬給葉默介紹。
「葉默,這是我的大學同學劉芳,是寧海市人民檢察院申訴檢察廳的檢察官。」
聞言,葉默立馬站了起來。
「劉檢察官你好,我是葉默。」
「葉隊長您好,非常感謝你的協助調查,這次有你的幫忙,我這裏踏實多了。」
「我也是受上級指派過來幫忙清理冤假錯案,你說的徐軍案,究竟怎麼回事?」
聽言,劉芳連忙拿出自己帶來的材料。
「是這樣的葉隊長,我在梳理過去的案件時候發現,97年徐軍案的判決書有些不對勁,其中給徐軍定罪的幾項證據都十分牽強,這是判決書的複印稿,你可以看看。」
聽到這句話,葉默接過劉芳手裏的複印件,作為經常給嫌疑人寫定罪證據材料的葉默,自然很簡單就能看明白判決書的內容。
果然,經過葉默一番仔細的查看,他發現這其中確實存在問題。
見到葉默皺起了眉頭,劉芳連忙道:「對吧,葉隊長你也認為有問題對不對?」
「這給徐軍定罪的三項證據,的確有些牽強。」
「是啊,這判決書上說,有目擊證人見到徐軍半夜三點還在家門口晃悠,而被害人遇害時間也在半夜,因此這作為給徐軍定罪的第一項證據,而第二項證據則是說被害人體內的dna不排除是徐軍的可能性,這不排除也就是說,不一定就是徐軍的。而這最後一項證據更是離譜,說徐軍被逮捕時表現慌張,談吐不清,有明顯作案後的表現特徵,這三項證據,在現在看來,根本不足以證明徐軍就是兇手,而且最主要的是,徐軍在這十年間,不停給自己申訴,堅決稱自己是被冤枉的,當時在法庭上,徐軍也在極力為自己翻供,結合諸多因素,我認為這起案子,另有隱情。」
「就你說的這種情況,徐軍案收集的證據,的確不足以證明他就是兇手,但也沒有證據證明他不是兇手,想要給徐軍犯案,難度有些大。」
就這三項證據來看,的確不足以證明徐軍就是兇手,但也不排除他的嫌疑最大。
首先在97年的時候,大部分農村人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很少有人會在半夜三點多還在家門口徘徊的。
但你也不能就因為這一點,就一口咬定他就是兇手,萬一他只出來看看自己養的雞鴨有沒有被黃鼠狼偷,又或者單純就是睡不着,出來看看月亮乘涼呢?
再說了,那目擊者不也一樣半夜三點沒睡嗎,為什麼就沒有懷疑他?
其次,在被害人體內提取的dna不排除是徐軍的,也就是說,不能直接證明就是徐軍的。
很多人會問,dna比對,要麼是,要麼不是,怎麼還會有不排除這種說法。
實際上,這種情況是很正常的,97年的時候,鑑定技術本身就存在局限性,比如某些遺傳標記的多態性不足、樣本質量不佳,遺傳信息差異不明顯等?。
也就是說,dna比對,並沒有直接指向兇手就是徐軍,有可能是徐軍,也有可能不是徐軍。
還有最後一點,徐軍在被捕的時候表現慌張,汗流浹背,談吐不清,這正常人被抓的時候,見到那麼多警察,大部分都會是這個反應,要是就從這一點來說就認為他是兇手,那警察在大街上隨便抓個人人家也會害怕和緊張,你總不能就說他是兇手吧?
當然,平生不做虧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門這句話也有一定道理,有時候你見到一個人鬼鬼祟祟慌慌張張的,他不排除就幹過什麼虧心事。
但這都只是輔助證據,不是直接證據。
冤案這種東西,自古以來就有,想要為其翻案,最直接的辦法,就是抓到真正的兇手。
可這都過去了十年,想要抓到真正的兇手,談何容易。
況且,你也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徐軍不是兇手。
所以,當務之急,還得從徐軍本人入手。
聽到葉默說難度大,劉芳也嘆了口氣。
「實際上,如果不是因為徐軍十年間堅稱自己是被冤枉的,我可能也不會這麼重視,我問過徐軍的家人,他的弟弟拿出了三百多封書信,這些都是徐軍從監獄裏寫給家人的,信中內容,全部都在說他自己是被冤枉的,他一直都在讓自己家人幫自己翻案,我也看過信件的內容,字裏行間表現出來的那種無助和絕望,恐怕只有自己親身經歷才能體會到,我真的很希望能夠通過徐軍這件案子,來引起全體司法偵查機關的重視,我堅信,公正和公義一定會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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